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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機構製作法律指南 幫基督徒組織應對同性婚姻挑戰

倫理機構製作法律指南 幫基督徒組織應對同性婚姻挑戰

2014?6?11 · 2014

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Southern Baptist Ethics & Religious Liberty Commission)和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製作並發布法律指導,幫助基督徒組織準備好應對在宗教自由方面可能面臨的挑戰,這些挑戰可能來自性取向和性別認同不歧視等條例,以及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據基督郵報收集到的新聞稿,這本指南供教會、學校和非營利組織使用,使組織結構能夠妥善應對變化的婚姻文化。

「保護事工不受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訴訟」資源可以在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網站上免費獲取 。

雖然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代表美南浸信會,但該指南適用的範圍很廣,足以幫助任何選擇在性別、婚姻和性方面堅持聖經教導的教會。

「我們如果在靈魂方面沒有自由,那在其他方面都沒有自由可言,」 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拉塞爾·摩爾(Russell Moore)說 。「教會不能把維護信念的任務外包給國家。我非常感謝能與捍衛自由聯盟合作製作出這一資源來幫助教會裝備好,教導教會如何在不符合我們信息的文化里忠實於我們的使命。」

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不受潛在法律的衝擊,該指南根據教會、學校和事工等不同基督教機構提供具體建議。

例如,所有的基督教教堂、學校和事工都應該有信仰告白、宗教用人標準和設施使用政策聲明。

由於法律挑戰可能來自像性取向和性別認同條例等「性自由」法律,該指南建議信仰聲明需要包括婚姻、性別和性的聲明。

「宗教組織現在經常遇到婚姻和性別方面的問題,教會現在接到請求允許同性儀式使用教會設施,這直接侵犯了教會的信仰。基督教學校被要求雇用變性人。基督教事工正面臨的難題包括員工的同性關係,以及員工很難決定自己的性取向。因此,教會、教會學校和基督教事工在信仰告白中對婚姻、性別和性方面發表明確聲明非常重要,」該指導手冊表示。

所有聲明建議的例子都包含在指南附錄中。

下月中旬,美國最高法院將裁決美國憲法是否要求各州重新定義婚姻,將同性伴侶包括在內。雖然這一決定可能加劇虔誠教會在宗教自由方面的挑戰,但這本法律指南整本內容都指出這些挑戰已經存在。此外,性取向和性別認同條例一直都會並且會繼續在國家和地方層面提出挑戰。

法律指南還建議說,教會需要有正式的會員政策和婚姻政策。學校和事工都應該有宗教使命聲明、基督徒行為準則,並且要強調機構的宗教特徵。學校應明確界定招生、懲戒和解僱程序,所有家長、學生和員工必須簽署的一份手冊,其中包括使命告白、信仰告白和基督教行為準則。

此外,基督教學校的學生應接受宗教教育,不僅因其能使學生受益,而且因學校與世俗學校沒什麼區別後可能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會失去保護。

「採用建議書前幾頁里的建議可以讓你的教會、基督教學校或基督教事工不受假冒婚姻、或主張性放縱者的攻擊,將這些建議付諸於行動將會讓你的事工在司法歧視方面具有更強的防禦能力,」指導陳述道。

此書還包含一項聲明指出,這些建議只適應普遍情況,而不應代替法律分析、法律諮詢,或相應法律顧問諮詢。

該指南建議聯繫捍衛自由聯盟諮詢其他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