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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禁止在崇拜中使用聖像:宗教藝術vs.宗教聖像

聖經禁止在崇拜中使用聖像:宗教藝術vs.宗教聖像

近年來,許多知名的福音派人士——包括神學家、廣播節目主持人和社交媒體大V——都轉而皈依了東正教,其中包括:「聖經解答者」漢克·漢尼葛夫(The Bible Answer Man,Hank Hanegraaff)、羅德·德雷赫(Rod Dreher)、「本牧師」(Pastor Ben)、「猶太人信耶穌」(Jews for Jesus)組織聯合創始人詹姆斯·伯恩斯坦(James Bernstein)等。他們都聲稱東正教反映了早期教會從未改變的教導。然而,這個聲明存在一個問題:它是可證實的謊言。

使用聖像的崇拜者聲稱他們並不是在「崇拜(Worship)」聖像,而只是在「尊崇(Venerate)」它們。有些人甚至重新編排十誡,把第二誡隱藏在第一誡之後。但事實上,他們正在做的就是第二誡所描述並禁止的行為。通過更改行為的名稱(將崇拜改為尊崇)並聲稱這可以豁免罪責,其說服力並不比把通姦稱為「親熱」並認為這樣就沒問題了更強。第二誡的核心禁令不在於對圖像的態度,也不在於圖像描繪的是誰(如基督或聖徒),而在於「如何使用它」。經上說:「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這裡的「事奉」表明了執行崇拜的行為。

這就是為什麼關於「崇拜(latria)」與「尊崇(dulia)」之間複雜的神學辯論在事實面前何等蒼白無力。誡命禁止的是對圖像的一種特定用途:將其作為禱告或崇拜的中心點、在它面前下跪,或將其作為宗教奉獻的工具。當一個圖像被這樣使用時,它就成了「聖像(icon)」,而第二誡明確禁止了這一點。

藝術不是聖像學(Iconography)

區分「宗教藝術」(如裝飾品、彩繪玻璃)與「宗教聖像」至關重要。

東正教神學家自己通過聖像的「禮儀功能」來定義它:「聖像的目的是為了禮儀。」它不僅是崇拜空間裡的裝飾品,而是積極參與在崇拜之中的。北美安提阿東正教大主教區(Antiochian Orthodox Christian Archdiocese of North America)這樣定義聖像:「聖像的主要目的是輔助崇拜。」根據定義,聖像就是用於宗教奉獻的圖像。

當「聖像擁護者」指向舊約中允許的圖像(如約柜上的基路伯或摩西造的銅蛇)時,這種區分就成了關鍵。這些是象徵性的圖像或裝飾品,但它們從未被用於崇拜。以色列人沒有向基路伯跪拜;而銅蛇在被轉變為「聖像」的一瞬間,就被希西家王摧毀了(列王紀下 18:4)。因此,在地下墓窟或教堂中發現早期基督教藝術,並不自動意味着發現了早期基督教的「聖像學」。供人觀賞的藝術品與用於尊崇的圖像絕非同一概念。

早期教會的一致見證

前四個世紀的歷史記錄顯示,基督教作家一致反對聖像,這種立場被稱為「無偶像論(Aniconism)」。雖然基督徒在這一立場上存在程度差異——從「嚴格無偶像論」(反對任何地方出現任何圖像)到「溫和無偶像論」(僅反對在崇拜中使用圖像)——但在早期教會中,沒有一個人越過紅線允許在敬拜中使用圖像。

l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Clement of Alexandria))堅持認為:「藝術作品不能被視為神聖和屬神的。」

l  特土良(Tertullian) 要求藝術家必須停止製作圖像才能被接納進教會,並宣布所有的「仿品」都是被禁止的。

l  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 留下了著名的論斷:「毫無疑問,凡是有圖像的地方,就沒有宗教。」

l  西卡的阿諾比烏斯(Arnobius of Sicca)指出,異教徒批評基督徒犯了「非常嚴重的褻瀆罪,因為……(我們)不為任何神設立雕像或圖像。」

l  俄利根(Origen)曾宣告:基督徒「在耶穌基督的學校受教,已經拒絕了一切的圖像和雕像」。

l  埃爾維拉會議(Synod of Elvira,約公元300-314年)規定:「教堂內不得放置畫像,以免它們成為崇拜和景仰的對象。」這次會議記錄了當時的普遍做法:將圖像排除在崇拜場所之外,以防止它們被當作聖像使用。

l  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斥責了皇帝的妹妹康斯坦提婭(Constantia)索要基督畫像的請求,他引用了第二誡:「難道你漏讀了上帝吩咐不可為天上地下任何事物造像的部分嗎?」他承認自己沒收了聲稱是基督和保羅的畫像,「以免我們像偶像崇拜者那樣,帶着圖像中的上帝到處走」。

l  薩拉米斯的伊皮法紐(Epiphanius of Salamis)在一封信中詳細描述了他如何進入巴勒斯坦的一家教堂,看到一塊印有基督或聖徒畫像的帘子,他立即將其撕碎並命令用來包裹窮人的屍體,聲明這類圖像是「違背我們宗教的」。

聖像什麼時候出現?

在基督教的前五個世紀裡,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任何基督徒——哪怕是少數派系——批准在崇拜中使用圖像。尊崇聖像是一個絕對的「新發明」,它出現於較晚的時期,並在8世紀時引發了劇烈且具有分裂性的爭議。當時,一些表面皈依的異教徒將他們的偶像崇拜帶進了教會。

著名的第二次尼西亞公會議(Second Council of Nicaea,787年)強制規定使用聖像,但這發生在早期教會時期之後的數個世紀。伊琳娜女皇(Empress Irene)曾因聖像問題與已故丈夫疏遠,她操縱了這次會議以達到她想要的結果。這樣做實際上是將此前所有教會教父的普遍實踐定為異端。正如歷史學家亨利·查德威克(Henry Chadwick)所指出的,該會議所捍衛的聖像風格和用途深受異教傳統的影響,借用了宙斯以及受尊崇的女神母親的形象。

結論顯而易見:早期教會嚴厲禁止聖像。它們不是使徒傳統的一部分,而是一種後來的創新。

約翰·卡彭特(John B. Carpenter)博士是弗吉尼亞州丹維爾市聖約改革浸信會的牧師,著有《聖經教會的七根支柱》(Seven Pillars of a Biblical Church,威普與斯托克出版社,2022年)並運營Covenant Caswell substack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