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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應該如何愛一對同性戀夫婦?(一)

教會應該如何愛一對同性戀夫婦?(一)

當正在過同性戀生活的夫妻出席教會時,基督徒應該如何表達對他們的愛並看顧他們?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對這個問題都感到很困惑。它可能會在教會中製造一個有史以來最深的分歧。有些著名牧師最近的講道中雖然談到性犯罪,卻停止談論同性戀是被禁止的或有罪的,這引起了強烈的爭議。

甚至奧巴馬在本周也最終公開表達了他支持同性婚姻,那也是內部人士(不管左派還是右派)斷言總統一直在默默支持的。「最終,我最關心的價值觀,和她(米歇爾·奧巴馬)最在意的,就是關於我們如何對待別人。」奧巴馬說。

為了幫助解答這些問題,基督郵報尋找到了一些人,包括之前參與過同性戀關係的人還有一些牧師和著名基督教領袖。他們將從個人和職業經驗角度,來為我們提供一些關於如何有效關懷的建議。

沒有例外,本文中被採訪的每個人都同意,採取一種愛的、同感的方式特別重要,對於那些決定出席教會(或者已經出席)的人。因為很多牽扯進同性戀的人害怕教會,或者攜帶着之前有關於基督教的痛苦記憶。

但每個人也同意在某種程度上,罪的問題必須以一種合適的方式被宣講出來,特別是如果他們想要參與或獲得教會內的成員資格。

美國東田納西州一個重生的基督徒艾倫·希爾德雷思(Allen Hildreth)描述自己是一個謙遜、心平氣和、非對抗性的人。10年前他在找到耶穌之前曾陷入了同性戀生活方式。

艾倫現在給那些掙扎於自己性身份認同的個人和家庭做諮詢工作,他對該問題的複雜性有第一手的知識。但他相信,對於參與一種同性戀生活方式卻出席教會的人,基督徒需要找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他們和基督的關係走到哪裡了。

「我想大多數參與進同性戀的男女不想和教會有任何關係,他們也會這樣說,」艾倫告訴基督郵報。「但那些努力想來教會的人在尋找答案,我們作為基督徒有責任幫助他們。但採取的方式很可能會對他們是否留在教會有着重要影響。」

「每個基督徒應該做的第一件事是,每個走進教會的人,需要熱情問候他們,歡迎他們到神的家,」艾倫說。「我們都是罪人,需要一個家。參與同性戀生活方式的夫妻,我想教會應該像對待其他任何人那樣對待他們--吸毒者、酗酒者或其他任何罪人。但我能提供的最重要的一個建議是,基督徒們應該開始認識他們並聆聽他們。」

艾倫的建議是,男性需要接待男性,女性接待女性。他說同性戀有時候和異性相處有困難,所以同一性別的某個人需要是那個發起關係的人。他繼續說,公眾常常對大多數同性戀有着一種偏見。

「絕大多數同性戀不是你在電視新聞節目或網站博文中所看到的,」艾倫說。「大多數過着安靜平易的生活並不想被人干涉。」

「那些積極分子屬於我們認為的那種『傑出人物』團體,他們是挑戰現狀並推進爭端的人。他們的目標是說服公眾同性戀不是罪,那是他們存在本身所固有的。但是另外一大片人則是守法公民:社區的好鄰居和有生產力的成員。」

同性戀共同體有多大是另一個被廣泛辯論的問題。「豐收美國」(Harvest USA)是一個針對「參與或掙扎於同性戀的男女」的基督教組織。據該組織稱,6%的男性和11%的女性在生活中至少有一次某種程度上的同性間性接觸。

大約8%的18-44歲之間的男人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而13%的同一年齡段的女人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很多人把同性戀和男人聯繫在一起,但數據顯示,比起男人,更多女人參與同性關係。

「關懷美國婦女協會」(Concerned Women for America)的潘妮(Penny Nance)是國內福音派圈子內一位著名基督教領袖。潘妮同意基督徒應該顯示對每個人的同情和愛,但在某種程度上教會必須處理任何一種罪。

「我們都是罪人,當我們走進教會時我們需要被這樣看待,」潘妮告訴基督郵報。「但教會的角色是去教導我們神的話語,去指出我們的罪、讓我們不舒服並讓我們看到耶穌是走向永生的唯一道路。那就是為什麼找到牧師宣講真理的一間教會如此重要。」

為什麼某些牧師想要宣講同性戀但另一些牧師不想,這個問題也分裂着基督徒和教會領袖們。艾倫指出,從他的經驗來看,牧師避開同性戀問題有3個原因。

「我認為很多教會一點都沒有宣講這個問題,」艾倫指出。「首先,我認為原因不是很多牧師理解同性戀或者他們覺得同性戀在其教會中不是一個問題。主要原因是牧師不想要觸怒那些活在這種生活方式中有孩子有家庭的成員。它是一個敏感的話題,也是一個出於成員制度和金錢的話題。

「還有,很多生活在一種同性戀生活方式中的人看不到他們所做的事情的錯誤,會為此爭論。那主要是源於他們沒有任何類型的基督教背景或參考點。那就是為什麼牧師宣講關於性犯罪的經文是如此重要。」

一位強烈感到教會需要用直截了當方式宣講同性戀的牧師是Phillip Meek,他帶領田納西州薩凡納(Savannah)的「愛和真理教會」(Love and Truth Church)。他之前是一名運動員,年輕時曾對付過自己的酒癮。他相信教會應該成為一個讓受傷的人和那些陷入罪的人恢復的地方,不管他們是否正在出席教會。

「當有人陷入性犯罪時,目標總是去幫助他們恢復和神之間的關係,」Meek說,「性犯罪和其他罪一樣,不是只影響到一個人。它影響到每個參與的人因為信任被打破了,自信喪失了,對那個人的認知改變了。恢復那些參與性犯罪的人取決於他們是否願意獲得幫助、指導和帶領。」

「我們需要問的問題是他們對他們的行為願意負起責任嗎,還是怪罪別人?他們是否願意服從一段恢復的時間,不是他們自己來選擇,而是為他們設定的?情形各有不同,但帶着謙卑的態度,願意被恢復,那麼那些捲入性犯罪的人可以在他們的生命中發現饒恕和恢復。

每天都處理這個問題的人是「豐收美國」的丹·威爾遜(Dan Wilson),他已經諮詢掙扎於性癖好問題的個人10多年了。他也覺得基督徒應該顯示同情心但是也應該持有一個堅定的立場:同性戀和其他性犯罪就是--罪。

「南方有一種說法『我們就是要愛人愛到死』」丹·威爾遜在電話採訪中說。「但作為基督徒,我們需要愛他們愛到活為止,而不是愛到死。大多數人,包括牧師和教會領袖們,害怕和某些人談論和他們的罪相關的事情,因為他們會對自己的生命感到罪責。但我們只需要都同意我們都是罪人,耶穌在十字架上死的原因就是為了我們的罪。」

艾倫提到的最後一個問題是關於教會參與。「作為一名基督徒我感到我的責任是去看顧人們,宣告基督的福音,」艾倫說。「但在某種程度上,罪的問題被宣講之後,另外一個問題需要被宣講:他們在教會可以有的角色類型。」

艾倫說很少有教會現在實行我們所知道的「教會紀律」,也很少有教會移除那些在持續商談並指出他們的罪後拒絕悔改他們罪的人。

「我感到教會和基督徒們特別需要一直展示同情心,」他說。「但是基督徒被呼召和其他信徒有團契交流,團契交流和傳福音是不一樣的。」

「我們作為基督徒的工作是去愛和把真正的神的話語介紹給那失喪的人。我們被呼召是去愛那些不接受耶穌的人,但是如果他們拒絕神的話語,這不意味着我們需要和他們團契交流,或者允許他們加入教會,或者讓他們承擔領導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