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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有什麼好處?絕對沒有。」真的嗎?

「戰爭有什麼好處?絕對沒有。」真的嗎?

我忙了一天開車回家時,1970年代的名曲,埃德溫·斯塔(Edwin Starr)的《戰爭》(War)從希爾里斯(Serius)電台飄過耳畔。我很熟悉這段激昂慷慨的歌詞:「戰爭有什麼好處?絕對沒有。」11歲的時候,這段話曾被寫在公告牌的頂端。而50多年之後,當我一個人在車裡時,同樣的歌詞又再度響起,忽然間,我思緒停了下來,意識到自己不再相信這句話了。

並非所有的戰爭都是錯誤。當然,戰爭總可能帶來比其動因更大的邪惡。但要說所有戰爭都錯了——要說戰爭絕對沒有任何好處——這也是錯的。

和平主義者對戰爭的立場和好戰分子的立場其實都不對。真理在於兩個極端之間。

美國的第一位偉大軍事統帥喬治·華盛頓,表達了每個頭腦清醒之人對戰爭的想法。他說:

「我首先願望看到到整個世界都有和平,世界居民親如兄弟,努力為人類幸福做出最大貢獻。為了人類,我虔誠希望,農業勞作和商業利益能取代戰爭耗費和征服的憤怒,希望刀劍可以變成犁鏵。」

話雖如此,已故的長老會學者洛林·伯特納(Loraine Boettner)在其經典著作The Christian Attitude Toward War(暫譯為「基督徒對戰爭的立場」)一書卻認為,戰爭有時候是必須的,有時是善的。伯特納寫到:

「如果歐洲人不曾抵抗穆罕默德的入侵,歐洲就會被征服,照此推理,基督教就會被消滅。如果宗教改革時,新教徒不對抗羅馬天主教的迫害,西班牙和意大利宗教裁判所那樣的惡行就將在整個歐洲肆虐,新教就會被摧毀。如果美國殖民者不為自己的權利而戰,這個國家就永遠不會獲得獨立……我們渴望和平,但我們意識到,有些事情比戰爭更壞。我們渴望和平,但不是在奴隸營或墳地里的和平。」

在舊約里,神一再命令以色列人與對手開戰。在被拯救出埃及後,摩西和民眾高唱:「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法老的車輛、軍兵,耶和華已拋在海中,他特選的軍長都沉於紅海。」(出埃及記15章3-4節)在荒野徘徊40年之後,以色列人進入了應許之地,神告訴他們要驅趕那地的邪惡居民。約書亞在神的直接帶領下指導了如何打贏耶利哥之戰。詩篇里有許多都是戰爭期間禱告祈求引導與勝利。以色列過常常與邪惡、卑劣者作戰,神授權進行戰爭以對抗並消滅那些惡人。當以色列也變成異教國家,自己有了令人憎惡的行為,神就興起大軍來對他們開戰。毫無疑問,聖經的教導是,戰爭是全能者的旨意,有時是制裁手段,是由神欽定的。

這聽上去也許相當令人震驚,但真理在於,戰爭能服務於有益的目標。

當然,有人會很快拿這些說法當成例外,宣稱新約所傳遞的信息不一樣。基督的教導總是反對戰爭的,他們會說。這種說法似乎很有說服力,當基於一些令人痛苦的感傷情緒、經文被有選擇地引述,以及聖經就此主題教導的整體背景被忽視時尤其如此。

新約並沒有在戰爭方面提供任何教導。耶穌確實命令其追隨者將屬於凱撒的歸給凱撒。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的教導是,基督徒必須認同政府權威、履行對國家的義務。確實,相對於舊約時代屬神之民而言,基督徒生活在不同的命定之下。然而,正如伯特納所主張的那樣:「要正確理解,新約和舊約相輔相成,不是相互矛盾。新約對戰爭主題的沉默顯然是基於這樣一個前提,那就是戰爭這題目已經說得夠完整了,並不需要更多補充或修改。」

我相信,多年來美國所進行的戰爭都是公正、正確的。我認為喬治·W·布什政府的國務卿科林·鮑威爾(Colin Powell)總結得非常精確:

「多少年來,美利堅合眾國派遣了許多優秀而又年輕的男男女女,讓他們深入危險之境,在我們的國境之外為自由而戰。我們所要求的也只是一小塊土地,以埋葬那些未能回國的人。」

在陣亡將士紀念日(Memorial Day Weekend),我們要緬懷那些為我們自由而捐軀的人。正如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說里所論到的:「要從這些光榮的死者身上汲取更多的獻身精神,來完成他們已經完全徹底為之獻身的事業;我們要在這裡下定最大的決心,不讓這些死者白白犧牲……要使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長存。」

「戰爭有什麼好處?絕對沒有。」不,這不對。

馬克·克里奇(Mark H. Creech)牧師是北卡基督徒行動聯盟(Christian Action League of North Carolina Inc)公司的執行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