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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對待同性戀?

基督徒如何對待同性戀?

《聖經》中「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對基督徒來說,是一條非常熟悉的準則。那麼,在基督徒應如何對待那些自認為是同性戀者這一問題上,現代社會為什麼如此困惑呢?

一個原因是,許多情況已危在旦夕。同性戀者的權利和同性婚姻已經成為美國宗教文化戰爭的中心戰場。美國現今大約有78萬同性戀者,他們中的10%是正式結婚或民事結合,洛杉磯的加州大學法學院的人口統計學家蓋茨(Gary Gates)估計。

此外,女同性戀、雙性戀、同性戀和變性者(lesbian, bisexual, gay, transgender,簡稱LBGT),通過被接受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和被標識為聖經禁止的性行為的仇恨言論和民間偏狹,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進步。

他們爭論到,同性戀者的行為沒錯,而那些認為同性戀是罪的人們是「偏狹的」並犯有仇恨的罪。而且,許多基督徒在把焦點放在罪人而不是罪上,這正扮演了那樣的指控者。

「有許多基督徒對同為人類的同性戀者是偏狹的,」基督徒作家詹姆斯(James Middletree)說,「有神所厭惡的行為名單,即酗酒、姦淫、同性戀與貪婪。如果神還沒操心要把一種罪從這個名單上廢除,我們為什麼要那樣做呢?」

不斷出現的同性戀是對傳統基督教中的性和婚姻規範的直接威脅。

「婚姻不僅僅是重要的文化符號, 而且是異性戀者享受特權、和美國社會僅剩下的特權體系之一的異性特權的例子,」克萊恩(Austin Cline)在文章中說。

一些城市和國家已經實施了非歧視法律。自2011年4月27日,至少137個城市和國家禁止公開及對私人雇員的性別身份的歧視。但是同性戀活躍分子繼續爭論,美國許多地方一個同性戀者還會被解僱掉。

無論一處地方是否有特別的同性戀非歧視法律,詹姆斯認為基督徒如何在當地表現是極重要的。

「如果在你工作的地方,大家知道你是基督徒,你對待那些也生活在罪中的普通同事比同性戀者更友好的事實,會被同性戀者當作典型的基督徒的態度,逐漸地讓他們遠離信徒,並減少了他們可能接受福音信息的機會,」他說。

一些組織正迎面辯論同性戀者的權利。全國婚姻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arriage,簡稱NOM)的主席布萊恩·布朗(Brian Brown)主張,同性婚姻平等運動的同性戀者心中,是渴望壓迫信仰的人們。

布朗對他的讀者寫了一篇文章,爭論說,同性戀者實際上把宗教領袖和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們視為二等公民。

「那些支持婚姻平等的人們,如果能讓我們接受並習慣於他們建議的我們二等公民地位,他們才能贏,」布朗寫到,「那麼他們要讓我們接受我們自身的邊緣化,保持沉默,停在那裡,並低下頭。要生活在恐懼中,而不是演戲,需要勇氣和希望。」

美全國婚姻組織對同性婚姻的推動正緊急地回應。

「寬容的面具被拋棄了。我們正面對一個運動,它拿走你的權利,並數百萬正派的、愛和守法的、堅持對神、對美國長久的尊重基督教價值觀的傳統的美國人的權利。」

爭議不會很快結束。在十年的人口普查當中,聯邦官方歷史上第一次開始數算同性戀結婚的人數。過去的人口普查沒有報告那些認為他們結婚的同性戀者的數據。

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的人口統計學家威廉·弗雷(William Frey)說,同性戀團體希望人口普查會在美國同性戀數量上「打開人們的眼睛」,並制定一些政策,更好地對待同性戀者,改變婚姻法。

里爾登(JoHannah Reardo)發表在《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上的一篇文章中寫到,基督徒得到的命令是彼此相愛,不論人們在生活中所走的路。

「那不意味着我們原諒有罪的行為,但那意味着,我們聽、理解並犧牲我們自己的舒適和有偏見的觀點,很好地代表耶穌基督,」他寫道。

「通過我們與被診斷為艾滋病患者的同性戀者的友情,我發現在譴責之前的傾聽的重要,把耶穌不因我所有缺點和弱點依然給我的、同樣的恩典傳遞給他們,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