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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什麼,不是什麼?

婚姻是什麼,不是什麼?

幾千年來,所有的社會都視婚姻為異性戀者獨占的領域。但在過去的幾年裡,越來越多的人說。現在是為同性戀者打開婚姻大門的時候了。為同性婚姻搖旗吶喊的人稱,如果婚姻是關於愛和相互委身的話,那同性戀者也可以和異性戀者一樣。否則,否認同性戀者擁有結婚的權利就是歧視,不是嗎?

但新書《What Is Marriage?》(婚姻是什麼?)的作者們說,如果關於婚姻的辯論陷入愛或權利的問題中,那我們已經走在了錯誤的軌道上,因為婚姻本是建立在更深的基礎之上的。這本書由謝里夫·傑爾吉斯(Sherif Girgis)、瑞·安德森(Ryan Anderson)和我的朋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羅伯特·喬治(Robert P. George)合作完成。三位學者寫到,「我們所謂的同性婚姻的辯論,不是直接關於同性戀的,而是關於婚姻。它不是關於允許誰結婚,而是關於婚姻是什麼。」

傑爾吉斯、安德森和喬治說,一方面是傳統觀念,他們稱之為婚姻觀念。這些作者寫到,「在我們的文明當中,關於夫妻之間婚姻觀念的法律長期以來一直存在--伴隨着文學、藝術、哲學、宗教和社會實踐。這是婚姻的一個願景,作為身體、情感和精神的紐帶,以其綜合性區分,就像所有的愛一樣,感情橫溢:流露出家庭生活的廣泛共享與終身的忠誠。」

他們說,另一方面,是他們所稱的修正主義的觀點。他們寫到,「本質上,它是婚姻中愛的情感紐帶的一種願景,以它的強度為特徵。在伴侶的結合中,忠誠最終受制於自身的欲望。在婚姻中,雙方尋求情感上的滿足,並保持它,只要他們能夠找到。」

朋友們,作者們描述婚姻的修正主義觀點中並沒有提到同性戀,況且它也不是必要的。實際上,許多異性夫婦以這種方式精確地定義了他們的婚姻,概括為「只要我們都會愛」。這個爭論不是關於同性戀的,而是人們對於婚姻的一個誤解,即同性戀婚姻應該就是民事權利的下一步。

對社會來說,這個風險是很高的。作者們說,「社會秩序的健康,取決於養育幸福健全的孩子。這就是為什麼儘管法律可能未注意到普通友誼,但法律應該承認並支持婚姻。」

同性戀權利倡導者聲稱,如果同性戀婚姻被合法化,異性戀婚姻不會受到傷害。但事實並非如此。《婚姻是什麼?》這本書細緻地描述到如果我們走修正主義婚姻的下坡路,也就是無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包括夫妻間的真正滿足、婚姻的幸福、孩子的健康、友誼、宗教自由、和有限的政府等,社會將如何處於危險之中。這些都不是小事!這本書詳細地告訴了我們為什麼。

當然,這本書也讓我們思考我們自己的婚姻:它們是受人支配的,還是上帝指導的,或者只是自主的嗎?坦誠地問,我們是問題的一部分,還是解決方案?

《婚姻是什麼?》這本書提出一個論點,但它並不在於爭辯。相反,它是哲學的、理性的和公平的。可以在BreakPoint.org網站的寇爾森中心書店(Colson Center Bookstore)購買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