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否確實說基督徒應奉獻20%,而不是10%?
最近,一位以色列拉比寫作了一本關於慈善的書籍,認為實際上聖經呼籲人們給慈善機構奉獻20%,而不是10%的十一奉獻。
科恩(Shneor Cohen),27歲,按立的拉比,認為經常被引用說明要奉獻的10%,實際上可能是20%。
「科恩,一位按立的拉比,表示猶太法典中的聖人在申命記14章22節指出 ,經文寫道,『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這節經文經常被引用作為個人收入十一奉獻的聖經依據,」烈火電視(The Blaze)報道稱。
「不過,摩西五經的希伯拉原文中,這節經文的前兩個單詞『aser t'aser』,意味着『預留的十分之一』,計劃和數字10幾乎相同,同根同源。有些人解釋這為10加上10。」
塞繆爾·阿默森(Samuel Lamerson),博士,諾克斯神學院(Knox Theological Seminary)院長,新約聖經教授,反對這種解釋。
接受基督郵報採訪時,諾克斯神學院院長解釋說,科恩「採用一種特別的猶太注釋,得出了這個結論。」
「基督徒,在一般情況下,不依賴於密西拿或塔木德文本理解文本,」阿默森說。
「這不是猶太翻譯的罕見方法,但是這種方法得出20%的奉獻,永遠不被福音派基督徒採用。」
阿默森也告訴基督郵報,「希伯來文的『十一奉獻』,基本上意味着『十分之一』」,而且「也有關於十一奉獻侍奉仍然有效的一些分歧」。
「對此說法表示否定的回答中,大多數人會簡單地說,十分之一是我們的準則,因此除非有更好的知道,否則這仍然要指導奉獻者,」阿默森繼續說。
「應該說,人們不應該勉強地奉獻,而是正如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提醒我們的,要捐得樂意。」
由於美國教會成員在逐漸下降,教會中出現了許多關於奉獻的討論。
2008年,一本題為《傳過來的盤子》(Passing the Plate)的書中指出,「幾乎沒有美國基督徒為了宗教和慈善事業慷慨解囊」。
「遠遠低於個人收入的10%,即十一奉獻的要求,美國基督徒通常的財政捐獻金額,按一些標準衡量,低於年收入的1%。令人吃驚的事,五分之一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一點都不奉獻,」這本書在亞馬遜的描述中繼續寫道。
威廉·威廉姆(William Willimon),前聯合衛理公會主教,杜克大學神學院教授,告訴基督郵報說,因為《傳過來的盤子》以及其他書中指出的這種趨勢,關於舊約十一奉獻的實際金額的討論似乎「沒有實際意義」。
「我覺得很有趣,但是,對於大多數美國基督徒來說,這種討論有點毫無意義,或者過於理論,因為非常、非常小比例的美國基督徒才會交納收入的10%,」威廉姆說。
「[《傳過來的盤子》]基本上透露了牧師所懷疑的,就是我們的奉獻的比例確實在下降。」
威廉姆也告訴基督郵報說,他相信,當談及奉獻時,「基督徒現在是如此離譜,是值得困擾的」。
「我相信,他們應該更多地給予,」威廉姆補充說。「我聽說一些說法,像是『我會一直給,直到受傷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周圍很多基督徒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