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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最難接受的兩個真理

聖經中最難接受的兩個真理

也許你或某個你認識的人曾說過:「我無法相信一個允許人們下地獄的神。」但你幾乎從未聽過有人說:「我無法相信一個願意差遣他獨生子忍受十字架上痛苦以拯救罪人的神。」

我認為聖經中最難接受的兩項真理是:地獄存在,基督釘十字架。彌賽亞在十字架上忍受了六個小時的痛苦,而這之前他已經在鞭打中已然皮開肉綻。

在《重審基督》(The Case for Christ)中,李·史特羅貝爾(Lee Strobel)引用了亞歷山大·梅瑟雷爾(Alexander Metherell)博士關於鞭打的詳細解說:「士兵會用一條由皮革編織、上面嵌有金屬球的鞭子。當鞭子抽打在皮膚上,這些金屬球會造成嚴重的瘀傷或挫傷,經過多次抽打,這些瘀傷會破裂。而鞭子還嵌有碎骨頭,會嚴重割裂皮膚。」

梅瑟雷爾繼續說道:「背部會被鞭打得嚴重破損,以至於脊椎的一部分有時會暴露出來。鞭打的傷口會從肩膀一直延續到背部、臀部和腿部的後面,真是可怕。一位三世紀時的歷史學家尤西比烏斯(Eusebius)曾描述過一次鞭打,他說:『受害者的血管暴露無遺,肌肉、筋腱以及內臟也被顯露出來。』」

耶穌曾預言他的受難:「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路加福音18:31-33)。

在釘十字架的時候,釘子被打進他的手腕和腳上。他的身體重量全壓在手腕上的釘子上,這導致他的肺部受到擠壓,無法正常呼吸。為了吸一口氣,他必須向上推起身體,把所有重量集中在他的腳上,帶來難以忍受的疼痛。試想一下這樣做六秒鐘感受,更別提六個小時了。

聖經中最難接受的真理是,神的兒子離開了天國的完美,承受了如此無情和劇烈的痛苦,為的是將我們從罪、死亡、魔鬼以及地獄永罰中拯救出來。

這引出了聖經第二項最難接受的真理。耶穌如此描述「世界的末了」:「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里挑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13:40-42)。

這些話正是出自那位為救贖我們而承受鞭打和十字架之苦的主的口。據說耶穌談論地獄的次數多於天堂。主充滿愛地警告人們,永恆中只有兩個目的地。

耶穌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馬太福音7:13-14)。

那麼,神為什麼要創造地獄呢?耶穌將這個可怕的受苦之地描述為「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馬太福音25:41)。許多人之所以最終進入地獄,是因為他們拒絕了救主,不願來到基督面前接受赦罪。違反神的律法是最終將人送入地獄的原因。

耶穌描述地獄是一個「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地方(馬可福音9:48-49)。他宣告,未得赦免的罪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里去」(馬太福音25:46)。

你覺得聖經中哪一項真理更難以接受呢?是無罪神子耶穌基督受鞭打和釘十字架,還是許多人如路加福音16章中的財主,已經進入地獄開始永刑的事實?路加福音16:19-31並非比喻,因為耶穌使用了參與者的真實名字來講述這個真實的故事。

主的犧牲死亡是耶穌付出極其痛苦的代價,讓我們這些信靠基督的人可以因羔羊寶血得救贖(參見彼得前書1:19)。而地獄這個監牢,則是為那些在世時拒絕「悔改信福音」(馬可福音1:15)的律法違背者們所預備。

你我都違背了律法。我們多次違背神律法,唯一能夠得赦免的方式,就是帶着悔改和信心來到十字架前。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內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會(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師,也是基督郵報的定期供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