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不同意神是「給人第二次機會」的神

神渴望與人交朋友,哪怕人得罪了他。
當最初的人類犯罪時,神立即主動接近並詢問:「你在哪裡?」(創世記 3:9)。耶穌和使徒們強調神總是向着個人行事,並指出他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馬可福音 12:26;使徒行傳 7:32)。特別是,亞伯拉罕「得稱為神的朋友」(雅各書 2:23)。
神一直對人懷有個人層面的關注,「像前三次呼喚說:『撒母耳啊!撒母耳啊!』」(撒母耳記上 3:10)。因此,神繼續邀請人們:「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以賽亞書 1:18)。
誠然,「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然而神是充滿恩典的,我相信他赦免帶來的美好能夠繼續在人的身上彰顯。
我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這樣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無論主動還是被動,人都會經歷道德上的過犯。並不是某人的標準、某種道德理論甚至宗教教條讓我們感到內疚,而是我們天生就被植入了一種能夠體驗到對與錯的良知。人類「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羅馬書 2:15)。有趣的是,文化思潮總是準備好對人們的道德缺陷指手畫腳,卻又對客觀道德律不屑一顧。即使當理論家推測人們可能在基因上就傾向於某些不道德的行為時,道德律依然被用來識別「從客觀而言,什麼事是不道德的」。
那麼,在客觀道德破碎的世界裡,神能夠消除一個人的罪並給予救贖,這又有什麼不可思議呢?這有什麼奇怪呢?也許這實際上源於一種扭曲的信念,即認為悔改會導致人所該承擔的被減免了,而實際上神恩典給予人新的開始和真正的滿足。正如傑出的哈佛精神病學家阿曼德·尼科利(Armand Nicholi)博士在論及神的恩典時所寫的那樣:「我知道他總是赦免,隨後給予重新開始的機會和資源。」[1] 尼科利的文章從心理學角度剖析了基督如何提供內在「力量」,以成就神所期待的美好。
罪會造成情感上的重擔,而神藉着赦免將其消除的特徵,就在於內心的平安。這種平安不是暫時或治療性的修補。這種平安也並非人類捏造出來。確切地說,它不來自任何人為的努力。美國基督教思想家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在其著作《宗教情感》(Religious Affections)中解釋道:「這些原則具有一種新的、屬靈的本質,比人裡面的一切都要高貴和卓越得多。」[2] 神恩典的大能通過他的靈來運行,悔改者會經歷一種轉變——從罪的重擔到享有赦免後的內在平安。
我永遠不會忘記自己作為基督徒去教會的第一個主日。我帶着一種奇妙的平安和輕鬆感回家,因為我罪的重擔被耶穌卸下了。就像一個人提着沉重的行李,來到度假勝地,再將其放下休息時所體驗到的那種感覺。1678年,約翰·班揚(John Bunyan)筆下的「基督徒」在遇到神的恩典時發問:「難道這重擔從我背上脫落?難道綁着它的繩索會在這裡斷裂?蒙福的十字架啊!」[3] 確實,神赦免的經歷超越了時間、文化,並在整個歷史中經受住哲學和心理學的反駁而存留了下來。
神的恩典之工能夠強化悔改者去原諒自己,這也非常美好,因為懊悔其實會成為沉重的負擔。路易斯(C. S. Lewis)在給朋友的一封私人信件中恰切地評論道:「我認為,如果神赦免了我們,我們也必須原諒自己。否則,這就幾乎等同於把我們自己設立為比他更高的審判權柄。」[4]
記得還是個年輕基督徒時,我參加了一次查經班,在那裡第一次了解到偉大的使徒保羅以前是大數的掃羅,也就是迫害基督徒的那個人。說實話,我簡直不敢相信。然後我意識到,如果保羅寫了所有這些受啟示的書信,並教導世界關於個人與神和好的平安,那麼他肯定已經原諒了自己。接着我得到了極大的鼓勵,徹底原諒了自己。當我們與神、與自己和好時,原諒別人也就容易得多了。
最後,神赦免之美在於它是絕對白白的恩賜。「感謝神,」保羅感嘆道,「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哥林多後書 9:15)那麼神為什麼這麼慷慨?這裡面有什麼附加條件?他能從中得到什麼?什麼也得不到。事實上,這表達了他對我們無條件的愛有多深。
保羅解釋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8)。神渴望我們重生並走在他為我們預定的道路上,「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馬書 8:6)。
然而,我不同意神是「第二次機會」的神,因為我相信他是賜予無數次機會的神,富有恆久忍耐和極大的憐憫。因此,即使在這個混亂和悖逆的世界裡,人們也受邀去體驗這種認識的美好:「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篇 103:12)。
注釋
1.《世俗時代的希望》(「Hope in a Secular Age」),載於凱利·門羅(Kelly Monroe) 編,《在哈佛尋找神》(Finding God at Harvard),(大急流城:Zondervan 出版社,1996 年),111-120 頁。
2.《宗教情感》(Multnomah Press:俄勒岡州波特蘭,1984 年),82 頁。
3.《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Barbour and Company:新澤西州韋斯特伍德),36 頁。
4.《路易斯語錄》(The Quotable Lewis),韋恩·馬丁代爾(Wayne Martindale)與傑里·魯特(Jerry Root)編,(丁道爾出版社:惠頓,1990 年),221 頁。
Marlon De Blasio 是一位文化辯護者、基督教作家,也是《辨別文化》的作者。他與家人居住在多倫多。請在Twitter:@MarlonDeBlasio,關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