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敗壞意味着無論如何我們一直在犯罪嗎?
以下是根據音頻編輯過的文本。
全然敗壞意味着無論如何我們一直在犯罪嗎?
是的。
《羅馬書》14:23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你甚至不需要說「全然敗壞」。為了說明一名非信徒所做的每件事都是罪,你只需要說「不信」。
也許對此有反對意見。為什麼會這樣呢?
如果你有一個兒子,並且你希望他做某件事情,他也做了--比如說,非信徒通常不會殺人。他們在順從誡命「不可殺人」,但他們為什麼那樣做呢?他們那樣做是為了天父的榮耀嗎?
通過他們所做的,神被放大了嗎?他們那樣做的時候,在說「我順從神,我愛神,我愛人類裡面的神的形象。並且由於所有這些原因我沒有去殺人,神因此會得着榮耀」嗎?沒有!他們那樣做的原因和神沒有一點關係,因為他們根本不相信神。因此神被輕視了,他們在順從神方面犯了罪。
這是第一件事。
而當你成為一名基督徒,你並未完全得勝敗壞,你有時還是不願去做正確的事情,不願在神聖、純潔、良善中喜樂,不願在神裡面得到滿足。這個意思是(至少對我自己來說),我想保羅對此會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
我想那是保羅說話的方式,「羅馬書7章中所描述的體驗就在我的生活中。我知道我應該盡心、盡意、盡力去愛神。盡全力的意思是100%。誠實的說,我曾做過一件完全出於神的愛而做的事情嗎?完全的愛?也就是說,這件事情絲毫都沒有摻雜罪的成分?」
我懷疑我是否講過那樣一次道。我確定我沒有!我的意思是,毫無疑問沒有!
我墮落的人類本性(我按着這原本的樣子被救贖、接納、愛和饒恕了),我墮落的人類本性殘留着,而那是必須被一天天被置於死地的。它讓我傾向於喜愛人的稱讚,讓我傾向於懷疑我如何給人深刻印象,讓我對那些批評我的人生氣。
我那墮落的本性讓我傾向於所有這些事情,並且我正在殺死它們,說,「我不要那樣做!我不要那樣做!」但我還是不得不抗爭,說明我還沒有完全。
所以,是的,我想我們一直在犯罪。而我們絕不能被這點搞得癱瘓。因為榮耀的十字架在說,「儘管我是個罪人,在他的眼中我是完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