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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看待聖經中那個又大又壞的上帝?

該如何看待聖經中那個又大又壞的上帝?

隔三岔五地,我就會聽到無神論者以錯誤方式企圖反駁造物主上帝的存在,理由是世界上充滿了邪惡和苦難。但正如無神論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所說,這種想法是有缺陷的:「邪惡的問題,對我來說,不應該是一個真正的問題,因為你只要說,『好吧,有一個邪惡的上帝』,所以那是一個次要的問題。」

更棘手的問題是,邪惡的存在與一個本應無限仁慈善良上帝之間的矛盾。我相信你知道,這個問題已經被無休止地辯論過,耗費了大量筆墨和數字空間(請看我最近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

同樣,懷疑論者也指責一個善良的上帝,並要求解釋聖經中記載的各種暴力行為,其中一些還是上帝命令的。道金斯在他的書《上帝錯覺》(The God Delusion)中談到了這個問題,他說他認為上帝是:「可以說是所有虛構人物中最令人不快的角色:嫉妒並為此自豪;一個心胸狹窄、不公、不寬恕的控制狂;一個報復心強、嗜血的種族清洗者;一個厭惡女性、恐同、種族主義、殺嬰、種族滅絕、弒親、帶來瘟疫、自大狂、施虐受虐狂、反覆無常的惡毒惡霸。」

無神論者查爾斯·坦普爾頓(Charles Templeton)在他的作品《告別上帝:我拒絕基督信仰的理由》(Farewell to God: My Reasons for Rejecting the Christian Faith)中更是火上澆油(第71頁):「舊約中的上帝與大多數虔誠的基督徒所相信的上帝完全不同……他的公義,以現代標準來看,是令人髮指的……他偏執、愛抱怨、報復心強,並且嫉妒自己的特權。」作家羅伯特·安東·威爾遜(Robert Anton Wilson)也加入了進來,他寫道:「聖經告訴我們要像上帝,然後一頁又一頁地描述上帝是一個大屠殺者。」

誠然,有些經文表面上看起來確實將上帝描繪得相當無情。以創世記中描述的大洪水為例:「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創世記6:17)。

然後我們看到上帝對以色列關於他賜給他們的土地以及住在那裡的人的命令;主告訴以色列:「你要將他們完全消滅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申命記7:2;20:16)。

我們也不能忘記耶利哥的覆滅:「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約書亞記6:21),以及亞瑪力人的結局:「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撒母耳記上15:3)。

這些以及其他聖經事件激怒了 網站evilbible.com的創建者,他們說:「太長時間以來,神父和傳道人完全忽視了聖經所宣揚的邪惡犯罪行為。聖經中所謂的上帝讓奧薩馬·本·拉登看起來像個童子軍。根據聖經,這個上帝直接對許多大屠殺、強姦、搶劫、掠奪、奴役、虐待和殺害兒童負責,更不用說殺害未出生的胎兒了。」

引用艾斯·文圖拉(Ace Ventura)的話,「好吧。」那麼,我們如何回應聖經中那個所謂的又大又壞的上帝呢?

審判的聖經模式

讓我首先聲明,在我在這裡的有限篇幅中,我無法提供全面的答覆來詳細解決以上所有問題。我為此寫了一篇更長的文章,如果你感興趣可以去讀,如果想深入研究這個話題,請看保羅·科潘(Paul Copan)博士的書《上帝是道德怪物嗎?》(Is God a Moral Monster)

現在,讓我請你思考兩件事。

首先,一些懷疑論者,比如evilbible網站,提出的上帝「宣揚」、命令強姦等誇大其詞的說法是完全越界的。是的,聖經提到了強姦、亂倫、一夫多妻制和其他可憎的事情,但任何讀聖經的人都需要明白,聖經記錄了許多它不認可的事情;描述了許多並非是規定要做的事情。

希望這很清楚,但凡你能找到一節明確記載上帝命令強姦的經文,請告訴我。

其次,當你考察聖經中幾乎所有上帝對某些人進行審判的主要事件時,一種清晰的模式就出現了。

它始於上帝宣告一種非常罕見和嚴重的審判形式,目的是根除一種人類的癌症。未來的死刑審判並非或有或無,而是公開宣告的,以回應極端的罪惡(例如,「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創世記18:20)。

接下來,上帝的終極審判之前都有警告和/或長時間的真相揭示和悔改時間。例如,上帝給了亞瑪力人400年的時間來悔改(創世記15:13-16)。在建造方舟期間,這至少持續了100年,挪亞被描述為他周圍人中「傳義道的」(彼得後書2:5)。

當談到以色列的土地征服時,任何和所有「無辜的」成年人通常都會得到一條逃生之路,帶着他們的家人,並提供一種避免審判的方式(被逐出土地而不是死亡,是最常見的審判)。說到普遍地放過無辜的人,例如在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案例中,亞伯拉罕問上帝是否敢於將好人與壞人一起毀滅,並開始假想城市中剩下好人的數量,從50人開始,最後到10人,每次都問如果城市裡有特定數量的好人,上帝是否還會毀滅這座城市(創世記18)。

如果那些被審判的人悔改了,上帝就會回心轉意,他們的憤怒就會被避免。像約拿在尼尼微的傳道(約拿書3:10),甚至像亞哈王這樣的個人案例,通過悔改都避免了上帝的審判(列王紀上21:27-29)。

最後,幾乎總有人從上帝所針對的邪惡文化中被拯救(被救贖)(例如,羅得和他的家人,挪亞和他的家人)。

如果這種審判模式對你來說很熟悉,理當如此。它與在新約基督福音中發現的設計是相同的,這個福音現在正在你和我身上上演。

與批評家們所描繪舊約中嗜血並邪惡上帝的虛假漫畫截然不同,上帝的品格在新約和舊約中是一致的,正如約拿所總結的:「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約拿書4:2)。

但即使當上帝的審判降臨時,它也是有目的的。例如,以賽亞寫道:「夜間,我心中羨慕你,我裡面的靈切切尋求你,因為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以賽亞書26:9)。

要是我們能在沒有上帝的審判的情況下學會公義就好了,事實上,這也是新約基督福音的一部分。我們看到了他的公義,明白了我們的罪,並出於對他犧牲、愛和寬恕的感激,尋求從中回頭。

這讓他與聖經中那個又大又壞的上帝相去甚遠。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