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通过20周晚期堕胎禁令
星期三,共和党主导的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42-184的投票结果通过一项法案,禁止在20周妊娠后堕胎,履行了反堕胎活动的承诺。
费城长期堕胎医生克米特·戈斯内尔(Kermit Gosnell)被定罪第二周年之际,议员们对人权法案第 36条“保护能感受疼痛胎儿法案”进行投票。该法案禁止怀孕5个月后的堕胎行为,妇女在强奸或乱伦情况下于堕胎前48小时接受辅导情况除外。
此议案1月份由众议员亚利桑那州共和党特伦特·弗兰克斯(Trent Franks)提出,预计众议院各议员将在1月22日对该法案进行表决,正值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罗伊诉韦德案的42周年。
然而,许多共和党人士担心该法案缺少对强奸和母亲健康而需要豁免权的关注,于是该法案被推迟。
虽然反堕胎成分具有吸引力,众议院共和党人士取而代之通过了一项法案,禁止联邦资助堕胎程序,从而保存为强奸、乱伦,还有保护母亲生命而堕胎的权力。
对该法案的辩论正式开始前,支持和反对“保护能感受疼痛胎儿法案”的各代表都发言表达了自己对此法案的看法。
众议员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的约瑟夫·皮茨(Joseph Pitts),回顾了戈斯内尔任职期间对怀孕后期进行堕胎诊所的恐怖场景。
皮茨说,“看来这个机构里的一些成员想要规范像灯泡、雨水和农场灰尘这样的东西,却不理会在戈斯内尔医生面前无望的世界女性。”
“晚期堕胎是由无数无辜生命被痛苦杀害背后的利润驱动。我们必须通过该法案来保护这些妇女和儿童。”
众议员佛罗里达州民主党的路易斯·弗兰克尔(Lois Frankel)认为,反堕胎法案主要是由拥有“不相信女人有足够聪明和道德能做出改变生活决定”观点的这类人所驱动。
众议员田纳西州民主党的史蒂芬·科恩(Steven Cohen)也反对该法案,他表示“保护能感受疼痛胎儿法案”的重点并不是疼痛,而是这种行为的可行性。他表示在这个阶段的婴儿不能待在子宫外,因此他们能否感到疼痛无关紧要。
“保护能感受疼痛胎儿法案”现在在众议院通过,接下来将送往共和党参议院,接着再到总统奥巴马那里,奥巴马总统在过去一直威胁要否决该法案。
如果奥巴马否决该法案,这也是在预料当中。议员们可以不顾他的否决,只要在每个分庭中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赞成,这项法案就可以成为法律。
众议员伊利诺伊州共和党的兰迪·哈特哥伦(Randy Hultgren)支持人权法案第36条,他向基督邮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昆尼皮亚克2014年11月的一项调查结果表示,60%的美国人支持立法限制怀孕20周后的堕胎行为。
无论个人对堕胎有什么看法,大多数美国人同意应该禁止怀孕五个月后屠杀未出生的孩子,那时的孩子可以感到疼痛。美国是允许怀孕20周后按需堕胎的七个国家之一,把我们置于像中国和朝鲜这些人权侵犯者之列,”哈特哥伦说。
天主教协会高级政策顾问莫林·弗格森(Maureen Ferguson),周三在谈到投票时间正值戈斯内尔被关押周年纪念日时表示,两年前发生的这起谋杀案打开了我们的眼睛看到堕胎行业令人心碎的现实。
弗格森补充说:“戈斯内尔因自己鲁莽无能导致他杀死活生生的早产儿坐在监狱里。但至少还有140个后期长期流产的医生每年都在继续依法使用肢解行业认可的技术或“D&E”杀害怀孕20周后的1.8万名婴儿。”
她继续说,“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周发表的一项研究证实,受精20周后出生的早产儿(相当于22孕周)可以并且确实可以在子宫外存活。”
“大量科学证据以及几乎普及的科学协议表示,这个阶段的婴儿能够感觉到疼痛。众多美国人承认早产儿的人性和人权,并反对晚期堕胎的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