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南浸信會與制度之罪
1963年的時候,馬丁·路德·金博士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發起了史上著名的為終結種族歧視與隔離的改革運動。遊行的熱點在鬧市街道,尤其是16街浸信會(Sixteenth Street Baptist Church,一家非裔美國人教會,隨後被炸彈襲擊,四位主日學兒童被殺害)周圍的內城區域。
霍華德學院(Howard College)——也就是現在的桑福德大學(Samford University),是一所浸信會學校——當時坐落於離市中心好幾英里遠的一座山谷中。那裡的人們對距離自己學校還隔着幾個山峰山谷那正在發生的歷史性事件幾乎不怎麼知情。
霍華德牧師協會的兩位學生領袖很是迷惑,因為他們對金博士所發起的運動知之甚少。
他們決定來找他談談。
兩人在加斯頓汽車旅館(A.G. Gaston Motel)找到了金博士,這所旅館是當時在市中心附近僅有的幾所向非裔美國人開放的旅館之一。金博士派一位助手與他們會面。
當兩位學生回到霍華德學院時,他們曾會晤金博士的消息已經先一步抵達。當一位神學教授打趣說「我能讓阿拉巴馬州每一家美南浸信派教會來毀了你」時,其中一位學生震驚了。
教授似乎是因為學生支持金博士和他的民權運動而拿學生的職業生涯來威脅他。
值得表揚的是,阿拉巴馬州浸信會在許多年後,在種族和解方面做了許多事情,現在該宗派旗下有多家非裔美國人教會和機構,也有許多夸種族的教會。桑福德大學——也就是原先的霍華德學院——也擁有多元化的學生群體。
然而,在1963年,那位年輕的教牧學生深深意識到了這被後來才知道所謂的制度之罪。
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院長阿爾伯特·莫勒(R. Albert Mohler)博士本人就是桑福德大學的畢業生,他最近發布的一份報告揭露了這所位於路易斯維爾市神學院的創始人和其他領袖們種族主義並支持奴隸制的歷史,而該校被認為是美國非天主教派中的「旗艦」教育機構。
「報告記錄了美南浸信會乃至美國種族問題中所經歷過的矛盾和複雜。」這份文件如是說。
一些批評會說,考慮到為戰勝過去之罪的努力,曝光這封報告並不必要。然而,對制度之罪的坦白和悔改是通往團體健康的必由之路。
最重要的是,這是將神的恩典加諸一個團體的辦法。沒有任何個人也沒有什麼人所組成的團體能夠拋開神的清潔而逃離審判。制度之罪並不抽象,是嚴酷的事實,能扭曲社會價值、讓制度所影響的社會變得畸形。
制度之罪是共有的罪,屬於一個人群,或者屬於法人團體。先知以賽亞看到了神在他的超然聖潔中,以賽亞高呼:「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以賽亞書6章5節)
以賽亞自己也許是個淳樸堅貞之人,但他知道他在所處之民中的罪中也有份,因為他未能與自己周圍的團體之罪對抗。
制度之罪是裹挾的罪:「對白人至上的信念是奴隸制的基礎要件,也為各種新形式的種族壓迫提供基礎。」神學院的這份報告指出,「神學院的領導們(早期那些)一直共有這個新年,因此未能有效對抗由此而來的不公。」
耶穌所對抗的那些制度化的宗教機構就是由主所說這些領袖們組成的:「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馬太福音23章13節)
因此,當組織把人們困在它扭曲的世界觀中、要求人們堅持該機構奉為圭臬的可悲價值觀與壞做法時,制度的裹挾之罪就發生了。
這意味着制度之罪是受信任之罪。因着組織所謂的好名義,罪被蓋上了許可印章。1963年挑戰教牧學生的教授自己並非種族主義者,也沒打算真要將威脅付諸實踐。然而學者打趣的話語在學生耳中聽來卻是毛骨悚然。老師擁有相當可觀的信用度:他可是擁有一個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的博士學位。
制度之罪是被許可之罪。一個有組織的社團會將其世界觀視為規範。舉例而言,種族隔離時代絕大多數白人從來不會想到對此有異議。制度會教育其領袖、構建他們對歷史的解釋,祝福絕大部分人對之保持沉默的種族隔離生活方式。其前提是種族隔離由此導致的歧視就是社會運轉的方式。
群眾在被動中接受這一點,接受制度的影響,直到金博士將其曝光於伯明翰和其他城市的街道。
那些不在如此社會中的人要如此自負、判斷、輕蔑是很危險的。現在,制度上的罪惡也在擴散。舉例而言,如果早就知道在好萊塢發生性虐事情的那些人早些曝光這些罪惡而非努力隱藏包庇,那也就沒有#metoo運動了。
在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都有許多制度之罪,正在讓擴散、裹挾犯罪、對罪認同並批准。當罪潛伏在國家體制之內,社會和整體的文化都不會健康。
懺悔不僅僅對人類靈魂有益,也對團體的靈魂也有益處。
(翻譯:尤里)
華萊士·亨利(Wallace Henley),高產作家,休斯頓第二浸信教會(Houston's Second Baptist Church)高級助理牧師,曾在白宮和國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