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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主張同性婚姻辯論的核心為「定義婚姻」

作家主張同性婚姻辯論的核心為「定義婚姻」

本周二(1月8日),在美國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於華盛頓舉辦的一個研討會上,《什麼是婚姻?維護一夫一妻制》的作者們強調:有關同性婚姻的辯論,其核心應該是:「婚姻是什麼?」。該書的作者是謝里夫·傑爾吉斯(Sherif Girgis)、瑞·安德森(Ryan T. Anderson)以及羅伯特·喬治(Robert P. George)。

傑爾吉斯是一名普林斯頓大學博士生兼耶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他說,很多保守派人士很難談論同性婚姻問題,因為他們接受了一種文化框架,認為這場辯論是關於「擴大能夠結婚的群體」。但那並非是我們要討論的,我們要談的是:婚姻是什麼。

《什麼是婚姻?維護一夫一妻制》描述了兩種不同的婚姻觀。以修正主義的觀點來看,婚姻是基於一種與浪漫有關的情感結合。而該書作者們更支持他們所謂的對婚姻的「夫妻間觀點」(conjugal view),他們將這種觀點定義為「一種全面的結合,包括意志(通過意見一致)的合一與肉體(通過性結合)的合一;其固有的目的是傳宗接代以及家庭生活的廣泛共享;並且無論伴侶的偏好是什麼,婚姻都應該是一個永恆的排他性的承諾。

他們認為法律應該按照這種「夫妻間觀點」來定義婚姻,因為當這樣的婚姻在社會中得到擁護和提倡時,社會將受益良多。法律左右我們的信念,信念又左右我們的行為,而人類的福祉和利益會受到信念和行為的影響。

傑爾吉斯解釋說,這本書中的觀點不訴諸於《聖經》或者宗教權威,其中也沒有論證同性戀的道德問題,而是引用社會科學研究的實據,在哲學上為這種婚姻的「夫妻間觀點」辯護。這種婚姻觀是和一神論的教導相符的,在一些世俗的哲學家比如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身上以及歐洲傳統的民事法律中,都可以發現其蹤跡。

作者們表示重新定義婚姻將會有損於婚姻所帶來的公共福祉。他們在此研討會上提到了該書中所討論的部分公共福祉,包括兒童的健康福祉、有限政府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其中「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規模、職能、權力和行為方式上受到法律和社會的嚴格限制和有效制約。

安德森稱,大量社會科學研究表明,婚姻結構對孩子的福祉會造成影響,並且,孩子由自己親身父母撫養對他們的成長最有利。安德森是威廉·西蒙(William E. Simon)的同事,他們在傳統基金會內一起從事有關宗教和自由社會的工作。

安德森引用社會學家戴維·波普諾(David Popenoe)的話說:「我們要消除『媽媽可以成為好爸爸,爸爸能成為好媽媽』的想法。」

安德森說對於有限政府而言,這種看重夫妻關係性的婚姻也非常必要。因為當婚姻失敗的時候,政府必然要提高福利來幫那些因此而生活有困難的人。他引用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做的一項研究報告說,從1970年到1996年,聯邦政府有2290億美元的福利支出都是由破裂的婚姻所造成。此外,2008年的一項研究也顯示,離婚以及未婚父母每年在州和聯邦的社會安全網項目上會花掉納稅人1120億美元。

對於這個問題,普林斯頓大學法理學教授喬治也回應說,保守派人士「有限政府、經濟增長、依法治國以及維護民主自治」的理想,在這種「讓家庭制度受到侵蝕和瓦解」的狀態下是不可能實現的。

「一切都取決於婚姻,因為婚姻是最基本的社會單位,也是醫療、教育、社會福利最原始最良好的基礎。它也供應所有其他社會機構的需要,只有婚姻能不斷地自我滋養,其他都不能。

傳統基金會是一個總部設在華盛頓特區的保守派智囊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