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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的說法,離了婚的基督徒是否有權再婚呢?

按照聖經的說法,離了婚的基督徒是否有權再婚呢?

爭論在繼續……

在我看來,只有神才能真正回答這個問題。應該鼓勵夫婦們花更多時間在神的話語上,並服從其教導,同樣,也要花更多時間在禱告和禁食上,尋求合神心意的對策。當你尋求解答這些問題之前,必須隔絕一切帶有破壞性的關係和陰毒計謀。

在這個問題上,許多偉大的聖經教師們都有分歧。有些人相信,除非原配偶去世,否則就永不允許與第三人再婚,但有些人認為當發生淫亂或遺棄等問題時,可以再婚。

許多爭議聚焦在馬太福音5章32節上,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這裡,問題的關鍵不是再婚,而是陰謀操控與遺棄。

我很贊同諾蘭德(J.Nolland)對此的解釋:「通常情況下對馬太福音5章32節的理解,會帶來讓女性面臨成為雙重受害者的隱憂:她的丈夫因為自己的緣故而拋棄她,與她離婚,現在她又不能再度進入其他婚姻關係中,因為她帶着『已離婚』的烙印。」

馬太福音5章32節意味着一個雙重警告:1)不要無理由就離婚,2)不要去尋求與那些拋棄過配偶的人發生婚姻關係。不幸的是,許多人在這裡還加了一條:「如果你經歷過離婚,你就不能再婚——在一段時期內如此。」可聖經經文並沒有這麼說,這個說法其實是因為第三人的行為而譴責某一個人:因為前配偶的行為而禁止再婚。

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如果大家完全學習並認可了聖經上關於婚姻、離婚的教導,那麼,在結婚前就會有非常嚴肅的思考,那也會對離婚產生阻遏作用。缺少聖經方面的考慮則會將我們帶往另一個極端:對離婚無所謂。我相信神討厭離婚,然而,當有人因為離婚而脫離淫亂或者被拋棄的命運,那這人也應該重新尋求和諧的婚姻。最為重要的是,神的意願是要我們行在正直之中,遵循他的原則,使用智慧、耐心,在人生旅途中尋求神。對一些人來說,再婚也許就是結果之一,對另外一些則不是。

如果當再婚沒有發生,那麼敵人常常會將過去的失敗當成阻礙平安與喜樂的利器。我們變得很憂慮……我們不想要再度品嘗離異的痛苦。

如果你正在分居狀態,或剛剛離婚,缺少平安與喜樂,我強烈建議你重新考慮自己當下的狀態。疑惑、焦慮、恐懼和其他一些形式的抑鬱有時能表明我們處在神的意志之外。(請別忽略這裡說的是「有時」。)考慮複合或尋找未來方向的最大障礙之一就是在離婚或分居之後,太快就與其他某人發生關聯。這會很嚴重地影響你複合的機會,也影響到你追隨神帶領的能力。要盡一切可能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

神給了我們選擇的自由,在婚姻里,一個人的選擇將會影響另一個人的一生。如果你的配偶離開了,那你也等待過了,做了一切符合聖經要求的事情,我相信神更會考慮你的心而非你的處境。

大衛王由於自己的過往而不能建造聖殿——他是從事戰爭之人,但神說:「你立意要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歷代志下6章8節)從上下文來看,這段經文並非談論婚姻問題,但卻運用了相同的原則:因為大衛的心意是正確的,神就會繼續引領他。

許多人感謝神用離婚將他們帶回到神身邊。我不相信神是離婚的原因,但神確實用離婚將浪子帶回家。離婚並非罪不可赦:拒絕基督才是。

這裡要澄清一下,我並不是鼓勵離婚,我也不是說,要是你現在正在分居狀態,那離婚就是一種可選項,因為更好的機會在等着你。神憎恨離婚,每個經歷過那種狀態的人都知道這是為什麼。

我必須重申:我相信,最為首要的事情是關係的修復與彌合,但這並不總會發生。這就是為什麼人與耶穌的關聯、順服神的話語才是最為重要的。通過與神的關聯,你才能做出正確的決定。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為生活會被破壞、夢想被摧毀、諾言被摒棄,但神會繼續通過他的寬恕來救贖我們,如同我們寬恕他人。神渴望我們能明白他的意志,追隨他的帶領,在人生曲折時尤其如此。

許多離了婚的基督徒都將後悔帶到新的關係之中達數年之久。如果神要做一件新事,那極其重要的就是過去的傷害就不會影響到未來的計劃。但如果神要在你的靈命中施行修復,那你就要等待其完成、尋求其完成、熱切地為之祈禱。我也鼓勵你除掉一切可能會阻擋這種修復發生的東西(比如:錯誤的關係、營壘、成癮問題、怒氣、不寬恕、刻薄等等,)要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尋求神。他會指示你的……這是我知道的。

歡迎在www.wcfav.org上觀看我的講道"Lord, Remove My Guilt and Shame"(神啊,請除掉我的罪惡和羞辱)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