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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的四大理由

奉獻的四大理由

1990年我將生命交託歸主;然而,直到1999年我才在財務上順服神。

奉獻是一場爭戰:我相信神必賜永生,但我不確信在金錢方面是否也可以信任他。真奇怪。

直到1999年,我在經濟上完全順服主才開始十一奉獻,盡最大努力傾聽聖靈的帶領,在教會需要的時候慷慨捐獻。

如果問我為什麼要捐獻,我給出以下四個理由。

第一,我希望完全委身跟隨耶穌基督。

曾有人說,耶穌要麼是一切的主,否則他根本就不是主。我花了好幾年才明白主也是金錢的主。

正如前文提到,我相信神的救恩,他對我們的永生和天國的應許,但是我卻懷疑他在金錢方面的主宰。我後來領悟到自己這樣是多麼不可理喻和虛偽。

我看到歌羅西書1:章17節經文,應許「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

我瞅了瞅自己的收支狀況:我財務上非常拮据,自己一直依靠自己的能力在金錢上並不成功。2000年4月我和盧克麗霞(Lucretia)結婚時,我負債超過10萬美元,連房子也沒有!

· 讀馬太福音23章23節:耶穌說我應該做十一奉獻。

· 讀馬太福音6章21節:耶穌說我的財寶在哪裡,我的心也在哪裡。

· 讀馬太福音6章24節:耶穌說我不能既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有人曾經告訴我,除非我在經濟上完全順服,交託給神,否則即使與神同行也難免會跌倒。

我得出結論,如果不能在財務和經濟上完全順服神,屬靈上也不可能成為一個徹底委身跟隨主的人。

第二,我相信神賜給的一定必我們捐獻的多!

聖經要麼是真理值得完全信任;要麼它就是贗品,根本不值得相信。

我個人而言,在個人命運和永生上,我完全相信聖經。我還沒遇到有誰說他們因立志過聖經教導的生活而遭受痛苦和後悔。

綜上考慮……

· 箴言3章9-10節:尊榮耶和華,你就受祝福。

· 瑪拉基書3章10-12節:獻上收入十分之一,神將讓我們福杯滿溢。

· 哥林多後書9章6-15節:施捨錢財,我們也將碩果纍纍。

· 約翰福音6章1-13節:講述了小男孩獻上五餅二魚給主,神用此餵飽了1.5到2萬人,而且剩餘的裝滿了12籃。

第三,我相信沒有其他機構比本地教會更有能力改變世界!

我解釋前得先說明,既敬虔又真正愛耶穌的基督徒會同時支持本地教會和其他機構。但我個人相信(以我對聖經和個人信仰的理解),十一奉獻當獻給你所在的教會。有人爭辯說,他們十一奉獻給了學校、醫院和福音機構。

我很坦誠告白,基督徒應該是地球上最慷慨的群體,應該率先參與經濟奉獻與資助有意義的項目。但我也相信聖經明確說明,十一奉獻應該獻給所在教會。

· 瑪拉基書3章10節:十一奉獻要納入神的倉庫。

· 馬太福音16章18節:耶穌說,他要建造他的教會--我認為指的也是神的倉庫和殿。

· 歌羅西書1章18節和以弗所書1章22節說,耶穌是教會的頭!(如果耶穌是教會的頭,這說明他正如CEO,那麼相信我……所指的正是教會)!

· 以弗所書3章10節:神借着教會向全世界彰顯他的智慧。

· 啟示錄讓我們看見神為了自己的教會再次來到這個世界!

學校、醫院和其他機構做的也是好事;但教會是唯一有2000年歷史的機構,也是唯一從今生到永生的投資場所。

同時,本地教會合理運營時,世界上沒有比這更加有影響力和震撼力的機構了,因為教會尋找迷失的羊,這裡撫育人更深愛主,成癮者得自由釋放,被排斥的人被接納和包容,絕望的得着希望,婚姻得到修復,更能饒恕和寬容,使神得着全部的榮耀!

第四,我相信捐贈使我遠離金錢主義和貪婪。

你們中有些人知道我的故事,但對那些不認識我的人,坦白地說,我親身經歷過貧困的滋味。1982年我母親去世後,父親做出了糟糕的決策,於是乎……

我深知搬家到其他州的痛苦,因為父親沒有能力支付賭馬輸掉的債務。

我嘗過無家可歸的流浪生活,因為1988年我父親被捕入獄後我無家可歸,到處寄人籬下。

我體會過把自己的高中戒指典當,換成$50,為了活生。

我知道在學校餐廳打工的酸楚,不是因為你樂意參加,而僅僅是因為你需要食物,你沒錢買午餐。

我知道完全不知道下餐在哪的滋味。

我經歷過依靠政府救濟生活的生活。

我可以繼續寫下去,但相信你已經明白了。我曾經住在老鼠窩裡,我開過靠禱告得來的用大力膠黏合的汽車。

我在經濟上完全順服神之後,意識到十一奉獻後下一步如何還清債務,我需要一個計劃(箴言21章5節)!順便說一下,應該沒人曾經禱告,求神賜給自己計劃和智慧還清債務吧!

認真執行還債計劃後,直到2006年,我和妻子盧克麗霞才還清了所有債務。

之後我才真正開始注意到這些經文,如約翰福音12章13-21節、提摩太前書6章6-10節、提摩太前書6章17-19節。這些經文完全撼動了我,使我看到金錢主義和貪婪會將我的眼目離開耶穌,放到錯誤的地方,.以至於心思意念亂七八糟。

別誤會,我並不是說擁有美好的東西就是犯罪。但美好的東西擁有你、控制你,那就成了罪。

在經濟上獲得成功的人往往容易忘記世界上的萬物都屬於神(詩篇24篇1節)。神才是那位真正給我們能力掙錢的人(民數記8章18節)!

綜上考慮……盧克麗霞和我共同做了幾次決定,在本來可以選擇不奉獻的時候毅然選擇了慷慨捐助。關於這點我有兩點要說明。

我們共同決定,我第一本書《解開捆鎖》全部收入都奉獻給新春教會(Newspring church)。我沒有從出版商獲取任何預付著作費,教會是收入者。未來該書的一切版稅我也分文不取,新春教會是所得者。

盧克麗霞和我一直在存錢買土地,「在偏僻的地方」購置房屋。我們都夢想着有天在鄉村生活。然而,在我們教會近期的「站出來」籌資活動中,神引領我們將全部存款,從我們想做的事挪用於他所想做的事:教會的修建和擴建。

回過頭看這兩個決定,我很感恩神這樣帶領。在美國文化里我們如此容易被自我的慾念纏繞,以至於完全忘記了神是多麼美善,以及他所行的那些奇妙大事!

最後總結一下,以上是我個人選擇奉獻的原因。這些可能不是你的理由。你可能需要去探索自己需要奉獻的理由清單。我的禱告是,在你對未來的經濟決策進行思考、調查和做選擇禱告時,我以上理由能對你有所幫助。

你所奉獻的永遠都無法超越神賜予你的!

(翻譯: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