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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物主的神,才是自由的基石

造物主的神,才是自由的基石

當我們慶祝獨立日並緬懷建國國父們的勇氣,必須問這麼一句:獨立是從何獨立?《獨立宣言》簽署者們是知道答案的,遺憾的是,但絕大多數美國人卻並不曉得。現在是重新考察讓美國偉大的自由基石何在、權利的源頭何在的時候。沒有聖經,就無法理解自由,因為公民自由起於對屬靈自由的理解。

約翰福音8章32節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如果不曾體驗過唯有基督里信仰才能帶來那脫離罪之權勢的屬靈自由,就沒有哪個國度能經歷持久的公民自由。費城自由鐘說明了一切,這源自利未記25章10節,向全地並所有居於其上的住民宣告自由——因服從神命令而來的自由。

自由,正如我們在《獨立宣言》中所述,依賴於神並對神的了解而存在。我們由造物主所賦予的獨立和自由是從屬靈自由開始的,這來自神我們的造物主,也在基督里以屬靈自由的形式被他親自經歷過。認識神、作為造物主的神——這是猶太-基督教世界觀的基石——這是自由的起點。神是至高者,同樣也是《獨立宣言》所訴諸的宇宙審判者。這神就是真理、主宰者、存在於萬有之先,比所有人和政府更偉大。

在真正的公民自由中,神必須首先被承認為至高者並所有道德真理的源頭。國父們確認這真理並自以此作為起點。我們受造物主恩賜這一事實,是美國公民自由的核心所在。如果我們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那他就給了我們認識他、順服他的能力。如果我們如此受造,那我們就不是進化而來,也不是什麼時間中的偶然存在。我們是有價值、有目標、有能力享受神創造物的人類。我們既是被創造的,那就被賜予生命、自由並享受私有財產的權利——這是從神而來、政府應當保護的權利,不是政府能操縱或踐踏的權利。

出於同樣的原因,生命是神創造的結果。所有生命,無論出生或者未出生,其神聖並不可侵犯性的存在,就因為神才是造物主。這是政府應當保護的生命,當未出生的嬰兒被謀殺,當生命被消滅,那政府就要面對神作為法官的可怕審判了。自由因經歷了由耶穌基督的屬靈自由而來,然後由公正的法律延伸到公民自由,隨後再是保護並珍視生命和自由的政府。

我們的國父們意識到這意義深遠的事實,並且智慧地讓自己的欲望和思想與神對社會和民族的計劃相一致。是時候回歸他們的智慧了。如果美國還能留住自由,那我們必須再一次——正如我們國父們曾做過那樣——懇請宇宙偉大的法官來垂聽我們為這國度的呼求與代禱。顯然,沒有哪個否認神為造物主、基督為救主、生命為神聖、自由為神之恩賜以及私有財產為神之祝福的國家能夠長存。

認識並捍衛生命神聖、自由與權利這些都自神而來,這是獨立日開始回歸我們國父智慧並神對我們國度祝福的佳徑。

薩姆·羅爾(Sam Rohrer)是美國牧師網路(American Pastors Network)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