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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為什麼不馬上審判那些犯罪的人呢?

神為什麼不馬上審判那些犯罪的人呢?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章8-9節)

主對於罪似乎看起來不是那麼快速的有反映,這讓很多的信徒不得其解。為什麼主不馬上審判這些犯罪的人呢?很簡單,答案就在《彼得後書》2章裡面:「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在我們的人性中,很多時候都是希望人為了自己做錯的事情而受苦。約拿從對尼尼微宣講神話語的職分中逃跑,就是因為他估計,如果尼尼微的人悔改了,神肯定會按照他的恩典和憐憫改變要毀掉這座城的想法。這將是多麼美好的事情啊,然而約拿非但沒有分享主挽救罪人成功的喜悅,這位先知卻相反埋怨神以忍耐和憐憫對待他們。(約拿書4章2節)

雖然約拿自己也是從神那裡得到了憐憫,但是他還是很生氣神這樣做。(儘管這是不愉快的,但還有更糟糕的懲罰形式,就是他被大魚吞到肚子裡之後再被吐出來。)

通常情況下,信徒們都是有充分的理由來感謝神不像人一樣,神是不輕易發怒的。當我們很固執不悔改的時候,神總是耐心地等待着我們來回應並認罪。懲罰對於實施者和承受者來說都是痛苦的。神更願意我們看到自己的錯誤,停下來並遠離罪行,重新回到他義的道路上來。

神將悔改和維持團契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他願意延遲對罪的審判。但是僅有一次,最終,他的審判會有懲罰。不要等到懲罰,而是做正確的事情,心迴轉向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