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的同性戀:希望我的牧師知曉七事
我能提兩個要求嗎?請愛我,也請記得你不可能比神更為慈愛。如果把同性之愛肯定為善,那並不是慈愛。不要在真理上有所妥協,請幫助我與真理和諧共生。
自從同性吸引之欲湧進我那12歲的軀體之後,到今天已然超過30年了。這種吸引曾不期而至也不受歡迎,卻相當強烈、有力。
我是個基督徒,性取向和信仰之間的衝突在人生中變得相當深刻並極其強烈。現在我已過了不惑之年,經歷了隱秘同性戀、公開同性戀、獨身並最終與異性結婚。而我與異性成婚這一事實本身就足以揭示了相比當初而言,世俗文化的圖景發生了多大的變化——就像我自己個人人生經歷了多大變化一樣,當然,這兩者還是有所不同。
在我長大的時候,我聽過幾次論及同性戀的布道,內容非常激烈。如今則恰恰相反,我聽到的都是愛的宣告。這些宣告讓我歡呼雀躍。阿們!本來就應該這樣嘛!當然,與此同時,伴隨着這種愛的行為,許多牧師開始對聖經中的性道德避而不談,認為那是沉重的、非理性、不仁慈。由是,對同性戀個人的關愛突變成了對同性關係和行為的肯定及鼓勵。
儘管我很欣賞在愛中採取行動的渴望,但這並不是我這樣之人真正需要的愛。請以更好的方式來愛我!研究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學者約瑟夫·皮佩(Josef Pieper)是這麼說的:
愛並不是對所愛之人在真實生活中一切所作所為進行無差別贊同的同義詞……[也不是]讓被愛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感覺良好,以至於讓他免於一切痛苦與悲哀。「僅僅出於『仁慈』而容忍[被愛之人]的一切,唯獨不願他受苦」和真正的愛沒任何關係……當看到所愛之人把投機取巧看得比善更為重要之時,真正愛他的人決不會等閒視之。
用這種愛來愛我並非輕而易舉之事。不過,知識和真理能幫助我們一同在不斷加劇的道德退化面前站立得住。因此,如下是我想你應該知曉的關於同性戀的七事。
1,我希望你能明白,即便不是我故意選擇這種性取向,也不意味着我「天生如此」或者說「神把我創造成為一個同性戀。」儘管遺傳學上有些許影響,但這並非命中注定。那可不是像膚色或者眼睛顏色一樣不可改變[1]。當我回首往事時,明白了那從何而來。當然,他人的經驗也許與我不同。不過,歸根結底,病因論並不重要。同性性行為超過了神的設計,出離了神善之意願與計劃。對此如果有別的看法,那就需要無視聖經、無視歷史中的基督教權威,無視自然法則。所以,無論我的同性慾望如何而來,我都需要鮮活、純正的幫助。
2,我希望你有一個更好的幫助我的辦法,幫我按照符合神之設計的方式來尊重我自己的身體。我天生是女性。神把我創造成一個女人。請不要跌落進諾斯底派的二元論陷阱,把我的屬靈生命和我居住在身體之類的人生相分離。基督道成肉身,我的身體就是他肢體的一部分,是聖靈的殿。通過同性戀來違背這種設計而行事會傷害我身體的尊嚴。我的同性戀會誘惑弟兄,由於他們生理特性和違背設計本義的身體行為,同性之性會對他們的身體造成更嚴重的傷害。這些身體將來都要復活。那很重要。
3,我希望你能明白,無論你要求我改變自己的取向或者不允許我改變取向,你都不是在幫助我跟從耶穌。沒有誰能保證我的取向一定會改變。耶穌當然也不能。但也不要對我否定那種可能性。(如果我尚未成年,那更是如此!)無論是出於世俗科學還是人類的經驗,都證明了性取向存在變化的可能。
4,我希望你能對「改變」有一個更好的定義。多年來,我個人體驗到的同性吸引,從一開始的持續不斷變成了後來的偶爾有之。當一個男人仍然感受到同性吸引,過去從來沒想過與異性交往,但他實際上已經高興地與一位女士成婚,那他當然已經發生了真正的改變。
5,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和基督徒群體中的其他每個人一樣,擁有相同的道德力量和責任感。如果未婚異性戀被稱為「獨身主義」,被認為是在基督里有能力活出基督的命令,那麼,我也一樣。按照不同的標準來看待我就是在神的面前降低我的尊嚴。我也是受召成聖的。
6,我想你能明白,神對同性戀行為的教導不僅僅是「不要」。他確實那麼教導過,但關於身體、性、創造的設計與目標等等,都揭示了更多的內涵。
7,我希望你能知道,為了神的計劃或者設計而道歉的行為並不是尊重神,也不是尊重我。如果我錯誤的性取嚮導致了痛苦,我很感激你的同情,但神並不會武端地讓某些善遠離我。他正向我展示的乃是什麼能帶來生命、什麼會帶來人類繁衍興旺,他還讓我遠離那會傷害我之事。「愛人不可虛假」。愛我就要告訴我真相。
我能提兩個要求嗎?請繼續愛我,也請記得你不可能比神更仁慈。把同性戀行為肯定為善並不是仁慈。請按照「同情」的本義去踐行同情:與我感同身受。不要在真理上有所妥協,請幫助我與真理和諧共生。
我的要求,乃是請你幫助我,讓我背起十字架跟從耶穌。
(翻譯:尤里)
([1]一定要理解雙胞胎研究的重要性。如果遺傳決定一切,而後天因素不起作用,那麼孿生雙胞胎就擁有100%相同的性取向。但事實上,這種一致的比例相當低。比如,請參考2000年拜雷(Bailey, J. M.)、鄧恩(Dunne, M. P.)和馬丁(Martin, N. G.)發表的《Genetic and environmental influences on sexual orientation and its correlates in an Australian twin sample》(遺傳與環境對性取向及相關性研究:以澳洲一對雙胞胎樣本為例),發表於《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個人與社會心理學期刊),78卷,524-5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