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不在呼籲佩奇·佩特森辭職的公開信上簽名
這個星期,我希望大家都能學到的一課就是基督徒在說話之前必須三思,要記住,我們出口的每一個字都代表基督。這包括我們打算在詼諧、說笑話或諷刺時候發表的那些評論,和「你知道我不是這意思」一起表達的那些東西。如果你信基督,那你說的一切都是見證,要麼是真實的見證,要麼是反對他的見證。這是能從當前美南浸信會這些紛紛繞繞中所能汲取的教訓。
儘管我很明白教派中數以千計的女性呼籲佩奇·佩特森(Paige Patterson)辭職的呼聲,但我並不會聯署這封信。我不認識他,也並不面臨須遵從馬太18誡命的處境,而且我不相信一個人的辭職就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件事。我們需要一個全國性、所有有信仰者參與的對話,以神之形象的肩負者並我們的相互關係為主題。儘管讓一位傑出的牧師此時辭職會帶來一種力量感,但這並不會改變充斥着對女性外表取笑、領導層女性人數少得尷尬以及對聖經意義上順服之粗糙理解的文化。
了解如何參與到關乎領導層面的人們的社會對話需要以加拉太書3章和以弗所書5章為榜樣,這兩段經文講述了有信仰家庭內部如何相互對待的問題。是的,我們需要在這個題目上進行布道,但我們也需要對話式的護教以及在得救的婚姻中以可靠的見證讓公眾們都看到。我們需要講論我們如何相互談論,以及如何談論婚姻和性。我們需要應對批評和色情問題。我們需要應對權威和順服問題,我們需要談論我們所談論的一切東西,而不僅僅是相互陪伴時所談論的那些東西。
我支持貝絲·摩爾(Beth Moore)在她寫給各弟兄的公開信里許多內容。我也很感恩,有好幾次情況下我是和女人們而非男人們一同處理一些事情。我相信我們所深處的時刻是教會有機會在今天的以和解以及「我也是」 #metoo等問題的對話中起帶領作用,不過為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先理順內部關係。
需要說的是三點:
1.放肆虐待總是錯的。各種形式的放肆總是與基督的見證、品德相違背。一切的放肆虐待,家庭的、配偶間的以及身體虐待,語言粗鄙,讓別人物化或者剝奪他人作為同為擁有神之形象之人的尊嚴,是的,濫用潛在的權力,在神的家中完全不應該。教會領袖對神交託給他們關心的人負有義務,教會領袖有法律義務要向司法機構報告虐待問題。這裡沒有可討論的餘地。
2.聖經式的順服與權威相關聯,而這順服和權威在今天的文化中並不吃香。神的權威高於一切生命,包括婚姻,這對我們很重要,由此我們才能在今天的文化對話中得以被拯救。但婚姻中符合聖經的權威與順服被嚴重誤讀,因為他們在教會裡罕有表現。我就直說了吧:聖經式的順服並不是所有女人順服於所有男人,也不是所有孩子順服於所有成年人。聖經式的順服從來不是強迫的順服。今天,部分基督呼籲拯救婚姻,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重新讓自己順服於神的旨意與神所展現出來的意志。
這是關乎全國最大新教教派事工和見證的關鍵時刻,我們應該為這一刻禱告,願此刻成為得救贖而非造成破裂的時刻。
儘管我不簽署這公開信,我還是在尋求為對話做出自己的貢獻。
每次教會肢體上了頭條新聞,基督徒必須預備好開啟這樣的對話,讓基督的心意在我們今天的這些問題上展露出來。所以,當你閱讀文章的時候,要問問自己:「神對這些事情說了什麼?我對能帶入這樣對話中的神和神的話語知之多少?帶有拯救意義的見證機會在哪裡?」
美南浸信會女成員致SWBS(西南浸信會神學院)受託人的公開信
浸信會通訊社的報道
大西洋周刊的報道
華盛頓郵報的報道
上述這些內容(還有我們牧師在主日的講道)都引發我家的深刻討論。吉姆和我剛剛慶祝結婚七周年。我在42歲時第一次成了「老」新娘,但我也知道自己是作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與另一個成熟的基督徒進入婚姻,我致力於與他一同進入得救贖的婚姻中。
婚姻不是世界所想象的樣子。基督徒的婚姻在質量上沒有什麼不同,但在起源、本質和目的不一樣。神的用意是,當前當下我們在世間的婚姻會指向耶穌與他的新娘,也就是教會在天國中永恆、不變的存在。對神終極的救贖計劃不理解的話,你就不會明白神對婚姻的用意。真相與「婚姻是為了我的幸福和圓滿」這個時代的偶像大相徑庭。
按照神的設計,婚姻意味着男人和女人、丈夫與妻子的聯合。即便聖公會採取行動把這段內容從禮拜中去掉,那也不會改變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男人的永恆事實,聖經里把耶穌描繪為新郎而教會是女性的新娘。
創世記里關於助手的話語言猶在耳,聖經對呼召的順服歷久彌新。對此否認並不會讓經文從神的話語中消失,否認也不會改變神的意志。那麼,加拉太書3章和以弗所書5章的順服應該如何理解呢?這就是對基督的相互順服,也是要求基督徒的家庭處在在神全權掌控下。為了理解加拉太書3章和以弗所書5章的治家法則,我們必須首先成為「在基督里」的人。離開了基督,這都毫無意義。這是就為什麼每次我們論及順服時,那些反父權的女權主義世界觀會有喧囂反應的原因所在。
在這個主題上,誠然存在不連貫之處。基督徒需要每天就此主題與永恆重新連接起來,坦白、毫不羞恥地講論成為女人也真正地意味着按着神的形象受造,在一切謙卑意義上都如此。我們需要開始讓人看到我們得救贖的婚姻,以此讓他們知道我們在說「聖經式順服」的時候到底是在說什麼。喜悅或彼此順服在今天的世界中完全是天方夜譚,然而,確實我們中一部分人有幸得以活出的事實。如果我們能通過展示出自己婚姻得蒙救贖的經歷來親自見證這蒙救贖的婚姻,那對話會的面貌有何等改觀?
加拉太書3章和以弗所書5章講的是一切都要順服基督。
生活中的一切都在神的領導之下。
一切都要被神國的原則所統轄。
你無法輕鬆把婚姻從神的全權中抽離出來,然後對神說:「不,這是我的——婚姻由我來定義,我決定進入,我決定離開,我來主宰。」這是當前美國的做法,不過我們都看到了,這其實沒用。真正發揮作用的是神的設計,神的統治,神定的治家法則。
吉姆和我結婚時,感覺到神呼召我們為了他的孩子們——也為他,進入婚姻殿堂。這是我第一次結婚,我們現在已經結婚七年了,4個孩子裡有6個已經成年,還有兩個兒媳,兩個女婿,我們有四個孫輩了,好大一家子。我們依然積極培養青少年。如果你算一算,就知道是別的女人把這些孩子生到這世界上。我們的家譜很複雜。繼父繼母很難當,會有很多挑戰,但神做的很好!多少世紀以來,神一直把人們收養進他的家庭,把野枝子和異種枝子嫁接到他家的枝子上。
當一個配偶或為人父母者,走上性革命的道路離棄愛人孩子之後,蒙救贖的婚姻應該是什麼樣子呢?在人有了兩次背叛經歷,卻有了追隨神的心,感到受召要結婚了,這時蒙救贖的婚姻是什麼樣的呢?當孩子們體會到父親是聖經虔誠的教師,不過教會卻認為這人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離婚之罪時,蒙救贖的婚姻是什麼樣的呢?在21世紀的美國,蒙救贖的婚姻包含着破碎、認罪、和那些曾被認為是敵人之人共同為人父母的種種見證。
讓我們說清楚,上帝討厭離婚。這是毫無疑問的。但這並沒有超越上帝的救贖能力。上帝會救贖。婚姻也如此,對我們來說,也可以是一種救贖的經歷,這是上帝救贖的力量在人類最痛苦經歷上的表現。
吉姆和我沒有完美的婚姻,但那只是因為我們倆都是不完美的人。我們所擁有的是一種互相順服的婚姻,我們在這段婚姻中,我們試圖為基督作見證,並讓一個極度困惑於權威和主之權柄的世界看一看上帝的善良和恩典。
所有這些都會被誤解,並且在重複的時候可能會被誤解嗎?是的。(實際上,我可以看到一些人在閱讀時翻白眼。)所以,我簡單說一下把:我因着耶穌基督修復了與上帝的關係,這改變了一切。這改變了我對自己的理解,我的呼召,我的用處,我的作為,還有就是,我的婚姻。
我希望世界上每一個女人都能結婚。我嫁給了一個非常愛上帝的人,對他而言,我排在遙遠的第二名,然而他依然會毫不猶豫地為我獻出生命。他讓我更好,在我的操練中鼓勵我,也是我最大的粉絲。
如果你會想:「她沒有簽這封信是不是因為她的丈夫告訴她不要這麼做?」不,並非如此。我沒有簽署這封信,因為我有更多的東西要說,這比我在信上的簽名要多許多。我想要我的宗派,以及這一代教會中每個一種其他意見都能進行嚴肅的對話,以此帶來變革。教堂里有一個救世主,一個頭和一個新郎。讓我們和他坐在一起,讓他來救贖。
(翻譯:尤里)
卡門·拉伯奇(Carmen LaBerge)是Reformation Press主席,廣播節目《Connecting Faith with Carmen LaBerge》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