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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失掉自己的救恩嗎?

我會失掉自己的救恩嗎?

1973年9月9日,禮拜日早上,我請求耶穌基督原諒我的罪,成為我的救主、主。但當我結束禱告,什麼事情都沒發生。我沒看見光。我也沒覺得自己肩膀上的負擔輕了。

當時我第一個念頭是:「這就算完事了嗎?」

我在知識層面上對神的疑問並未煙消雲散。我依然探究創造和科學、世界各宗教、為何神讓罪惡並苦難存在這類問題。好幾個月的時間,我依然懷疑自己的拯救並信仰究竟真實與否。

只有我一個人這樣嗎?

著名的歷史學家威爾·杜蘭(Will Durant)曾給許多名人郵寄過關於人生意義的諮詢表。在閱讀了他們回信後,杜蘭把種種回答結集成An Anthology of Doubt(疑惑選集)並出版。誰不曾想過這題目呢?

當我們懷疑自己的救贖、信仰或我們的神時,我們到底是在做什麼呢?如果我們自己都有疑惑,又如何幫助別人呢?

知你所能知

要從神的應許開始:「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章13節)。更直白的說法可以說:「我們可以真正並且充分確然地從理智並個人的角度知道,我們擁有永生。」這段話並不是說我們最終會慢慢變成那種確定的狀態,而是我們此刻此地在當下就已確確實實擁有我們已經在耶穌里得到的生命。

但關鍵在這裡:第一,我們必須「信奉神兒子之名」。

「信奉」不僅僅意味着智力上的贊同——這是聖經對個人信靠和獻身的表述。我可以知道飛機會將我從達拉斯帶往亞特蘭大這個事實,但我必須在飛機做到這點之前進到飛機裡頭。沒有哪個外科醫生單單依據智力上所認知的東西動手術——我們必須順服程序。

如果你已經這麼做了,你此刻、現在可以宣稱你「有永生」這一聖經意義上的事實。你已經不死了。耶穌應許過:「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章26節)。我們一舉從時間進入永恆,從今生進入來世。

聖經沒有在哪裡寫過成為神孩子的感受如何,因為我們的感受會受到我們晚飯所吃披薩餅、窗外天氣的影響。沒有什麼境況或者遭遇能確保我們獲得拯救。這需要以信心來相信,我今天所是的基督徒就是我30多年前所成為的那個基督徒。我依然沒有見過神,或者在試管里拿我的拯救做過實驗。如果我曾這麼做了,那我可以質疑自己曾經所見、所想之事的真實與準確。你也可以。

聖經要麼為真要麼為假。要麼神信守他的話,要麼他做不到。他的應許是如果你「信奉神兒子之名」,那就在此刻就「有永生」。你不會失掉自己的拯救,因為你已經是神不死的孩子了。

這就是神之話語的事實。

那什麼是「失掉恩典」?

那些相信人可能信靠基督然後又選擇丟棄掉自己救贖的人很快引用希伯來書6章4-6節。這種闡釋認為,這段文本說的是有人體驗到了真正的歸信,然後「離棄」(6節)了。他們通常會相信這樣的人再需要一次拯救的經歷。但也有人不這麼認為。

有一些人相信,希伯來書的作者是在寫一種假想的情況:如果真正的基督徒「離棄」了,那們對他們來說就「不可能」再去「從新懊悔」(4、6節)。事實上,他們也不可能從拯救中墮落。但如果他們真這樣,那他們也就不會再被拯救了。要注意,如果經文是說基督徒真從信仰中墮落了,那就是在說,這個人不可能再被拯救了(阿米尼烏斯派Arminian教徒的信仰與此相反)。

其他人(也包括我)則相信,希伯來書的作者並不在談論基督徒,而是在說那些思考過信仰、甚至參加過教會但卻拒絕基督的人。如果這樣的人堅持不信,那他就不會被拯救。如果有人宣稱他曾信仰基督但不再信了,我相信這人從來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聖經教導的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永遠是神的孩子(參見約翰福音3章16節,哥林多後書5章17節),這對我而言再清楚不過了,不會讓我對前面這段難解的經文有別的解讀。但實際後果其實一樣:我那些阿米尼烏斯派的朋友們相信的是那人已經從信仰里墮落了,我相信那人就從來不是一個信徒,而我們都想要他歸向基督。

結論

要預料到會面對你得拯救的質疑。

你的信仰越堅定,你越會遭遇到攻擊,這是仇敵故意要讓你的信仰癱瘓、殘廢,並且阻礙你侍奉神。你的信仰越堅定,你對仇敵的威脅就越大。有些時候,並不是因為我們信仰軟弱才發生懷疑,而是因為信仰強大。

如果你知道,你已經讓基督成為自己的主,並且依然面對自己得拯救與否的疑問,要試試用我最喜歡那段聖經來禱告。在一位父親請求耶穌治癒他被鬼附着的兒子時,耶穌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馬可福音9章23節)。然後那位父親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24節)你今天就可以這麼禱告,耶穌會聽見你並且幫助你。

要記住,你是神的孩子。我兒子永遠是我兒子,無論他們感受如何或他們做什麼,因為他們從出生就如此。

你已經重生了嗎?

此文源自吉姆·丹尼遜(Jim Denison)博士的每日文化評論(www.denisonforum.org)。吉姆·丹尼遜,哲學博士、文化型護教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