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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觸動我的一句話

最觸動我的一句話

這句話突如其來,在聽蒂姆·凱勒(Tim Keller)的一場講道時,像一顆彩彈擊中我(也許你不知道,那玩意兒真疼)。我立刻停下鍛煉,按下耳機的暫停鍵,愣在那裡,仿佛被我妻子最愛的鑄鐵鍋敲了一下臉——她用那口鍋做的牛排真是絕了。

或許你也有過類似的時刻——一句話、一個念頭突然擊中你,讓你停下手中的一切,陷入沉思。對我而言,這句話來自英國聖公會牧師威廉·坦普爾(William Temple),凱勒引用了他的這句名言: 

「宗教就是你在獨處時所做的事」。

停下來,好好想一想這句話。我等你。

想完了?好,現在坦白吧。坦普爾的這句話是否讓你停頓了一下,是否讓你有所反思,是否帶來任何觸動?

對我來說,觸動是有的——而且不小。我做了每個「好基督徒」在被真理刺中時都會做的事情:

我抓狂了。

我立刻開始和腦海中的假想朋友爭論,大致內容如下:「所以,這傢伙的意思是,當我終於擺脫工作和各種責任,能有一點自由時間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時,如果這不是某種基督徒活動或服侍,那就說明我是個蹩腳信徒?如果我選擇把空閒時間花在木工、園藝、運動或看電影上,那就說明這才是我真正的『宗教』?!」 

接着,我做了我們在自覺有錯、覺得自己不夠好時經常做的另一件事:腦補一張能證明自己其實很不錯的清單。

「再說了,我每天一睜眼,不就先膝蓋着地禱告了嗎?去健身房時,我都在聽聖經講道。吃午飯的時候,我參加查經。開車的時候,我放的也是基督教音樂。還有我的各種服侍——這還不夠嗎」?

很慘,不是嗎?

現在,你可能在想,我是不是有點反應過度,有時候太容易情緒化、衝動?你說得對。但讓我覺得特別奇怪的是,其實我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像「宗教儀式」一樣的消遣愛好,也就是說,在不工作或不處理日常事務的時候,你不會總是看到我做某件特定的事情。

然而,坦普爾的那句話一直縈繞在我心頭。更糟糕的是,我又想起了陶恕(A.W. Tozer)寫過的一句話,這句話把坦普爾的觀點提升到了耶穌登山寶訓的高度:

 「當我們自由選擇思考內容時,我們所思考的,就是我們現在的樣子,或者很快會成為的樣子」。

這就不只是在獨處時候「做」什麼的問題,而是「想」什麼的問題了。現在呢?你有點被觸動了嗎?

如果你開始有些不安了,歡迎加入我的感受。有時候,在這種情況下,真正的解決方法並不是去尋找自己為何會有這樣的感覺,而是直面答案本身。

什麼抓住了你的注意力,什麼就掌控了你

談到我們的思考和行為,希臘哲學家歐里庇得斯(Euripides)曾說過:沒有人是真正自由的。他認為我們不是在服侍財富,就是在服侍某種法律,或者服侍他們想取悅的人,而這也包括我們自己。

聽起來很有道理。作為基督徒,我們當取悅的是神,但生活中卻有太多東西會干擾我們。

當我思考坦普爾和陶恕的話時,我意識到,他們實際上是在提醒我們做一次自我檢視,看看究竟誰或什麼在我們生命中占據首位。而我們的獨處時光和私人思緒,恰恰是衡量這一點的重要指標。

正如宣教士斯坦利·瓊斯(E. Stanley Jones)說過的:「什麼抓住了你的注意力,什麼就掌控了你。」

不出所料,聖經里早已清楚地告訴我們,什麼應該占據我們的心思意念。「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 3:2)以及「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馬書 12:2),這也包括「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 10:5)。

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篇 1:2);我們應當「殷勤去做,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提摩太前書 4:15);因為「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言 23:7)。至於行為,聖經告訴我們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 2:10)。

好吧,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們每一個空閒的時刻都必須用於研讀聖經、禱告或某種基督徒服侍?別因為我這麼說就給我寄仇恨郵件,但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原因如下:聖經說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提摩太前書 6:17)。這包括我們的興趣、愛好、物質財貨等等。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因為合理享受這些而感到內疚——這也是我為什麼最初聽到坦普爾的話時反應過激的原因。

然而,我們必須記住,罪的本質是人心的偏離,使其遠離神。奧古斯丁(Augustine)在他的作品《懺悔錄》中指出,人類最大的問題之一是「錯位的愛」。

他說,問題不總是出在「愛錯了東西」,而是在於「愛的次序錯了」。當我們弄亂了優先次序,開始將任何事物絕對化,而失去了對那唯一絕對者的專注,問題就出現了——正如蒂姆·凱勒所說的那樣。

在思考為什麼坦普爾的那句話讓我如坐針氈時,我不得不承認,我的一些基督徒行為已經變成例行公事,缺乏正確的動機,而且我的某些「愛」確實需要調整。承認容易,但糾正卻不簡單。

為什麼?因為我們的欲望和優先級並非完全由我們掌控。正如哲學家阿圖爾·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所說:「人可以為所欲為,但不可欲其所欲。」

作為基督徒,我們掙扎在舊性情和新性情之間,正如保羅所說那樣:「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的(加拉太書 5:17)。」 

因此,我仍在努力調整我「愛」的次序,並不斷用坦普爾和陶恕的話來衡量自己的進展。目前,我的狀態就像保羅所描述的:「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腓立比書 3:12)。」

但終究有一天,我會到達那個目標,你也會。神已經應許:「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書 1:6)。」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