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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蘭德博士:「鬥雞是一種暴力色情」

理查德·蘭德博士:「鬥雞是一種暴力色情」

理查德·蘭德博士(Dr. Richard Land),美南浸信會道德和宗教自由委員會(ERLC)的主席,加入了一個活動以加強一項反對在南加州鬥雞的法律--他把那種血淋淋的運動叫做「暴力色情」。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正在考慮H. 3564法令,該法令將以重罪指控那些參與鬥雞的人,而不再是輕型罪。進行這種非法活動的罪犯會面臨1-5年的徒刑。在這個法令下,任何想讓雞打鬥而去獲取雞的人也會被懲罰--不僅僅是那些參與或者參加打鬥的人。

蘭德也是基督郵報執行主編,他在一個視頻中講到要反對虐待動物。該視頻近期由「矮棕櫚家庭理事會」(Palmetto Family Council)發布,那是一個以信仰為基礎的教育基金會。南加州哥倫比亞的這個組織開始着手努力強調鬥雞的殘忍並幫助終結鬥雞。

「我們沒有權利像對待靜物那樣對待有生命的動物,」蘭德說。「我們沒有權力因為無聊的原因,比如我們的娛樂,而引發他們不必要的痛苦。比起觀賞2隻動物互相抓直至死亡,我們還可以為引發痛苦想到更多無聊的藉口。」

那血腥的運動中,有專門為侵略而養殖的2隻公雞,它們被放在一個小圈裡面打鬥直到死去。雞的腳上會被裝上一把刀或者人造的鈎子--又長又鋒利,像匕首一樣。

根據「矮棕櫚家庭理事會」主席兼CEO奧蘭·史密斯(Oran Smith)說,這個鈎子證明了鬥雞的目的。「這種附加是出於某些人的特別目的--提供血腥,提供賭博的機會,提供最終的死亡,那些神所創造的動物的死亡,」史密斯說。

蘭德博士指出虐待動物是和基督徒教的教導不相符合的,他引用創世紀9章說:「神在自己和每種活物之間都立了一個約。我們要去尊重每種活物。」「鬥雞是一種暴力色情,那些觀看的人被它變得殘酷無情。」

史密斯持相同的觀點,他說,神,所有生命的創造者,在腦海中有着對動物具體角色的構想。「觀看對動物的虐待實在是非聖經性和非基督徒式的,」他揭露。

「你在為某種殘忍、醜陋的場面打賭。如果這種情形被孩子看到,會以很多不同的方式對其造成巨大影響。」

據蘭德稱,神從沒有想讓「他的雞以這種方式被虐待。」

「我會反對任何為鬥雞辯護的人,說他們想把耶穌帶入一場鬥雞中,」他反擊說。

鬥雞在美國是不合法的,在39個州是重罪,11個州是輕型罪(包括南卡州),據美國動物保護協會(HSUS)報告。這項血腥的運動是一種用來賺錢的賭博機會,HSUS和「矮棕櫚家庭理事會」的目標是讓每一個州都把其定為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