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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在今天是否適用於基督徒?

十誡在今天是否適用於基督徒?

網站gotquestions.org挺有用的,針對常見的聖經問題有超過10,000個答案,比如說這個問題:「基督徒必須遵守舊約律法嗎?」

在簡要解釋了一些賜給上帝子民的律法(十誡、民事律、禮儀律)後,他們的網站聲明:「舊約律法對今天的基督徒沒有約束力。」

你認為他們的答案有問題嗎?

雖然上帝確實不期望今天的信徒遵守舊約中關於獻祭制度、食物和服飾規定等律法,但在我看來,聲稱十誡對「今天的基督徒沒有約束力」並不明智。

畢竟,請查考耶穌的話語以及保羅、彼得和雅各的著作中,賜給基督徒的新約指令。雖然經文清楚表明基督徒「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羅馬書 6:14),但基督追隨者們在新約中被賦予了許多關於聖潔生活的規矩。而這些敬虔的指令與十誡完美契合。

雖然基督徒絕不能通過遵守律法來賺取上帝的赦免和救恩,但信徒仍明確受召要「要作完全人」(哥林多後書 13:11)、「凡你們所做的,都要憑愛心而做」(哥林多前書 16:14),以及「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提多書 2:12)。十誡本質上傳達了相同的信息。

安迪·斯坦利(Andy Stanley)牧師在2018年出版了一本書,其中寫道:「十誡對你沒有權威。一點都沒有。說得更清楚些:你不可遵守十誡。」

雖然斯坦利牧師當然不會鼓勵基督徒偷竊、殺人、犯姦淫,或故意破壞任何一條十誡,但他願意將這些歷史性的誡令僅僅視為聖經歷史的殘餘物而拋棄,這是令人震驚的。

您看,新約中給信徒的每一條指令都來自同一位賜予他子民十誡的上帝。新約的指令,就像十誡一樣,教導上帝的子民愛主和愛人。

暗示今天的基督徒應該無視這些受默示的舊約誡命,至少是極具誤導性的,尤其是考慮到上帝是出於他子民的益處和屬靈成長而以恩慈賜下它們。

耶穌在他的地上事工中,非但沒有降低標準,反而提升了對他追隨者的標準。例如,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 5:27-28)。

同樣,耶穌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 5:21-22)。」

耶穌將十誡作為跳板來提升標準。如果他希望他的追隨者們認為十誡與新約信徒無關,他就不會提到它們。

實際上,十誡是上帝有權威性的話語,揭示了他對他子民的旨意。當耶穌來到世上,藉着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來贖買我們的救恩時,上帝並未改變他對這些誡命的心意。我看不出對今天的基督徒低估十誡的重要性有任何價值。

凱文·德揚(Kevin DeYoung)牧師明智地寫道:「教會在歷史上一直將十誡置於其教導事工的核心,特別是針對兒童和新信徒。……在幾乎所有的教會歷史中,當人們問:『我們如何進行門徒訓練?我們如何教導我們的孩子聖經?新基督徒需要知道關於基督教的什麼?』他們的答案總是強調十誡。」

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 5:17-18)。」

上帝的律法至關重要。首先,「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 3:24)。律法是一面鏡子,當我們照向它時,它會顯露我們的罪和我們對救主的需要。但律法還有另一個重要目的。它教導信徒如何以討上帝喜悅的方式生活。

使徒保羅指示以弗所的聖徒:「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以弗所書 5:10)。十誡向基督的追隨者展示了上帝對我們的期望。當信徒默想新約中的指令以及十誡時,我們學習到什麼能討主喜悅。

基督徒尋求順服上帝,不是為了得救,而是因為我們已經通過對耶穌的信心而得救。而且,既然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我們就被聖靈高度激勵和大大賦能,去進行能榮耀主的思想和行為。

雖然我們自己遠非完美,但我們因着我們的救主而被赦免,他完美的生命、死亡和復活保證了我們在天堂的永恆產業。

所以,去吧,基督徒。將十誡應用到你的門徒生活中。你會因此更強大。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內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會(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師,也是基督郵報的定期供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