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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駁回教會對弗吉尼亞州LGBT反歧視法的挑戰

法官駁回教會對弗吉尼亞州LGBT反歧視法的挑戰

扛着彩虹旗的人士參加一年一度的同性戀大遊行。 | 路透社/Annika Af Klercker/TT通訊社

一名法官裁定,駁回多個教會、學校和一個支持生命的懷孕中心反對弗吉尼亞州的一項法律的挑戰,該法律將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納入州反歧視法中。

法官詹姆士· E·普洛曼(James E. Plowman Jr.)上周在法庭上作出裁決,支持由民主黨控制的州政府在2020年通過的《弗吉尼亞價值法案》(Virginia Values Act)。

弗吉尼亞州總檢察長馬克·赫林(Mark Herring)上周五發表聲明,表示支持這一裁決,該裁決將在未來幾周內作為一項命令被實施。

「我們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權保護措施將繼續存在,弗吉尼亞州將繼續是一個對所有人開放和歡迎的地方,無論你長什麼樣子,來自哪裡,你如何崇拜,或你愛誰,」赫林說。

「我為支持《弗吉尼亞價值法案》的通過而感到自豪,並為我們兩次成功捍衛該法律免受法律攻擊的工作而感到驕傲。」

去年9月底,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簡稱,ADF)代表兩間教會、三所私立學校和一個懷孕護理中心對《弗吉尼亞價值法案》提起訴訟。

在訴訟中,費爾法克斯(Fairfax)縣的各各他浸信會(Calvary Road Baptist Church)及其學校、斯湯頓(Staunton)的社區團契教會(Community Fellowship Church)及其學校、夏洛茨維爾(Charlottesville)的社區基督教學校(Community Christian Academy)和勞登縣(Loudon)的關懷網(Care Net)聲稱,新法迫使他們基於真誠的宗教信仰而在各種雇用和就業做法上做出妥協。

訴訟書中說:「[該法]將這些事工置於一個不可能的境地:他們必須放棄他們賴以生存的宗教信仰,或者準備好面對調查、繁瑣的行政程序、每次違規最高10萬美元的罰款、無休止的補償性和懲罰性賠償和律師費裁決,以及迫使他們從事違反其良心的行動的法院命令。」

「即使只是在他們自己的網站上張貼他們的宗教信仰,也會使各個事工受到起訴和面臨高昂的罰款。這些處罰很容易超過一百萬美元,在經濟上毀掉各個事工,並使他們無法繼續自己的使命。」

3月,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克勞德·希爾頓(Claude M. Hilton)駁回了對《弗吉尼亞價值法案》的另一項挑戰,這是ADF提出的另一項訴訟,這次是代表鮑勃·厄德格羅夫影樓(Bob Updegrove Photography)的羅伯特·厄德格羅夫(Robert Updegrove)。

在他的決定中,希爾頓認為厄德格羅夫缺乏起訴的資格,因為該法「從未對」他「或任何其他人」執行過。

「在法規生效後的近9個月裡,還沒有人(LGBT群體)根據法規提出申訴,」希爾頓在3月底寫道。

「當一個人表示希望改變一項這樣的法規——在該法規下,他的行為符合先前的規定,但違反了新法規時,並不存在事實已經發生的案件或爭議。因為從來沒有人,政府或其他方面,試圖執行這項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