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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傳福音絕非侵犯人權

不,傳福音絕非侵犯人權

當副總統J.D.萬斯在2025年秋天表示,希望妻子烏莎有一天能從印度教改信天主教時,輿論反彈劈頭蓋臉而來。萬斯當時在美國轉折點(TPUSA)活動上說:「我是否希望她最終被我在教堂里經歷的那種感動所打動?說實話,我確實挺希望的,因為我信奉基督福音,也希望妻子最終能以同樣視角來看待它。」

好直白。

批評者隨即指責他不尊重、不寬容,甚至是在搞「屬靈帝國主義」。到現在還沒消停。

《華爾街日報》最近刊登了非營利機構「印度知識系統研究所」(INDICA)總裁兼理事阿凡坦斯·庫馬爾(Avatans Kumar)撰寫的評論文章,再次對萬斯開火。庫馬爾辯稱,人們「有權利固守自己的宗教,而不受那些想改變他們信仰之人打擾」。 庫馬爾接着寫道:「人權話語體系中存在脫節。改變宗教的權利在本質上毫無限制,但試圖改變他人宗教的權利絕不能無所限制,否則就會幹涉並侵犯他人的宗教自由。」

在某種層面上,我理解他的顧慮。沒人喜歡被操縱、被脅迫,或者被政治、武力催生出虛假改信。通過恐嚇,根本沒辦法製造出真正信仰。

但咱們得記住,跟十字軍東征那會兒發生的慘劇相反,基督教信仰本身是排斥強迫信仰的。耶穌從沒有命令門徒把刀架在別人脖子上,逼人宣誓效忠。

相反,耶穌命令的是:「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 28:19–20)。這就是現代文化極力想逃避的刺耳真相:基督教在本質上就是傳福音。

這並不是因為我們傲慢。

也不是因為我們喜歡對抗。

而是因為我們相信一件既讓人戰兢又無比榮耀的事:永恆是真實的。

如果耶穌基督確實走出墳墓復活了(他確實復活了),如果救贖確實唯獨借着他存在(確實如此),而與上帝隔絕又是真實可怕的(想一想都讓人打寒顫!),那麼,眼看非基督徒活在錯誤中,我們卻選擇沉默,這絕不是什麼同情心。相反,這是冷漠,是愛的反面。

無神論者彭·吉萊特(Penn Jillette)就很懂這個邏輯。他曾坦言:

「我總說,自己根本沒辦法尊重那些不傳教的人。我一點都不尊重他們。如果你相信有天堂地獄,相信別人可能會下地獄——或者得不到永生,不管你怎麼稱呼它——而你卻覺得:『呃,這不值得告訴他們,因為這會讓社交場面變尷尬。』還有那些覺得大夥不該傳教、嚷嚷着『離我遠點,把你的宗教留給你自己』的無神論者。你得恨一個人到什麼地步,才不向他傳教?你得恨一個人到什麼地步,才會相信明明有可能獲得永生,卻不肯告訴他?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深信不疑有一輛卡車正朝你撞過來,而你毫無察覺——那輛車眼看就要撞上你了——那我肯定會在某個節點猛地把你撲倒。而這件事(傳福音)比撲倒卡車前面的路人重要得多。」

吉萊特這番話直接戳破了現代宗教那套客套溫情。我們的文化說,愛一個人就是別去打擾他。基督教卻說,愛一個人就是告訴他真理,哪怕這會讓人不舒服,甚至一上來會讓你變成仇敵。正如保羅所說:「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加拉太書 4:16)。

為了盡最大努力不樹敵,我們會帶着尊重和恩慈去傳遞真理。正如保羅所描繪的:「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 神和好」(哥林多後書 5:20),因為深知「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雅各書 5:20),並且堅信「義人所結的果子就是生命樹,有智慧的必能得人」(箴言 11:30)。

這裡面同樣包含對上帝的敬畏,確保我們警告大夥不可輕忽他的救恩呼召,就像先知以西結被告誡的那樣:「我何時指着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以西結書 3:18)。

基督教從來就不是什麼私密化的精神寄託,不該被藏在教堂圍牆裡面。第一批基督徒哪怕面臨監禁、威脅和處決,依然公開講道。在使徒行傳第5章中,官府下令嚴禁徒眾再提耶穌。他們的回應極其生硬直接:「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 5:29)。

這就是現代人對傳福音感到不適的底層核心。基督教宣告的是普世真理,而非僅僅發表個人偏好。基督徒絕不是在說:「耶穌對我挺靈的。」他們是在宣告:「耶穌是主。」

庫馬爾在文章里對此抱怨說:「傳教的核心就是排他性。」他說得沒錯。而這種普世真理的宣告,幾乎比任何事情都更冒犯現代人。

當今最高的道德誡命不是聖潔,不是真理,甚至不是愛。而是互不干涉。保持沉默、把信仰當私事、絕不暗示別人可能錯了、絕不打破別人的精神舒適圈。

基督教圈子裡經常流傳一個關於19世紀英國罪犯查爾斯·皮斯(Charles Peace)的老故事。當他被押往刑場時,一位牧師向他宣講地獄和審判。據說皮斯回答:「先生,如果我真的相信你和上帝的教會口中說你們所相信的那些事……哪怕要我爬遍鋪滿整個英格蘭的碎玻璃,我也要去警告世人。」

如果這話讓你感到一絲局促不安,大概是因為它戳破了我們許多人安然共處的矛盾:聲稱自己相信永恆,卻幾乎從不提起。但請記住,早期教會之所以傳開,絕不是因為基督徒在社交上有多圓滑。它能傳開,是因為他們深信不疑。

深信基督復活、審判是真、恩典不虛,而且沉默就是缺乏愛。

我們往往害怕被扣上「不寬容」的標籤,勝過害怕違背基督。我們小心翼翼地保護自己的名譽、舒適和社交圈子,卻任由耶穌最清晰的命令在角落裡吃灰。

千萬別讓自己變成這樣。

說到底,如果我們當真相信自己所宣告的信仰,那麼傳福音絕非庫馬爾所言的侵犯人權。這是一場同情與憐憫的行動。而那個在永恆中與你相遇、聽過你講明真理的人,終究會為此向你道謝。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