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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駁回NRB停止「非法」宗教網絡廣播收費的請求

最高法院駁回NRB停止「非法」宗教網絡廣播收費的請求

The Christian Post/Scott Liu

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國家宗教廣播公司(National Religious Broadcasters,簡稱NRB)提出的停止實施費率制度的請求。據報道,該制度迫使非商業性宗教網絡廣播公司為宣傳宗教信息支付比世俗實體更高的費用。

在周一上午公布的一份法令清單中,最高法院駁回了NRB訴版權使用費董事會等人一案的訴訟請求,未作任何評論。

這使得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先前做出的支持新費率制度的裁決得以維持。

NRB就版權使用費董事會發布的2021-2025年網絡廣播公司費率和條款最終決定提起訴訟,認為該標準對宗教網絡廣播公司不公平。

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簡稱ADF)是一家專門處理宗教自由案件的非營利性法律組織,該組織協助此案並代表NRB。

捍衛自由聯盟高級顧問、上訴宣傳副總裁約翰·博爾施(John Bursch)在今年早些時候的一份聲明中說,他認為該董事會「違反了聯邦法律和美國憲法」。

博爾施說:「政府懲罰非商業性宗教廣播公司,讓他們在一個適度的聽眾門檻之上支付比全美公共廣播電台高出18倍以上的許可費。」

「這種非法的歧視迫使一些非商業性的宗教電台保持小規模,並限制其聽眾覆蓋範圍,以便能夠負擔得起在線流媒體」。

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小組於2023年7月發表了一項附帶意見,確認了董事會關於宗教網絡廣播公司的決定。

該小組裁定,董事會「在拒絕為同步轉播商設定單獨的、較低的費率時,恰當地行使了其自由裁量權」,並「合理地拒絕了支持為同步轉播商設定單獨費率」的論點。

意見書中寫道:「服務公司沒有證明有任何理由禁止董事會考慮SoundExchange增加的平均管理成本,董事會的決定符合我們的先例以及董事會之前的決定。」

鑑於以下證據:(1)SoundExchange估算的平均管理成本增加;(2)SoundExchange和CBI 自願同意提高最低收費;(3)自2006年以來的總體通貨膨脹,我們認為董事會有大量證據支持其決定,即1000美元的最低收費合理地滿足了自願買方/自願賣方標準。

今年2月,NRB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訴訟令狀,聲稱董事會「採用的費率要求非商業性宗教網絡廣播公司支付超過世俗NPR網絡廣播公司費率18倍的費用,才能向超過平均218名聽眾這一適度門檻的聽眾傳播宗教信息」。

請願書稱:「在國會設立網絡廣播法定許可超過25年後,本法院仍未對董事會和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的費率設定決定進行權衡。」

請願書稱:「如果沒有本法院的糾正,董事會很可能會繼續在其費率設定決定中無視《宗教自由恢復法》和第一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