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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慾之罪以及撒但聖經的「黃金法則」

肉慾之罪以及撒但聖經的「黃金法則」

· (Matt Barber)?BarbWire.com Twitter @jmattbarber

「隨心所欲應該成為法律的全部。」

——阿萊斯特·克勞利(Aleister Crowley),撒但崇拜的祭司,當代性教育之父阿爾弗雷德·金賽(Alfred Kinsey)的偶像。

秩序與混亂。善與惡。真理與謊言。自然的性(婚姻之內)與同性戀(任意形式)。

對比判若雲泥。基督反覆地譴責在舊約猶太人道德準則中所確定的一切「淫亂之事」(包括同性戀行為),神的話語,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也都有專門篇幅將所有同性戀的行為都上升到了「可憎惡」之罪的程度——無論這種同性之愛是不是「單一對象、完全投入」,或者別的什麼形式。

比如利未記18章22節以毫不含混的語言說明:「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哥林多前書6章9節則警告:「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他們雖然是被欺騙,但他們還是不能承受神的國。

確實,今天歪曲聖經的篡改者們已經形成了一股強大的潮流,把淫亂之罪合理化。雖然這樣欺騙里有一部分根源於內心深處真正善意的思索,但聖經、數千年的歷史和無可更改的人類生物屬性卻不容辯駁:毫不悔改的同性戀行為現在是、過去曾經是、將來永遠是百分之百、無法贖回的錯誤。

雖然如此,依然有少數人意識到,還有一本「聖經」不僅僅認可同性戀行為(確切說,是所有淫亂之事的行為),而且還進一步把罪當成了其核心篇章——它的「黃金法則」,如果你想這麼稱呼它的話。

在新出版的佳作"Gay Awareness: Discovering the Heart of the Father and the Mind of Christ On Sexuality"(暫翻為:同性戀意識:探索天父和基督對性事的心思)里,該書作者蘭頓·肖特(Landon Schott)牧師用整整一章的內容來講述這本「認可同性戀」的聖經。

「聖經31102節內容里,」他寫到,「沒有任何人以任何辦法來支持同性戀的生活方式——一個都沒有。如果你想要找到支持同性戀的經文,那你需要合上你的聖經,然後打開撒但的聖經!」

這是對的。撒但的聖經是唯一存世「認可同性戀」的聖經(暫不論那幾個異端、有意識翻譯錯誤的偽造聖經)。

肖特逐字逐句地引用了撒但版聖經:

「撒但崇拜會寬恕一切形式的性行為,只要滿足你個人的欲望就行,隨便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哪怕無性,如果你願意的話。撒但崇拜也讚賞一切形式的戀物癖和變態,這會促進你的性生活,只要別讓不願參與的人牽扯進來即可。」

撒但崇拜?聽上去更像是在今天絕大多數公立學校里「價值中立」、「理解寬容體諒式的性教育」的兒童課程嘛?

這與基督教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比如,羅馬書13章13-14節里的命令是:「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盪,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撒但的存在乃是不斷糾纏於同一個使命,」肖特繼續說,「就是要否認、嘲弄神,要挑戰神所創造的秩序,嘲弄神統治的秩序……撒但的教會顛倒了主禱文,在他們開始自己敬拜的時候倒過來背誦,以此否定神。神說愛,撒但的教會說恨。神說要有異性戀的關係,撒但的教會說要有同性戀的關係。神說單一配偶的婚姻存在與男性與女性之間,撒但教會鼓動多配偶制和開放的性關係。神給出了十誡,撒但給出了自己的版本,所謂的『九原則』,內容如下:」

1,撒但意味着放縱而非節制!

2,撒但意味着存在的至關重要而非屬靈的幻覺之夢!

3,撒但意味着純粹的智慧而非虛偽的自欺!

4,撒但意味着對那些配得仁慈之人的仁慈,而非愛心泛濫!

5,撒但意味着復仇,而不是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6,撒但意味着人只是另一種動物,有時好一些,更多情況下比那些四條腿走路的更壞,而且因為人「神聖的靈魂與智慧發展」,變成一切動物中最邪惡的!

7,撒但意味着被稱為罪的一切,只要這些行為能帶來肉體、精神或情感的滿足!

8,撒但是教會所能擁有的最好朋友,這些年讓它的教會繁榮昌盛!

9,只要能自掃自家門前雪,那就別管他人瓦上霜。如果有人煩着你了,就請他停下來。如若他還不罷休,就毀滅他。

仔細想想撒但的聖經後面還有以性為中心的章節,讀起來就像「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縮寫HRC)或者同志直人教育網絡(GLSEN)的宣言一樣:

1,每個人自己決定到底那種形式的性行為最適合自己的需要。

2,撒但崇拜鼓勵你欲望中一切形式的性表達,別傷害他人就行。

3,如果所有參與方都是正常的成年人,都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全部責任,他們以自由意志參與到某個特定形式的性行為中——哪怕被普遍認為是社會禁忌——那他們也沒有理由壓制自己的性傾向……你沒有理由壓制自己的性偏好。

4,重要的是指出,精神之愛和性愛可以但非必須相一致。

5,撒但崇拜者意識到,如果他要成為一個性方面的內行(拋卻任何性方面的負罪感),那他就不能被所謂的性革命分子所限制,就像他更不能被這個有負罪感社會的假正經行為所限制一樣。

「撒但聖經的最後一節,」肖特觀察到,「讓我想起了箴言書論及淫婦的那一段充滿力量的經文。箴言書30章20節說:淫婦的道,也是這樣,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說:『我沒有行惡。』撒但一次又一次告訴他的讀者,向自己自然的性慾投降並不是什麼壞事。而聖經則告訴我們要抵抗肉慾而來的誘惑。」

肖特指明——我全心全意地贊同——有同性戀行為的人並不必然是屬魔鬼的(或被魔鬼占據),而他們極其需要基督在愛中的真理,也需要許多禱告。

即便如此,說同性戀之罪是屬魔鬼的也是事實。

一切善事由天父而來,一切邪惡都從謊言之父而來。如果神設計了聖經式的婚姻模式以及人類自然的性傾向,而且他也確實曾這麼做了,那麼,我們不必懷疑,到底誰做了那個反面的贗品——到底誰偽造了異教的「同性戀婚姻」,以此阻礙了神對人類性事的完美用意。

罪從撒但而來。同性戀行為就是罪。因此,同性戀行為就是從撒但而來。

是的,同性戀婚姻是邪惡的。

是的,同性戀行為是邪惡的。

因為聖經——以及撒但的聖經——就是這麼說的。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