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非法經營罪逮捕一名牧師

中國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名逮捕一名新教牧師。數周前,他與數名教會成員在中共打擊未註冊基督教活動的行動中被拘留。
據總部位於英國的世界基督徒團結會(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報道,黃益梓牧師本周被告知正式被捕。這距離他與另外四人於6月26日被平陽公安部門拘留有一個多月。
該團體由來自浙江省寧波、衢州和台州的教會成員組成,次日被處以行政拘留。
五人中的兩人於上周五獲准保釋,而包括黃牧師在內的其餘三人仍被羈押。
對其他被羈押人員的指控尚未公開。第六名教會成員於7月17日被羈押至今。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必須在羈押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檢察院提交正式逮捕申請。
黃牧師的代表認為,該案於7月25日被移送審查,這是在未正式提起公訴情況下羈押的最後期限。該代表發現,黃牧師的逮捕決定已於同日獲批,並在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上公布了。
該牧師於周三正式被告知逮捕決定,並被告知審查已於周一完成,逮捕決定於周二批准。其代表向世界基督徒團結會表示,該過程快速推進,令人擔憂審查的深度,缺乏官方文件記錄。
黃牧師曾於2014年因抗議溫州教堂十字架被拆除而被拘留,並服刑一年。在他獲釋不到一個月後,於2015年9月12日再次被拘留,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並在指定的居住監視地點被拘留了近五個月。在拆除事件發生前,他的教會曾作為經國家批准的「三自愛國運動」教會運營。
中國人權律師團體指責當局利用「非法經營」等寬泛且模糊的罪名拘留宗教人士。他們表示,錄製並傳播講道內容屬於憲法保護的宗教信仰表達範疇。
據《Bitter Winter》報道,內蒙古九名基督徒於四月因通過未註冊的家庭教會轉售合法出版的聖經被判有罪。刑期從一年到近五年不等,罰款最高達100萬元(約合13.7萬美元)。
這九人被判的罪名與黃牧師面臨相同的罪名。
今年早些時候,中國共產黨還宣布了新的規定,禁止外國傳教士未經授權建立宗教組織或進行傳教活動。 這些規定自5月1日起生效,禁止外國公民創辦宗教學校、製作或銷售宗教材料,或招募中國公民作為信徒。
《Mission News Network》報道稱,外國神職人員只有在經國家認可的宗教團體正式邀請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傳教活動,且其傳教內容必須事先獲得當局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