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博贊同拒絕發放同性婚姻證的官員
許多基督徒寫信詢問約翰·派博 (John Piper),肯塔基州縣書記員金·戴維斯(Kim Davis)違反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拒絕給同性夫婦頒髮結婚證書是否正確。這位神學家在「問約翰牧師」(Ask Pastor John)播客中回應了這一問題。
「拒絕違背神設計的同性婚姻,我覺得她是正確的,」派博說,派博擔任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伯利恆浸信會牧師33年。
「她將這種偏離神旨意的行為評價為大規模,沒有邊際,危及個人和文化,她是正確的,這不是小事。因此,這不是某種你可以支持,好像是件可愛的事情,」派博補充。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戴維·邦寧(David Bunning)下令戴維斯頒髮結婚證,但她以「神的權柄」為理由,拒絕遵守最高法院7月裁決同性婚姻合憲的決定。法官下令逮捕她,並警告任何拒絕發放許可證的職員都有可能犯有蔑視法庭罪。
戴維斯很有決心。 「神的道德法律與我的工作職責衝突,」她被捕之前告訴法官。 「你無法與某樣刻在你心上和靈魂上的東西分離。」
引用哥林多前書6章9至10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因此,最高法院的這一判決是極度邪惡和傷害人的。」
派博接着說,戴維斯是「道德上是對的,在法律上也可能是對的」。
「她在道德上是正確的,因為神給市民權利揚善罰惡,」這位神學家解釋說,引述彼得前書2章13-14節和羅馬書13章1節,3-4節。 「因此,當這些機構揚惡罰善,它們可能確實在以順服神的名義違背神。」
同性婚姻不是婚姻,派博強調。 「如果她用她的權柄祝福,並在一個引導其滅亡的結合上簽名,她批准並參與到這種毀滅之中。鼓勵同性戀行為是參與別人的毀滅。我覺得她不這樣做是對的。」
派博說,可以從兩個角度看待戴維斯是否有在法律上順從的義務,而不是阻礙許可流程。
「一是要觀察到,也許她不是犯法的這一位,而是最高法院觸犯了法律,荒唐主張憲法中存在對一個不存在的稱為『同性婚姻』假象的權利,」派博解釋,「這表明戴維斯不僅是道德上是正確的,或許,在法律上也是正確的,她在劃分界限——堅持反抗,不僅是在所謂的『同性婚姻』能否被肯塔基州其他人簽發,還是她簽發。具體的問題是她的名字和她作為職員的職責是發放許可證。」
派博指出,無論是聯邦民權法案,還是肯塔基州的宗教自由恢復法案條款,都授權僱主調整員工的工作要求,以避免與其良心發生衝突。
如何回應此類有關宗教自由的問題是基督徒必須思考的東西,派博建議,並稱戴維斯「只是未來幾年或幾個月基督徒和其他人不逾越其良心分界線的一個突出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