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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性贩卖受害儿童可以就不删除色情视频起诉推特

法官:性贩卖受害儿童可以就不删除色情视频起诉推特

在美国纽约市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大厅的屏幕上显示着Twitter的标志 | 路透社/Brendan Mcdermid

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名联邦法官允许代表两名儿童性虐待受害者对推特提起的诉讼,并部分驳回了该社交媒体平台提出的驳回申诉的动议。

在上周四发布的命令中,美国地区法院法官约瑟夫·斯佩罗(Joseph Spero)裁定,该案中的两名受害者可以根据《2017年打击在线性贩运法案》提出民事责任索赔。

诉讼称,两名原告——仅被称为匿名者1号和匿名者2号——在13岁时被拉拢和招募进行性贩卖,并被操纵通过另一个社交媒体平台Snapchat向性贩运者提供色情材料。

诉状还说,这些视频是在原告上高中时在推特上被发布的。据称,受害者通知了执法部门,而推特最初拒绝删除这些视频,使这些帖子积累了超过167,000次浏览和2223次转发。

推特公司辩称,即使在国会通过该法案后,它仍然“根据《通信礼仪法》(简称CDA)第230条免于承担责任”。这家社交媒体巨头提出动议,要求驳回原告的所有索赔,前提是它“根据《通信法》免于承担责任”。

该动议的听证会于8月6日举行。

斯佩罗写道:“推特公司辩称,它无法得知这些视频可能是商业性性交易的证据,但这一论点和原告的指控不一致,即她们提醒过推特公司,这些视频是在原告还是儿童时受到威胁而制作的,并在回应推特公司的进一步信息要求时提供了无名氏1号的年龄证据。”

斯佩罗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求,包括他们指控推特有过失,认为CDA的第230条确实适用于这些指控。

斯佩罗继续说:“这些索赔的实质是,推特违反了对原告的责任——并违反了各种刑事法规——因为它在收到视频举报后没有删除这些视频,而是允许它们在推特上广泛传播。”

“这些索赔试图将推特视为信息发布者,而这是第230条所禁止的......因此,法院认为,根据第230条,原告的过失索赔失败。”

斯佩罗还驳回了“侵入私人事务”和“侵犯隐私”的诉求,认为这两项诉求在推特援引的CDA豁免权面前都失败了。

此外,斯佩罗还驳回了关于推特故意传播“私密的性爱材料”的主张,指出该社交媒体网站没有“故意”发布视频,视频是由第三方账户发布。

美国国家性剥削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Sexual Exploitation,简称NCOSE)与哈巴律师事务所(Haba Law Firm)和马蒂亚西克律师事务所(Matiasic Firm)一起帮助代理原告的案件,对这一命令表示庆祝。

NCOSE高级法律顾问彼得·根塔拉(Peter Gentala)在一份声明中说:“任何科技公司都不应该被允许从儿童性虐待材料中获利并被完全忽视。”

“我们对今天的裁决感到高兴,因为这是为我们的客户伸张正义的下一步,这些客户因为推特决定允许他们的儿童性虐待材料在其平台上传播而遭受痛苦。”

今年1月,第一个匿名者(简·多伊John Doe)被确认为居住在佛罗里达州的16岁少年,他提起诉讼,声称推特在收到相关影像内容举报几天后,并没有撤下他被性虐待的视频。

“这起诉讼旨在揭露推特如何在其平台上启用[儿童性虐待材料]并从中获利,选择利润而不是人,选择金钱而不是儿童的安全,选择财富而牺牲人类自由和人类尊严,”诉讼称。

4月,第二个匿名者也是佛罗里达州的居民,他是发布在推特上的儿童性虐待内容的受害者,也被加入到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