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字架为夸口
经文: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保罗相信除了十字架没有什么值得他夸口(加拉太书6章14节)。他当然有充分的理由:神的救恩计划成就在两根木头上。透过耶稣的牺牲,我们得以与父和好。我们藉基督的血被称为义——脱离罪恶和罪的刑罚。
加拉太书2章16节说:“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那是指一个洁净的生活也无法赢得神的接纳。但虽然如此,许多人选择相信某种宇宙“规模”的观点——他们相信他们的善行能够弥补他们的不良行为,天堂的门会对他们敞开。
然而,如果这种哲学是真实的,那么耶稣的死将毫无意义。如果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救恩,但神却仍牺牲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天父就不能称其是良善慈爱的。然而,这么多人忽视这个明显的逻辑,认为神是一位会忽视个人罪的神。
这样的想法乃是骄傲。人天性渴望得到接纳,人们希望相信他们具有某种值得被爱的东西。但十字架要求我们空手跪在神面前。当我们谦卑地承认我们无力解决我们自己的罪债时,我们必须接受耶稣为我们付的代价。
我们没有什么可以给神,但实际上神并不期待什么。相反,天父有一个洗净我们的罪、使我们与他和好的计划。十字架象征了他的爱——一种值得我们夸耀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