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期待別人的道歉或補償嗎?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着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着他感謝父神。 --歌羅西書3章12-17節
在我們文化中,「這不是我的錯」是一種極為普遍的態度。人們常常逃避責任,為自己的行為責備他人:「要是我媽媽曾經更加愛我,現在我也不會對孩子們大喊大叫」,或者「如果老闆尊重我的話,我也不會說老闆的壞話。」怨恨常常在此萌發,最終蒙蔽受害者的雙眼,讓他們只看到所受的傷害怎樣影響了自己的生活,而看不到其他的一切。指責他人、推卸責任是容易的。但神對信徒提出了一個挑戰:饒恕那些傷害你的人。
主禱文提到了好幾項神的職責,但只有一項是關於信徒的: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6章12節)。「債」也指我們的罪。一個受傷的人總覺得傷害自己的人要做點事情,比如說道歉或補償。但你要向一個罪人顯出憐憫,就像在他/她對你應付的責任上,你貼上了「已付全款」的標籤,已經不需要賠償和報答。
有時,我們的傷口太深,以至於我們很難饒恕。但記住,耶穌也擔當了他人的罪的傷疤。聖靈會幫助信徒完成這項艱難的任務。也許傷害過你的人並沒有做什麼值得憐憫的事,但無論如何你選擇饒恕吧,就像耶穌為你做的。
神赦免了人,他就不再紀念罪惡(耶利米書31章34節中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這不是指人曾經的過犯神奇地消除了,而是指,神拒絕用過去的錯誤當作懲罰人的理由。神為赦免債務設立了榜樣,我們要跟隨和效仿(馬太6:15「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