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可能部分廢除保護大學基督徒學生團體的規定
拜登政府正在審查一項聯邦規則,該規則禁止公立大學和學院取消對領導政策與校園反歧視規則相衝突的宗教學生組織的資助。
美國教育部上周四發布了一篇由高等教育辦公室的代理助理部長米歇爾·阿莎·庫珀(Michelle Asha Cooper)撰寫的博客文章,宣布對「自由探索規則」進行審查。
「這些規定的某些方面......對教育部高等教育機構撥款接受者提出了額外要求,」庫珀寫道。
「教育部目前正在對這些法規進行審查,同時牢記幾個關鍵要素的重要性,包括第一修正案的保護、非歧視要求,以及促進一個能包容所有學生的學習環境。」
2020年11月,特朗普政府通過了一項以保護公立學院和大學的宗教學生團體的權利為中心的最終規則。該規則被稱為「改善高校自由調查、透明度和問責制」條例,也被稱為「自由調查規則」。
該規則部分是為了應對以基督教學生團體為中心的法律鬥爭,這些團體因不允許非基督徒或拒絕遵守聖經性道德的人成為其學生俱樂部的領導人而面臨來自公立大學的懲罰。
它修訂了現有的法規,「以說明教育機構如何證明一個宗教組織控制着他們,以符合《第九章》(20 U.S.C. 1681(a)(3))規定的豁免條件,只要《第九章》或其實施條例不符合該組織的宗教信條」。
根據該規則的摘要,該條例是為了回應時任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在2019年3月簽署的第13864號行政命令,以及最近關於學生權利的訴訟而制定的。
「這些規定還要求公共機構不得拒絕宗教學生組織的任何權利、福利或特權,就像給與其他學生組織一樣,」該摘要說。
代理助理部長庫珀在博客中還寫道,在審查之後,教育部預計將在《聯邦公報》上發布「建議制定規則的通知,建議取消《自由調查規則》(Free Inquiry Rule)的部分內容」。
她繼續說:「在這個過程中及以後,公立學院和大學必須確保保護第一修正案的自由,包括宗教自由和結社自由,這些自由早在《自由調查規則》之前就存在。」
「遵守非歧視要求必須以符合第一修正案的方式進行。我們敦促公立學院和大學及其學生深思熟慮地參與這些問題......」
與美國無神論者組織一起在法庭上挑戰自由探索規則的美國政教分離聯盟(Americans United for Separation of Church & State)對這一宣布表示慶祝。
美國人聯合會(Americans United)副主席兼法律總監理查德·B·卡茨基(Richard B. Katskee)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讚揚教育部願意重新考慮這一有害的規定,並向高校和他們的學生發出信息,這一錯誤可能很快得到糾正。」
「我們預計拜登政府將同意我們的觀點,即『歧視』在我們的公立學院和大學中沒有地位--即使是用宗教來為其辯護。」
特朗普時代的規則源於幾個宗教學生團體提起的訴訟,訴因是他們的大學取消承認他們作為官方校園團體的身份,因為他們的領袖政策要求他們的領袖是基督徒並遵守他們的信仰聲明。
4月,一家聯邦法院支持基督教校際團契,該團契在2017年被取消官方學生俱樂部地位後起訴韋恩州立大學(Wayne State University)。不被承認為是一個正式俱樂部意味着該團體無法獲得校園團體所獲得的待遇,如免費預訂會議室和申請校園資金。
美國密歇根州東部地方法院的羅伯特·克萊蘭(Robert H. Cleland)法官裁定,允許其他學生團體基於性別、性別認同、政治黨派、意識形態、信仰、種族、GPA或吸引力來限制其領導力。然而,「一小群基督徒......被剝奪了[學生組織]的利益,因為他們要求他們的基督徒領袖是......『基督徒」。
其他法院也作出了有利於其他基督教學生團體的裁決,包括另一個對愛荷華大學提出類似訴訟的校際團契。
校際團契(InterVarsity Fellowship)的對外關係主任格雷格·喬(Greg Jao)在去年11月的一份聲明中說,特朗普時代的規則是「必要的,因為一些大學只對某些基於信仰的團體給予官方承認,而拒絕其他團體。」
「是什麼讓那些被拒絕承認的學生團體與眾不同?他們期望他們的學生領袖同意他們的宗教信仰,」賈奧在一份聲明中說。「被認可的團體則不然。大學應該平等地歡迎所有宗教團體,以鼓勵寬容、多元化和宗教多樣性。」
宗教自由研究所伊斯蘭和宗教自由行動小組主任伊斯梅爾·羅耶(Ismail Royer)是《自由調查規則》的支持者,他在去年表示:「這項新規定對穆斯林學生組織來說是一項重要的政策,因為它允許他們選擇自己的領導人,並以他們的信仰原則界定自己的使命。」
羅耶認為,「這項權利應該保留給所有的學生宗教組織,而不是由大學官員根據他們自己不斷變化的、不可預測的標準來篡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