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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教會能否改變結構?

天主教教會能否改變結構?

(圖片:路透社)梵蒂岡。
(圖片:路透社)梵蒂岡。

設想一個社區有100個家庭組成,而其中一個家庭的父親被授予了凌駕所有家庭之上的監督、決策權!有正常思維的人誰會屈從這種壓抑的安排,不是嗎?感謝神,神創造了有自由意志的男男女女,家長們都能給自己家庭做決定,而不是被自家之外的人管制。

既然神設立婚姻也設立了教會,那就設想一下,不僅僅是一個假想中的專制社群,更是一個等級制的宗教機構中進行中央集權的到底意味着什麼。如果你認為宗教等級制度是不可動搖的,那我也好奇你究竟是從哪裡獲得這個概念。雖然神的話語當然是永遠不變的,但教會結構可以而且應該被調整,以確保地方教會能自由地遵循聖靈的帶領。

當你教會的結構更成為負擔而非祝福,那就是開始跳出窠臼思考的時候了。當控制與掩蓋開始毒化教會體制並且威脅孩子們的安全,那就是要所有基督徒覺醒的呼召,去接受新約教會的簡化模式。在早期教會裡,可靠的架構帶來健康的結構。「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使徒行傳2章42節)這可不是對會眾的權力和控制,而在於基督的愛並福音中的合一。

今天,有許多基督教教會選擇在自己教會之外宗教官員的權威下運行。最大的等級制宗教組織就是天主教教會。其以如此結構塑造旨在自上而下進行管理並立法。接下來這個等級模式在這宗教組織中根深蒂固:

教宗

樞機主教

大主教

主教

神父

執事

平信徒

天主教設置了這樣的制度化等級模式,仿佛這是其執行教牧事工的唯一辦法。不過,萬一人數高到驚人的全世界12億天主教徒決定重新思考這行將癱瘓的模式呢?如果他們選擇減少當前所賦予那遍布全球相對一小群教會官員的權力,相反為自己塑造一個模式以此去裝備並賦權各地每個教會內部的領袖呢?換言之:「天主教教會能改變其結構嗎?」

答案當然是「是」。每個教區都被鼓勵以虔誠之心建立一個擁有從教會內部選舉出來有恩典的6、7人領袖以組成管理部門。這管理部門可以由公認有智慧、成熟的信徒組成,當然也包括教區牧師在內。

與這觀念相對的是當前按照宗教律法所設立的模式,這是一系列教會律法組成的管理天主教會的法典。舉明尼蘇達州為例:「德盧斯(Duluth)教區的教會法規定,每個地方教區有一個5人組成的管理委員會。主教是委員會主席,教區牧師是副主席而副主教(vicar general)是委員會成員。剩餘的兩位成員,是平信徒受託人,他們是教區居民,代表着整個教區的普遍利益。」

下面是羅馬天主教會紐約敘拉古(Syracuse)教區對他們監管教會決定中所扮演角色的解釋:「任何該類合併教會受託人的行為或提議,在沒有該教會所屬教區的大主教或主教批准的情況下,均不得生效……」這做法確保了一切最終都由等級制度的教會官員控制。而且,既然每個教區主教基本就是作為每個自己治下教區的總裁,天主教組織就很像一個由100個家庭組成的社區而鎮上的一個父親擁有對每個家庭的最終裁判權。在羅馬天主教系統中,當你順着命令的鏈條往上追溯,還能看到其他一些有最終裁判權的人。

想象一下,如果你是住在鎮上的一個家長,管理着超過100個家庭,那是什麼體驗。每個鎮上的家庭都有三個選擇:(1)服從在你社區中那一個父親的權威與命令;(2)與其他99個家庭合作以改變權力結構;或者(3)搬到一個每家每戶自由做出決定的鎮上。

如果你奪走神賦予人餵養、帶領自己孩子的職責,那沒有人會成長為負責任的父親。無論何時,體系內的官員們堅持保留原本應該屬於地方層面教會領袖的屬靈權威,那擁有領導力恩賜的基督徒最終只能呆坐一邊。而正如當前教會法律規定那樣:「教區是一個確定的基督教徒在特定教會內穩定基礎上所建立的虔誠的社區;對教區的教牧關懷受託付於一位牧師,正如牧者自己在教區主教的權威之下。」也就是說,在一位父親的權威之下,而這位父親為許多他治下教會家庭(教會)做決定。

這種做法充滿了嚴重的控制問題,想象下,如果每個教區開始監管自己的教會事工,那會發生什麼。想象下,天主教教會和天主教官員們選擇踐行自己的自由意志。官員們可以選擇開始信任地方領袖來做出明智的決策,讓他們使用聖靈所賜予他們的領導力與辨別能力的恩典。而教會領袖也能被鼓勵在做出所有對自己教會家庭最好的決定。

想想吧,如果主教、樞機和教宗都能謙卑地把自己現在的頭銜和角色放在一邊,成為天主教教會的顧問委員會,那有多大潛在的益處。地方領袖會突然擁有對自己所在教區的決策權。而每個天主教教會裡領袖個人將何等迅猛成長。教會官員不再成為瓶頸障礙或源源不斷的爭議源頭,屬靈的權威轉移到那些在地方層面的第一線侍奉者手裡。

歸根結底,那些本地之外的官員真的比每個教區之內靈命成熟的信徒們更有智慧嗎?他們比那些在全世界侍奉天主教教會的基督教領袖們更有資格去處理人力資源問題嗎?為什麼神賦予每個教區里基督徒的領導力恩賜可以被擱置一邊,而讓被選出來的那一小部分維持他們當前程度的制度控制、組織權力、決策權威呢?

設想一下,把梵蒂岡從天主教會的公司總部改造成天主教的教育、歷史博物館。那些機構的官員可以被轉化成顧問角色,這些人不再統治12億天主教徒。如果實話實說,讓教會被地方的屬靈領袖而非千里之外的官員管轄並非錯誤、不合乎聖經。如果你願意跳出窠臼,你會感到這在很多層面上有意義。

數百萬天主教徒每天努力工作以侍奉窮人、幫助有需要的人,同時在一個破碎的世界宣揚基督的愛。那麼,為什麼不相信他們在依靠會眾領袖的集體智慧時,能夠虔誠地做出決策呢?這不是說人們不應該再向各類天主教顧問尋求建議,而是說是時候天主教重新思考自己教會應如何建構。我們也許會震驚於看到有如此多的天主教徒會願意去廢止、取代那些因等級制度而帶來的隱秘、政治和控制所導致的傷害。

要想一想基督教的本質和教會的本質。歸根結底,基督徒可以把他們與其他教會的交往建立在他們共同承諾被他們的宗教組織中官員等級制度所統治的基礎上,還是能將自己的團契建立在福音與聖經的基礎上,讓地方領袖來決策如何才能最好自己所服務之人。耶穌說過:「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馬太福音20章26節)最可靠、最謙卑的領袖是僕人式的領袖。每個天主教教區都有僕人式的領袖,只要機會許可,就能做好管理自己教會事工的工作。

從天性而言,人都想要控制別人。當基督教會變成官員的「領地」,他們第一關心的是國際性的機構,那可能帶來精心策劃的政治操縱和常規的掩蓋。那樣的話誰最受傷害?小孩子和青少年。無論何時,一旦一個國際性機構內虐待行為發生,那肯定會有組織地去掩蓋真相。這是野獸的本能。歸根結底,受威脅的是這國際機構的名聲。

我們的主什麼時候說過教會自身的模式應該有等級制度呢?新約只是簡單提到了每個教會內有多名屬靈領袖。孩子們有父母而教會有領袖。你會說你的教會感覺更像家庭還更像公司呢?可悲的是,一些宗教官員所參與的秘密勾當是我們本應從政府和公司世界裡才能看到的。這根本不是主在對使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28章18、19節)時的用意。基督擁有所有的權柄,那是因為「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歌羅西書1章18節)

考慮到所有這些相關因素,天主教能改變其結構嗎?當然。他們願意這麼做嗎?這個問題你得問天主教徒。如果你這麼做,一定要提到教會結構的問題最終與那些已經在教牧事工第一線侍奉的人有關。

我們主設立的教會永遠不是要成為一個有等級制度的機構,相反,要成為有愛的家庭。全世界基督信徒的肢體是要在教會內侍奉,就像父母、教會內的屬靈領袖一樣,必須在這個家庭之內。如果你不在其內,你就不能提供恰當的關愛、指導、做出正確的決策。如果你打算完成神賜予你的呼召成為一家之長,或者成為一個教會的基督徒領袖,那你必須全時間在場。舉例而言,對那些旅行很多的父親而言,他們知道如果自己總是不在家,那管教孩子有多難。(參見「培養愛耶穌孩子的五個建議」)

改變不會容易。事實上,虔誠的天主教徒如果有興趣對教會結構進行改變,很可能會面對一些可怕的宗教體驗,比如「如果我們教會領袖要在教區中運用如此多屬靈權威,感覺好像是我們是在反對我們的教會。」還有,「如果我們把主教和教宗當成顧問,那好像就不是順服他們了。」要明白,你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感受,是因為你已經被灌輸了這麼思考的方式。對天主教會裡的基督徒而言,最根本的問題很簡單:「如果我們如此設立教會結構,是不是在反基督、反聖經?」

有一個很明智的說法:「合一,很重要;自由,不那麼重要;慈愛,要在一切中體現。」當教會對自己結構運用這原則時,聖靈賜給每個教會中某些信徒的治理恩賜(羅馬書12章8節)就被以更好的方式運用起來。益處是非常大的。

可悲的是,那些不能或不願打破自己固定思維模式和宗教感受的人最終僵化於維持現狀。他們甚至拒絕讓自己考慮改變的問題。他們對問題關上心思,他們封閉的意志帶來對組織的盲目效忠,甚至流傳甚廣的兒童虐待事件也都被系統性掩蓋起來。(參見最近紐約時報的文章《據傳,天主教神父在賓夕法尼亞虐待了1000名兒童》)

在光譜的另一方面,能得到來自本地那些有資質領袖的有愛關懷和明智決策是非常美好的。這能擊潰每周每天和每個主日兩次所發生的那些幕後隱秘和制度性的遮掩。如果你宗教組織當前的結構並沒有使用好屬神之民的領導力恩典或沒有對孩子們給予充分的保護,那就要記住,不去改變這個結構就是犯罪。

我想給所有想要增強教會合一的人額外一些建議。我作為牧師所侍奉的教會建立於12年前,擁有一個包括牧師在內的6個成員所組成執行委員會。此外,我們還從教會建立伊始就每個月舉行一次周一晚間會議。這讓大家提供建議,參與到執委會計劃與決策過程中,這有助於預防政治問題發生。這提供了一個常規的開放、坦誠並有親和力的對話機會,讓所有教會成員能提出問題、給出建議,參與到決策過程中。毫無疑問,這種扁平的結構有助於培養教會的合一。

就像父母有權帶領家庭一樣,基督徒也有權帶領自己教會的事工。設想一下,假設100個家庭組成的社區從只服從鎮上一個父親命令的狀態下走出來。再想想,這做法會如何讓有愛的父母為自己的家庭做出明智的決策。想象下,天主教會的結構性改革能如何在天主教徒中為屬靈復興鋪平道路。

如此復興當然需要聖靈的大能和福音的真理。單單因基督而來的拯救福音是唯一能拯救人脫離罪和死亡的信息,唯有這信息能將新生命灌入進一個基督教教會中。如下是一些我以前所寫傳遞福音賜人生命大能的文章:

寫給所有天主教、新教並基督徒的加拉太書

天主教徒擁有拯救的確據嗎?

答案是「是的,天主教徒當然能擁有這恩典的確據。」正如使徒彼得在五旬節時所宣告那樣:「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使徒行傳2章21節)基督教會由我們的主設立,要成為一個愛的家庭,主的兒女能在信仰中成長並相互侍奉。如果你的教會結構成為阻礙而非幫助,要對此做些什麼那也請自便。

當你做工以保護在你屬靈關懷並保護下最脆弱的那些人,當你喚醒成由12億天主教徒組成這「沉睡的巨人」,主會回報你的努力、你為基督事業的勇氣。領導力的恩典已經在許多天主教會中存在。現在,問題就在於重新建構你的教會,讓這些屬靈恩典不要再深埋地下了。

(翻譯:尤里)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內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會(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師,也是基督郵報的定期供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