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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7章如何描述了保罗作为基督徒的体验?

罗马书7章如何描述了保罗作为基督徒的体验?

保罗并不是开拓自己的罪责。相反,保罗简洁明了地承认自己10秒钟走神的原委。那些偏移并不能定义保罗是谁,它们并没有准确表现出保罗每时每刻想要成为的那个人。

我的朋友啊,这种体验让你感同身受吗?如果你是基督徒,而且也愿意坦诚以待,那你会发现保罗在罗马书7章14-25节里所描述的内容也是在写你。

保罗把岁月用在了自己灵魂的“起居室厅”里,以践行神的旨意。但他依然体验到了来自地下室里那种罪欲的诱惑。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罗马书7章21节)

我们神的使徒怎么可能体验到“恶与我同在”呢?这仅仅是因为他的地下室,虽然在控制之中,但依然是保罗人生中一个明确而又现实的危险。

感谢主,保罗从内心深处想要顺服神。

“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罗马书7章22节)

这才是“真正的保罗”。非信徒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离开基督,没有人会爱神的律。毕竟,这律只会定我们的罪,直到我们把自己的罪带到耶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宝血之下。这样,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喜欢神的律”,在顺从神的意志中找到喜乐。

基督徒并不会汲汲于顺服律法以获得拯救,相反,我们知道救恩只能从基督而来。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书2章8节)

“真正的你”就是你想要成为的那个人。你并不由任何来自你罪恶本性的那些欲望所定义,相反,定义你的是你想要成为基督徒。“真正的你”想要为耶稣而活。那些不想要为耶稣而活的人显然不是基督徒。他们和我们所有人一样,也都有个地下室,但他们并不乐意在自己灵魂的起居室里享受神的陪伴。而且他们也不乐于因着信基督让罪得赦免。

与所有信徒一样,使徒保罗每天都会投身于对抗诱惑的属灵战争。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7章23节)

保罗明白,作为基督徒,他有对不属神欲望说不的自由,但诱惑是他基督徒每日生活的一部分。保罗理解自己诱惑的根源。这些诱惑都来自“世界”,“魔鬼”以及我们“有罪的本性”。

难怪保罗会写:“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章24节)

保罗的身体状况处在衰败中,保罗的地下室也完全败坏,毫无圣洁的欲望。与此同时,正直的渴望充满了保罗了起居室:他的内心、他的想法和他的意志。保罗有一颗纯净的内心,也有不纯洁有罪本性,保罗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6章19节),神也将圣洁的渴望安置在了保罗的灵魂里。

保罗对自己作为基督徒所体验到的属灵模式非常明白。罗马书所描述的是所有信徒每天都会感受到的内容。

他是这么总结自己内心斗争的:“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章25节)

保罗可不是什么“心怀二意”(雅各书1章8节)。相反,保罗心思单一,完全投身于追随基督。但保罗依然有两个本性。一个是“新人”(以弗所书4章24节),因为保罗是基督里“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章17节)。然后,还有保罗有罪的本性,这在他灵魂里继续存在。它虽然和基督“同钉十字架”而死(罗马书6章6节),但它依然为存在而战,能够把邪恶的意念灌输到保罗灵魂的起居室里。

信徒们想要为耶稣而活,然而,信徒也依然会面对诱惑。神的恩典会赦免我们的罪,并“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提多书2章12节)

保罗的“内心存在”活在基督里。这就是保罗为何在内心里会喜欢神的律。这就是说,他乐于践行神的意志。没什么非信徒会喜欢神的律。相反,人自然而然地会抗拒神的律,因为神的律告诉我说我所行的必须顺服神。没有谁会乐意让别人告诉自己要做什么,当然,除非你已经“从罪里得了释放”,成为“义的奴仆”。然后你就会爱神的律,因为你知道自己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你被赦免了,你被救赎了。你渴望侍奉那一位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支付赎价的人。

如果你今天至少体会到60秒钟的诱惑,千万别大惊小怪。信不信由你,有些基督徒在一天内会感受到几个小时的诱惑。也许你也有过这种体会。毕竟,你依然在自己必死的身体中。你的灵魂依然有个地下室。除非你进入天国,否则也别想摆脱它。但你当然学会了对一切不能取悦于神的事情说不。那恰恰就是使徒保罗所寻求、以之度过人生的东西。

仅仅因为成为基督徒、有了一个新的天性,并不意味着我们有罪的天性离开了自己那所大楼。如果你想要在作为基督徒的人生中感受到平安,那就得留在楼上。不要取悦那些有罪天性的想法和欲望。这是我们感受神想要我们获得、作为耶稣基督门徒新生命的唯一办法。

朋友啊,我希望你在自己灵魂的起居室里与耶稣相伴,今天就能感受到神的喜悦。毕竟没有什么地方比坐在为我们的救赎而在十字架上舍弃自己生命的那一位身边更好的位置了。

(翻译: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