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調查:82%美國人認為宗教自由是「健康社會」的關鍵要素
根據拉斯穆森報告(Rasmussen Reports)和聯合事工峰會(Summit Ministries)的調查,超過五分之四的受訪美國人認為,宗教自由是「健康的美國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
在周二公布的調查結果中,報告發現67%的受訪者說宗教自由「對一個健康的美國社會非常重要」,15%的人說它對一個健康的美國社會「比較重要」。
約9%的受訪者表示,他們認為宗教自由對「健康的美國社會」「不是很重要」或「完全不重要」,而9%的人表示他們不確定。
共和黨人中86%的受訪者表示宗教自由非常重要或比較重要,而83%的獨立人士和79%的民主黨人也表示宗教自由非常重要或比較重要。
民調還發現,50%的美國人認為,法律不應要求教會和基於信仰的慈善機構雇用反對其宗教信仰的人,而20%的美國人說應該要求他們,30%的美國人不確定。
峰會主席傑夫·邁爾斯(Jeff Myers)在公告中說,他認為調查結果顯示「美國人民壓倒性地支持繼續保護憲法規定的宗教自由權」。
「然而,華盛頓特區的領導人正在積極推進立法措施,如被誤稱為《平等法案》,該法案專門剝奪了宗教自由保護,」邁爾斯說。
「在一個超黨派的時代,宗教自由在民主黨人、共和黨人和無黨派人士中保持着廣泛的、兩黨的支持。」
這項民意調查取自美國1000名可能的選民的樣本,於6月16日至17日進行,誤差率為+/-3個百分點。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最高法院發布了一項一致的裁決,他們認為不能強迫一家基督教寄養機構將孩子安置在同婚家庭中。
這個被稱為「富爾頓訴費城」(Fulton v. City of Philadelphia)的案件,高等法院裁定市政府官員放棄與費城大主教管區天主教社會服務機構(Catholic Social Services,簡稱CSS)的合作是錯誤的,因為他們以宗教理由拒絕將兒童安置在同性夫婦身邊。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為法院寫道:「當政府以不包容宗教信仰的方式行事或因其宗教性質而對其限制時,它就沒有中立地行事。」
「費城拒絕與CSS簽訂提供寄養服務的合同,除非它同意認證同性伴侶為寄養父母,這不能經得起嚴格審查,並且違反了第一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