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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是罪嗎?

肥胖是罪嗎?

· (Michael Brown) 25 Line of Fire

基督徒身體超重是罪嗎?在回應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應該捫心自問,而不是問別人如何,因為超重有許多原因,我們不應該基於僅僅憑外表來判斷他人(參見約翰福音7章24節)。

眾所周知,有一小部分人因為醫學上的原因,比如甲狀腺紊亂之類的因素而導致肥胖,還有一些人則因為抑鬱、虐待引發的情感創傷而在痛苦絕望中暴飲暴食。另有一些在短期內生育了多名孩子的女性發現自己難於應對生活的挑戰——由此常常睡眠不足——也導致了體重不受控制。

對這些人進行判斷是大錯特錯,就好像認為他們超重是罪一樣,這也就是為什麼我開篇就說,無論我們如何講論關於基督徒肥胖的問題,我們都應該捫心自問,求諸己身即可。

我們也需要記住,絕大多數超重基督徒(更不要說大部分超重的人)——尤其是嚴重超重的那一些——自己就很討厭肥胖,有些甚至為此自怨自艾。我們更不想讓譴責造成他們的心理狀況雪上加霜。他們需要的是一些希望和鼓勵。我談論這個敏感問題的用意是為你加油,不是潑你冷水。

我們生活在一個推崇年輕、光鮮靚麗、身材完美的世俗文化中,這尤其讓年輕人(甚至包括一般意義上的女性)處於極大的壓力之下,一定要擁有某種類型外表。這同樣是我們必須抵抗的毀滅性思維方式。身體只是帳幕,居於其中的遠比帳幕本身重要。

話雖如此,如果帳幕本身被不健康的飲食方式摧毀,那問題就嚴重了,如果我的肥胖源自貪食之罪或者缺少自控、沉溺於食慾以至於傷害健康,那麼,是的,如果我因此而肥胖,那就是罪。

當然,聖經從來沒說過貪食不能進入天國,這是真的,但聖經同樣用很負面的話語來講述貪食之罪,這也是真實存在的:「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箴言書23章20-21節)還有「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箴言書28章7節)。

詞典網站Dictionary.com把貪食(glutton)定義為:「過度、貪得無厭地吃喝」,這是在說你我嗎?

耶穌曾被錯誤地指控為好酒、貪食之人。如果他有任何其中一項的罪,那他就不是神無罪的兒子了。

不妨思考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章里所寫的這段話:「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9章24-27節)。

仔細思考保羅說的是什麼吧,因為我們常會忽略這段經文的重點所在。保羅是要我們賽跑得勝,完成神對我們人生的旨意,他將我們那不能毀壞的獎賞與運動員的會朽壞的獎賞相比較。別無視保羅在這段內容中間所寫的:那些凡較力爭勝的運動員們(就像今天的奧運會參賽者一樣),諸事都有節制。我們也要這麼做!正如經文所寫那樣「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哥林多前書9章25節)

我們能說自己也做到這點嗎?我們是不是諸事都有節制呢?我們是否在食物的問題上也「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了呢?(參見哥林多前書9章27節)

論及在統治者面前的食慾問題,箴言書向我們發出來強烈警告:「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誰。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箴言書23章1-2節)

《講壇注釋書》(Pulpit Commentary)解釋到:「按照華茲華斯(Wordsworth)的說法,那就是『猛刺貪食』,要用最嚴格的方法來控制自己,如果你貪食或者好酒,那就要承認自己在最大的危險之中(傳道書31章12節,34章12節)。」

用馬修·亨利(Matthew Henry)的說法:「這裡是警示我們的奢華與感官誘惑,對美食佳釀的欲望是最容易困擾我們的罪。」

我在想如果馬修·亨利生活在當代,看到我們在餐館裡的饕餮盛宴,他會說些什麼!

我們必須自問,自己的用餐方式是否與包含操練與自控在內的聖經召喚相協。實際上按照保羅的說法,節制是聖靈所結果子之一(加拉太書5章23節),在希臘語裡,保羅所用的詞彙所指乃是「控制人的情感、衝動或者欲望,自我控制」( Bauer-Arndt-Gingrich-Danker 詞典)。有評論解釋說:「『節制』……更強調控制感性慾望而非憤怒」(布魯斯,F.F.Bruce)。

說到飲食習慣,你做到節制了嗎?說到對不健康食物的偏好,你有所克制嗎?是你控制了自己的食慾,還是你的食慾控制了你?

我們中有些人會說我們寧可為耶穌而死,卻不願為耶穌節食(或者說,至少我們不願意認認真真去節制食慾)。這話顯然說不通。我們唱讚美詩:「我將一切交託」,但在行為中「我只交託來一些而已」。或者,也許你想要交託,卻發現自己無能為力、被束縛住了?

注意,保羅曾說過假教師的危險「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立比書3章18-19節)。有趣吧,這些異教徒居然都是食物的奴隸!

這是在說你嗎?肚腹是你的神嗎?你是食慾的奴隸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有個好消息給你:神並沒有譴責你!

相反,他為你提供另一條更好的道路,一條操練、自控、健康飲食、生活充滿活力的道路。不過,如果他因着這篇文章讓你認罪,我鼓勵你為自己已成為罪的飲食習慣而懺悔認罪,請求父賜恩典與寬恕,相信耶穌也為這個罪付出了贖價,相信靠着神的恩典就能戰勝罪。因着神的幫助,有一個好的計劃,你一定能做到!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