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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里达州通过法案规定未成年堕胎需征得父母同意

佛罗里达州通过法案规定未成年堕胎需征得父母同意

(图片: Getty Images/Westend61)

佛罗里达州州长罗恩·德桑蒂斯签署通过一项法案,要求未成年少女进行堕胎前必须征得父母同意。

据Fox13报道,虽然州长未就新法律发表公开声明,但它的支持者,如参议院主席比尔·加尔瓦诺(Bill Galvano,R-Bradenton)称赞这项法案,强调父母有权知道他们的孩子怀孕并考虑堕胎的情况。

“决定终止妊娠涉及重大的医疗程序,在许多情况下,这一严重和无法挽回的决定会导致终身的情感和身体影响,”加尔瓦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考虑选择堕胎的未成年,其父母有必要参与该重大和永久性决定,”他补充道。

该州共和党占多数的州议会,近年来通过了数项规范堕胎的法案。2015年,佛罗里达州通过一项法案,要求堕胎前有24小时的等待期,但这项法律受到挑战还尚未生效。

2004年,佛罗里达州选民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要求孩子在堕胎前通知父母。此次通过的法案更进一步,要求获得父母同意。

父母告知和同意法中还包含一程序,即不愿意征求父母意见的未成年人可到法院获得同意。

加尔瓦诺周二表示,对于 “那些处于虐待情况的人,或者父母的意见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该法案提供了司法豁免但仍然涉及成人的干预。”

堕胎权利组织谴责这项新法案。

“这项法律将已经处于危险中的年轻人置于更大的危险之中,”佛罗里达州西南部和中部计划生育协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斯蒂芬妮(Stephanie Fraim)在一份声明中说。

这项监管堕胎的新法律生效之际,支持生命运动刚刚在最高法院遭受重大挫折。周一,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琼医疗服务诉拉索案”(June Medical Services v. Russo),推翻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项法律,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要求提供堕胎服务的医生必须先取得邻近医院的书面协议“住院特许权”(admitting privile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