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會強迫任何人進天國
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篇19篇9節
當談到神的審判時,有時一些人會說他們相信一位不審判的神。聽起來不錯,但他們真正想說的是:「我相信的一位神是不計較對與錯的神。」更直白一點說,他們相信的神是他們在頭腦裡面編造出來的神。
如果神真的是一位愛的神,那麼他也是公義的神。那就是聖經所告訴我們的。神的愛使他成為一位公義的審判者。一定要明白這點:沒有應該進天國的人不進天國,也沒有不應該入地獄的人入地獄;沒有不願意進天國的人進天國,也沒有願意入地獄的人不入地獄。
神不會強迫任何人進天國。他不會說:「現在趕快進天國吧!」如果你不想去的話,完全可以不去。另一方面,不想入地獄的人也不會入地獄。
我喜歡神學家巴刻(J. I. Packer)的總結,他說:「聖經視地獄為自我的選擇……地獄表明神尊重人的選擇。所有的人按自己所選擇的得到相應的結果。要麼,永遠與神同在並且敬拜神;要麼,永遠遠離神去崇拜自己。」
慈愛的神怎麼會願意讓人入地獄呢?他不會。如果你最終去了地獄,那麼那是你想要去的,因為你拒絕神的饒恕,你拒絕耶穌基督和他為你所做的一切。但是,如果你祈求神饒恕你的罪,他會饒恕你,並且翻轉你的生命,你將會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