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會影響你的禱告生活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篇66章18節)
基督徒生活中習慣性的罪會阻礙他或她的禱告熱情。這不是說我們必須是無罪的才能禱告。如果是這樣,我們沒有人能接近神。聖經甚至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一書1章8節)但聖經也告訴我們,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一書2章1節)。
聖經允許我們在生活中會犯罪,並且為我們提供上帝的憐憫和饒恕,但未悔改的罪當然會阻礙我們的禱告。詩人說:「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66章18節)。「注重」這個詞的另一個翻譯是「堅持」,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堅持我們心中的罪孽,耶和華不會聽我們的話。
罪和有意犯罪是不同的。犯錯,對此感到遺憾、遠離它;而有意犯罪是持斷地、任意地和習慣地犯罪。如果你感受到神的意念,知道自己正在做不對的事,那是神的聖靈慈愛地呼喚你,警醒你你正走在危險的道路上。
希伯來書12章6節說:「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簡單地解釋,「神鞭打他所愛的。」我們有一些人需要神的懲罰。當這種情況發生時,不要反抗和抱怨這不公平。相反,要喜樂,因為神那麼愛你才管教你,就像父親對待他的兒子或女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