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耶稣会为时已晚吗?
“回归耶稣永远不会为时已晚”——去年夏天我一篇文章的评论栏里,这段话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被说了一遍又一遍。
那篇文章是关于叛教的,文中我回顾了几个曾经似乎非常珍视神之后又离开神与救主的朋友们。许多读者劝告我(还有其他读者们)不要放弃那些似乎在心中已经扼杀了圣灵工作的人。他们说,如果有人要重回恩典所驱动下的顺服人生,那永远不会为时太晚,我们应该恳切地为那些离开基督的人祷告,祈求神让他们悔改并回到基督这里。
这些说法对吗?是不是回到耶稣这里永远不会嫌迟?
在我看来,他们说我们不应该停止为堕落的朋友们祷告以将他们重新带回耶稣,这样的说法绝对正确。我自己人生中就有一个阶段似乎完全丧失了信仰。我的行为甚至从嘴里出来的话语都会让任何熟悉圣经的人怀疑我是否从一开始就经历过重生(参见约翰一书2章19节)。但事情并非表面那样非黑即白。不久之后,我不再叛逆,而是全速回到耶稣这里,我将自己的悔改部分归功于主内弟兄姊妹为我的祷告。
然而,“回归耶稣永远不会为时已晚吗”这说法我却不敢妄下断言。
我想这说法可能是对的,取决于这话是对谁说。是不是说某人在堕落、离开之后又悔改并转回到基督这里,神高兴地接纳他们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完全赞同。耶稣在在浪子回家的比喻中为这种情形描绘了一幅美丽的画面。
但如果说的是有人再三再四把基督扔在一边,这样的人总有能力去悔改、回归耶稣,那我就不敢苟同了。
按照我对圣经教导的理解,如果有人反复离开基督,那终究有一个临界点,越过之后就不会再有真正的悔改了。我们看看圣经自己是怎么说的吧:
希伯来书6章4-6节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希伯来书10章26-31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这也许难于理解,不过神对于一个反复“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顽固不化于生活中充满罪与不信之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圣灵也可能有一个临界点,如果有人明明晓得了福音,却继续过着毫无信仰的生活,那越线之后圣灵就不会再召唤他/她来到耶稣这里,也不会让他重获想要的那种顺服人生了。
我觉得希伯来书的作者并不仅仅是在说那些口头上或者外在中离开、抛弃耶稣的人。我想他同样也是在说那些嘴上承认基督但依然过着与信仰相冲突的生活之人。
在希伯来书第10章里,作者并没有说只有那些口头上拒绝耶稣的人会面临审判。他说的是那些继续“故意犯罪”会被神愤怒的烈火所烧灭。
无论别人说他们信什么,他们的生活方式就能表明他们内心的真正状态。拒绝离开带着罪之特性的生活方式,那所展现的就是一颗未曾悔改的心。(约翰一书3章9节)
对于这类人,耶稣会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章23节)。
神的耐心令人惊奇无比。他“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埃及记34章6节)。但我们也不该试探神(申命记6章16节,路加福音4章12节)。如果你今天觉得自己是在试探神的恩慈——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罗马书2章4节)——我恳求你在为时不晚之际别再悖逆了。无论你觉得你是真正已获重生只是有所退步的人,或者认为自己是未曾重生只是感受到一些基督教式情感的人,神现在对你的呼召就是离开自己的不信,来信仰他的儿子。别耽误了。
“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恐怕有淫乱的,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后来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弃绝,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这是你们知道的。”——希伯来书12章15-17节。
(翻译: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