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mmended

當前頁面: 觀點與評論 |
「靈魂伴侶」的謬論該終結了

「靈魂伴侶」的謬論該終結了

• (Eric Metaxas)?2014?9?11 (In Defense of Christians summit)

你想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基督徒的婚姻以離婚收場的一個原因嗎?

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曾和他的政治對手以這個問題打趣,「不是他們無知。是因為他們知道太多實際上並非如此的事情。」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想着我們基督徒中太多的人所相信的一件實際並非如此的事情。我指的是「靈魂伴侶」的謬論,尤其是當提到尋找配偶時。

讓我再說得更加清楚一些:不管你聽過多少基督徒約會的服侍廣告或看過多少時髦書籍,我們是沒有「靈魂伴侶」這個詞的,至少不像這個混亂的文化所理解的那樣。

這讓你感到驚訝嗎?你不應該驚訝。順便說一句,如果在聖經里尋找「靈魂伴侶」這個概念的話,你能找到的唯一貼近這個概念的就是大衛和約拿單之間的深厚友誼。

「約拿單和大衛立了約」,聖經里說,「因為他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生命。」

這就是靈魂伴侶,朋友。但是聖經對浪漫的「靈魂伴侶」無所提及。這個概念源於新世紀而不是基督教。

《赫芬頓郵報》給出了你找到靈魂伴侶的九個標誌,第一個就是:「你們不說話也能交流。」

好吧。然而一個新世紀網站,給出了你已經「確切」找到靈魂伴侶的三個標誌:「你們不用費力就能溝通」,「你們溝通的水平無與倫比」,以及「你們一起創造自己的世界」。

這很可愛,很美好,甚至或許很浪漫……但是這肯定是不符合聖經的。

如果對於天真的基督徒和那些已經聽信這個觀點的人來說,這構不成危害的話,那麼這個混亂可能有點滑稽了。因為這個觀點暗示了在某個地方有你的那個「完美的人」,而且如果你的婚姻缺乏有效的溝通、浪漫和良好的性生活,那麼你可能會想這是因為你的配偶不是你的「靈魂伴侶」。

對自己的妻子有點厭倦的男人,或者對丈夫有些厭倦的女人,可能會被這麼一個同事所吸引,這個同事「如此懂我,是我的靈魂伴侶,或者可以成為我的靈魂伴侶」。但是坦率地說,這是私通和離婚的溫床,而且家庭也因「靈魂伴侶」而觸礁。

我曾經寫過一本書向C.S.劉易斯的《地獄來鴻》致敬,書名叫《地獄為離婚乾杯》。在書里,我杜撰的高層魔鬼Wasphead,對低層魔鬼Gallstone說了如下的一番話:「靈魂伴侶根本不存在,這要成為最高機密。…… 咱就明說了吧:這些人類在地球上四處尋找一種完全不需要努力或讓步的關係…… 很多成年人很早就把聖誕老人和復活節兔子當成神話,但是卻堅持認為靈魂伴侶的存在。」

「靈魂伴侶」的概念是不可行的,而且對你生命中那個真正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這給你的配偶巨大的壓力去「表演」,為要達到我們的不可能的期待。正如傑里·魯特(Jerry Root)和斯坦·格思里(Stan Guthrie)在《福音主義的聖禮》(The Sacrament of Evangelism)中指出,用其他人來代替神——期待這些人給予我們只有神能給我們的東西——是赤裸裸的偶像崇拜形式,而且只能導致深深的失望。

還有另一點。「靈魂伴侶」的觀點表明了婚姻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也就是我需要找到一個完全懂我的人,一個讓我高興的人。婚姻應該是找到一個你能讓他/她高興的人。在以弗所書里關於婚姻的教導中,比如:丈夫被教導要為妻子舍己,正像基督為教會舍己。

正如J.R.R.托爾金 (J. R. R. Tolkien)在給他兒子的信里曾寫道,「任何一個男人,無論他年輕時多麼愛他的未婚妻和新娘,如果他沒有在意志上進行有意識的操練或者克己,都不可能在身心上對自己的妻子忠誠。」

所以各位,讓我們丟棄「靈魂伴侶」的說法吧,好嗎?婚姻完全可以是很美好的,但那是神的恩典、工作和自我犧牲的愛的結果。這才是真理。

(翻譯:Chris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