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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生我的氣嗎?關於神之憤怒的三條聖經真理

神在生我的氣嗎?關於神之憤怒的三條聖經真理

(圖片:Unsplash/Jeremy Perkins)
(圖片:Unsplash/Jeremy Perkins)

「神在生我的氣嗎?」如果你曾如此自問,那這篇文章就是為你所寫。

每當我們國家或者世界遭遇了什麼悲劇、自然災害或暴力襲擊,神生氣或者憤怒的說法就在許多宗教新聞、社交媒體圈裡出現。不約而同,一些人會將毀滅或痛苦歸因為神對人類中某一部分或者作為整體人類的憤怒。

在這樣的背景下,關於神憤怒的問題似乎非常大。神對罪的失望——他對罪惡的神聖公義——還有他對人類的同情心,這在多少世紀以來都是辯論的主題。聖經在神不能與罪同在這一點上很明白。那他又如何與罪人同在呢?

當談到神與我們個人的關係時,無論我們是否讓他生氣,這都是很個人化的事情。我們能否知道自己是不是讓神憂心?我們是否處在傷害或觸怒神的邊緣,甚至讓他以憤怒回應?

這樣的心思根植於我們對神的根本認識中,是很難改變的。然而,聖經很明確:在基督里,神的憤怒並沒有指向我們個人,也不指向我們可能會做下的任何過犯。

神對你生氣嗎?不。神沒有任何針對你的憤怒。

是的。神恨罪。事實上,詩篇作者說,神感受到憤怒並「天天」(詩篇7章11節)進行公義審判。不過羅馬書1章18節說得很清楚,神的憤怒是留給罪本身的,是「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恨惡罪,但他並不恨罪人。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區別,因為如果神的憤怒是指向我們個人,那我們就全然無力抵抗了。就算我們接受了基督的慈愛,我們罪的本性也繼續存在,而且無論我們何等渴望公義,我們也總會過錯目標。

感謝神,神對容易犯罪之人的恩典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之工而臨到我們身上。當神以他兒子的身份道成肉身,他清空了自己的憤怒。換言之,神不再有餘怒未熄在我們悖逆時向我們傾倒。

這是對的。神不再對你發火。

神對罪的記憶因慈愛而簡略。

絕大多數基督徒在很小的時候就被教導神對世界愛是因着耶穌基督而來的拯救。時而引起迷惑的是他的公義究竟如何運作。布雷南·曼寧(Brennan Manning)曾講過一個神父的故事,這神父要求一位女性基督教神秘主義者證明她與基督的親密關聯,其方法就是能否曉得神父自己上一次懺悔的細節如何。這位女神秘主義者在幾個星期之後回答,她說她聽到了耶穌的回應,而耶穌的話是:「我不記得了。」

這可能只是逸聞趣事,不過也如實表明了神會如何應對我們生命中的罪。這不是要懲罰我們。相反,這是要赦免我們在過去、現在並將來最後一絲的罪。當我們在基督里尋求神的寬恕,我們就從一切不義中被潔淨了(參見約翰一書1章9節)。是一切,不是一些。

因此,這不僅僅是神保留了對我們的審判。他很願意放棄因我們罪而審判我們的權利,甚至不去回想我們不義的樣子。當我們接受神拯救的恩典,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歌羅西書2章14節)。

我們不可將神的憤怒與自然結果混淆起來。

羅馬書2章里,保羅告訴我們,神「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這些並不是從神而來針對錯待神、悖逆神旨意之人的神聖懲罰。相反,這是我們行為和決定的自然後果。雖然神聖懲罰被保留——現在並永遠——但我們也沒有理由一邊繼續犯罪一邊卻同時期待擺脫罪。聖保羅在致羅馬人的信里問過,我們是不是應該繼續犯罪(羅馬書6章1-2節)。這提問,當然只是修辭。他高呼:「斷乎不可!」

不過,這些罪的結果並不是由神如同宇宙中有個計分員,會累積到一個數字或者某個程度。當神允許我們被罪束縛,他只需不再用糾正和督責來庇護我們,而唯有這樣能讓我們重新進入與神清晰、坦誠關係中。

中世紀對神統治毀滅和恐怖的觀念與神的性格相去甚遠,而神的性格永遠以向我們的愛、仁慈並恩典為標記,絕非憤怒和惡意。因着神子戰勝死亡,我們被標記(並按此被對待)為神視我們無罪。

(翻譯:尤里)

原文最初發布於LightWor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