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裁定世界宣明會可撤回同性戀者的錄取通知書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福音派人道主義組織世界宣明會(World Vision)有權撤回涉及同性婚姻關係且懷孕女子的客戶服務職位錄取通知書。
在上周二的裁決中,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該裁決認定世界宣明會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條和《華盛頓反歧視法》對一名申請人基於其性別、性取向和婚姻狀況進行歧視。
在世界宣明會訴麥克馬洪(McMahon)一案中,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定,客戶服務代表在該組織使命的核心部分履行至關重要的宗教職責。該裁決認為,該職位符合就業歧視法中的事工例外條款。
法院指出,世界宣明會的核心使命是通過服務行為見證耶穌基督,包括與教會、捐贈者及其他合作夥伴在禱告與事工中協作,支援兒童、受衝突影響的人群及貧困者。
巡迴法官理查德·塔爾曼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事工例外條款適用於此類角色,因為他們是該組織的聲音、臉面和核心。
奧布里·麥克馬洪(Aubry McMahon)於2021年起訴世界宣明會。此前,該組織撤回她的遠程捐贈者和客戶服務代表實習職位的錄用通知。
麥克馬洪在申請產假時透露自己與一名女性結婚,並表示自己懷孕後,根據聯邦和州法律指控遭到歧視。
在面試過程中,麥克馬洪表示自己與世界宣明會的行為準則「一致」。該準則要求性行為必須發生在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中。
她最初並未透露自己與女性結婚的事實。在收到錄用通知的次日,她通過郵件詢問該組織是否符合休假條件,寫道:「我和妻子預計將於三月迎來第一個孩子。……由於我將分娩,因此想確認是否能獲得休假時間。」
世界宣明會辯稱,其客戶服務代表負責向捐贈者傳達組織信息、與他們一起祈禱,並鼓勵他們通過捐款參與其宗教使命。
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同意此觀點,稱這些活動是至關重要的宗教職責,因此適用事工例外條款。
地方法院最初根據教會自治原則,裁定世界宣明會勝訴。但麥克馬洪提出重新考慮請求後,法院推翻了原裁決,認定世界宣明會實施了表面上具有歧視性的招聘政策。
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下級法院錯誤地將該職位視為抽象概念,而非置於組織使命的語境中進行考量。
上訴法院援引了最高法院的先例,包括2020年的《聖母瓜達盧佩學校訴莫里斯西·貝魯案》和2012年的《霍桑·塔博爾福音路德教會與學校訴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案》。這些先例均確認了與宗教使命相關的職位可適用事工例外原則。
塔爾曼寫道,工作職責必須與宗教組織的使命一併評估。
該案獲得了多個組織和官員對世界宣明會的支持。
南方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簡稱ERLC)、凱德維爾大學、葛培理福音協會、撒瑪利亞救援會和家庭關注協會等機構提交了友方意見書。
多個州的總檢察長也支持該組織。
ERLC代理總裁兼首席運營官邁爾斯·穆林(Miles Mullin)在接受《Baptist Press》採訪時表示,宗教組織必須能夠僱傭與他們委身同樣教義和信仰實踐的人。
自由法律顧問團(Liberty Counsel)創始人兼主席馬特·斯塔弗(Mat Staver)表示,事工例外條款使員工不能要求以信仰為根基的僱主放棄自身的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