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褻瀆法越發苛刻,引發基督教徒的恐慌
巴基斯坦的議會近來修訂了褻瀆法中對侮辱先知穆罕默德、其同伴、和其他神聖人物一罪的懲罰力度。這在要求廢除該法的基督教領袖們中引發了恐慌。
這個穆斯林占多數群體的國家的國民議會在本周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將把對侮辱先知的同伴、妻子和家庭成員的懲罰從此前的三年以下監禁提高到了10年監禁,並罰款100萬盧比(約合4424美元)。
巴基斯坦《黎明報》稱,儘管包括總理夏巴茲·謝里夫(Shehbaz Sharif)在內的部長們並沒有出席會議,法案還是通過了。
國際人權活動家們抗議這項修正案。監測全球基督教逼迫的英國組織,全球基督徒團結陣線(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警告說,立法者未經辯論就通過了該法案並「無視了民間社會組織和少數民族社區領袖長期以來對廢除褻瀆法的要求。」
CSW創始人默文·托馬斯(Mervyn Thomas)在一份聲明中說:「巴基斯坦必須做更多的工作,以堅持其國際義務和該國憲法中規定的保障,來保護其最脆弱的少數民族社區。該國中的國際社區們也必須在政府未能或拒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叫它們負責。」
拉合爾社會正義中心(Centre for Social Justice)的執行主任彼得·雅各布在批評該修正案時告訴UCA新聞,推動該修正案的政治家們忽視了一個事實。巴基斯坦的暴民暴力與該國刑法典第295和298條中的法律息息相關。在這刑法典中,某些褻瀆罪定罪後可判死刑。
人權律師納迪姆·安東尼(Nadeem Anthony)告訴UCA:「該修正案將鼓勵基於宗教的仇恨和暴力。我們反對這基於宗教的歧視。相反,立法者們應該專注於解決國家面臨的經濟和政治問題。」
巴基斯坦褻瀆法最嚴格的方面見於巴基斯坦《刑法》第295-C條。根據該法律,貶低穆罕默德的言論,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都「將被處以死刑,或終身監禁,還將被處以罰款。」
第298條禁止玷污「聖先知(願主賜福之)的任何妻子(Ummul Mumineen)或家庭成員(Ahle-bait),或神聖先知的任何公義的哈里發(Khulafa-e-Rashideen)或同伴(Sahaaba)的聖名。」
巴基斯坦的褻瀆法長期以來一直被激進分子用來針對宗教少數群體,不論是基督教徒、什葉派、艾哈邁迪耶派,還是印度教徒。已經有數十人在被指控犯罪後被暴徒殺害,數十人被判處死刑。
基督教團體認為,穆斯林常濫用法律,通過虛假指控來贏得與基督徒雞毛蒜皮的爭吵。
褻瀆罪的禁令沒有懲罰誣告者或假證人的規定。該禁令在20世紀80年代軍事獨裁者齊亞·哈克(Zia-ul-Haq)將軍統治時得到了擴展。據《紐約時報》報道,英國政府在19世紀末的殖民時代頒布了它最初的法律,以防止不同信仰的人相互爭鬥。
近年來,有好幾個高調的案例使國際社會頻頻關注到這個問題。
2011年,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省長薩爾曼·泰瑟爾(Salman Taseer)因公開反對褻瀆法而被自己的保鏢暗殺。
同年,有五個孩子的基督徒母親阿西亞·比比(Asia Bibi)因涉嫌褻瀆罪被判處死刑。報道引發了國際社會的憤怒使得她在死囚牢房度過八年後於2018年終被宣告無罪。
她的無罪釋放引起了激進的極端主義團體的憤怒。許多人在街上抗議,並威脅要殺死釋放她的最高法院法官們。
2014年,基督徒夫婦沙赫扎德和莎瑪·馬西(Shehzad and Shamah Masih)因為虛假指控稱其從《古蘭經》中撕下幾頁而被燒死在磚窯里。
2020年,巴基斯坦人權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Pakistan)報告說,自1990年以來,至少有69人在與褻瀆指控有關的暴民暴力中被法外處決。
去年6月,旁遮普省的一家法院堅持了對基督徒兄弟凱薩(Qaisar)和阿蒙·阿尤布(Amoon Ayub)的死刑判決。他們被指控在博客上發布褻瀆神明的內容。兄弟二人堅稱該博客根本就不是他們建立的。
去年7月,阿什法克·馬西赫(Ashfaq Masih)在被一名拒絕支付工作報酬的客戶指控後,以褻瀆罪被判處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