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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社會)福音之謬

他們(社會)福音之謬

(圖片:路透社/CARLO ALLEGRI)
(圖片:路透社/CARLO ALLEGRI)

在我提筆撰寫此文之際,美國福音派教會內部依然有一些派別繼續在推動、擴散着社會公正「福音」的原則和宗旨。越來越多的福音派教會、牧師和事工當前所接受的教條,在我看來其實只是老派救世論的新變種:因社會參與而得救。

「社會行動福音派」(Evangelicals For Social Action)就是這種組織之一,該組織自稱「通過關注於社會更新、整體事工、政治反思與行動、社會公正與恢復以及受造物關愛項目等,成為基督平安的催化劑」。該組織並非典型意義上的「思想」智庫,更側重「行動」庫,目標就為各種建設性的社會變革進行動員。與之相反,福音派網絡(Evangelical Network)則把自身事工的一個目標定位成「為LGBT人群提供安全環境,讓福音派教會社區參與對話。」

當然,還有其他的一些例子,而我列出前面兩者也沒有什麼特別用意,只是為我要談論的內容提供一些背景認知。

與以往教會對此理念的接受方式不同——畢竟「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道書1章9節)——當下對社會福音的崇拜似乎尤其被個人身份認同因素所占據、所左右。也就是說,這是一種以自我為關注焦點、要求被承認甚至要求被羨慕的渴望,並非因為我們是在基督里(歌羅西書3章1-3節),而是在於我們在自己里是誰、在於我們於基督之外有何獨一無二有關。

對福音派而言,社會福音從傳統上主要被定義成聯合起教會和世俗資源,以求帶來社會體系和架構的塑造(重塑),確保對所有人達到一視同仁的公正與平等,對那些在社會系統和架構中被視為受到不公正壓迫、邊緣化的人尤其如此。這觀點首先由美國神學家沃爾特·勞森布什(Walter Rauschenbusch)闡明,他是一位在19到20世紀社會福音運動中非常重要但卻不並知名的人物,勞森布什曾宣稱:「神的國度並不是讓個人進入天國的問題,而是要將世間生活改造成天國般的和諧狀態。」

我要講的就是勞森布什所描述的這套「地上天國」神學正居於當代福音派社會公正運動的核心。

儘管此人在教會和世俗領域都不廣為人知,但沃爾特·勞森布什的救贖論卻是基督教社會主義的先聲,並對一些知名的社會福音信徒如馬丁·路德·金博士、德斯蒙德·圖圖主教等產生了重要影響,也反映在了當代福音派數量的增加上。在1907年出版的Christianity and the Social Crisis(暫譯為「基督教和社會危機」)一書中,勞森布什表達了這樣的信念:「基督教的基本目標曾是通過重新生成所有的人類關係並按照神的意志來對其進行重新建構,以此將人類社會改造成神的國度。」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着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利未記19章15節

不過,在反思勞森布什對「基督教目的」的立場時,我不禁注意到對他所謂「改造人類社會」必不可少的有許多r開頭單詞中,如「重生」(regenerating)、「重建」(reconstituting)等,但卻沒有「悔改」(repentance)。

這是個重大疏漏,恰恰也就是這個疏漏導致了社會福音基本缺陷的核心問題,社會福音認為,需要福音的人從一定程度上能離開福音對自己進行改造。這種兩相矛盾的情況在神學家、社會正義推動者雷茵霍爾德·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的言論中得到了最好反映,我本人對他很尊重,但他卻非常天真、如果不是極其異端地宣稱:「終極之惡並不多由邪惡之人造成,更是由不了解自己、不進行深度考察的善良之人來做成。」

對剛剛了解原罪教義的虔誠基督徒而言,理解尼布爾所信奉其實並非福音、而是「社會」或別的什麼東西並不太難,尼布爾信奉的是一種世俗的人道主義。然而,正是由許多社會福音派所推行這種同類型的靠行為得救的屬世救贖論,當前正在全美國的福音派教會和事工中愈演愈烈。

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16世紀的法國宗教改革家約翰·加爾文表示:「我們所擁有的幾乎所有智慧——也就是說,真正的、健全的智慧——由兩個部分組成:神的知識與我們自己的知識。」

不過,在尼布爾要求人類「更深入探究」以「認識」我們自身的建議中,存在固有而又令人不安的諷刺。因為,如果我們真要通過福音這刺透一切的稜鏡(參見希伯來書4章12節)着手進行如此內省的探究,那我們並不會找到我們想要找的東西。按照17世紀清教徒神學家托馬斯·曼頓(Thomas Manton)的說法:「人心中的鑄幣廠始終在運行:他的心思和邪念、心意、犯罪欲和肉慾被鑄造在了一起,而他的記憶如同密室倉庫,把這些都藏了起來。」

儘管有其一切好意,所謂的「社會福音」從根本上否認了對福音而言最根本的原則,這條原則就是,人類天生是有罪的,極端需要一位救主(創世記4章7節,6章5節,8章21節,約翰福音3章16-17節,提摩太前書1章15節)。正如神學家、作家提姆·凱樂(Timothy Keller)在The Reason For God: Belief In An Age of Skepticism(「為何是他:在一個懷疑世代相信上帝的理由」)一書中所寫那樣:「這難題沒有出路可言。我們越熱愛、越認同自己的家庭、階級、種族、宗教,那我們就越難於不感覺到自己的優越性,甚至會對其他宗教、種族等心生敵意。由此,種族主義、階級主義以及性別主義並非無知或者說缺少教育的緣故。真正的文化戰爭發生在我們自己扭曲的內心之中,我們的內心被對於物質毫無節制的欲望所控制,這讓我們感覺高人一等,並將沒有這些欲望的想法排除出去,哪怕所欲達成之後也無法滿足我們。」

雖不贊成他們的神學要點,但從流行圖書和電影裡借用一個說法,我贊同勞森布什和尼布爾的觀點,那就是人類社會亟待重生。

絕對如此。

然而,問題是,社會需要的是什麼樣的重生呢?

聖經清晰明了地宣告:「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羅馬書8章22節)」。可悲的事實——罪是如此普遍、無所不在,影響到我們作為人類存在並經歷的每一個領域——但當前對社會公正的討論中卻並不常常考慮到罪。其結果就是,我們發現自己在正義並義憤中繼續原地踏步,我們的選擇是把精力耗費在爭論對社會不公後果的立場,卻與其屬靈原因背道而馳(馬可福音7章17-23節)。福音的命令是我們要把這樣的視角顛倒過來(傳道書7章20節,羅馬書3章23節)。以此為目標,也作為我這篇短文的小結,我禱告祈求5世紀時教父約翰·克里索斯托(John Chrysostum)這段話能有所幫助,社會福音在那個時代也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

「我們應該指望帝王將相來拉平窮富之間的不平等嗎?我們應該要求士兵來奪取富人的財富將其分配給自己窮苦的鄰人嗎?我們應該祈求皇帝給富人增稅,讓他們降格到窮人的境地,然後把稅收所得分給所有人?強力所帶來的平等一無所成,只會徒增傷害。那些有內心殘忍且心思敏銳之人會讓自己再度致富。更壞的是,被奪走金子的富人們會感到痛苦並心生憤恨,而從士兵手裡得到金子的窮人則不會感激,因為這禮物並非來自於慷慨。這麼做也根本不會對社會產生道德益處,實際還能導致道德受損。物質的公正無法通過強迫來達成,內心的改變也不會隨之而來。達成真正公正的唯一途徑就是首先去改變人心——然後他們才會樂於分享自己的財富。」

勞森布什和尼布爾錯了。

歸根結底,為正義而爭戰是我們向內部開始的爭戰,而非向外。

儘管不公的後果存在於物質中,但一切不公的本源卻是屬靈的。不公的政策和做法表明有罪的歧視並非在真空中被創造出來,而是在系統和體制里,是由故意、主動悖逆神和神之話語的人心所造,沒有平等對待照着神形象所造的那些人(創世記127節)。

(翻譯: 尤里)

Darrell Harrison是佐治亞州亞特蘭大人,目前居住在卡溫頓(亞特蘭大以東約45英里)。Darrell是新澤西普林斯頓神學院黑人神學與領導學院2013年的研究員,2015年從該校神學項目研究生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