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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不愿意呢?

如果主不愿意呢?

请你停下来,想一想。

回顾今天,回忆一下你经历了什么、做了哪些事、有哪些经历。如果正还在清晨,那就用昨天来代替今天,同样回顾一下。

完成了?那我问你:如果不是神愿意让那些事发生,它们还会发生吗?

我敢说,我们大多数人——无论是不是基督徒——都认为我们基本能掌控自己的生活。我们自己做决定,掌控局面,决定结果。

但雅各警告我们说,这么活着就太傲慢了,因为它忽略了一个事实:在一切可见与不可见之事的背后,有一位掌权的上帝。雅各说:“嗐!你们有话说:‘今天、明天我们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做买卖得利。’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你们只当说:‘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这事,或做那事。’”(雅各书 4:13–15)

请再读一遍最后那节经文,然后问问自己,雅各所说的“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这事,或做那事”是什么意思?如果主不愿意呢?

或许雅各只是做了一个广义上高层次的提醒:我们在计划或做事时不要忘了把上帝纳入其中。也许他只是在提醒我们保罗说过的一句话:“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 10:31)。

也许吧。但当你通读圣经时,你会发现这个“主若愿意”的表达,远远不只是一个随口提及的附言。

例如,保罗对以弗所的信徒说:“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使徒行传 18:21);他对罗马人说:“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罗马书 1:10);他对哥林多人说:“然而主若许我,我必快到你们那里去”(哥林多前书 4:19);又说:“主若许我,我就指望和你们同住几时”(哥林多前书 16:7)。希伯来书的作者也同样说过:“神若许我们,我们必如此行”(希伯来书 6:3)。

类似关于上帝主权的陈述充满了圣经的篇章,甚至延伸到细枝末节。比如耶稣说:“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马太福音 10:29)。

既然一只麻雀的死都要“你们父的旨意”之中,那今天或昨天在你身上发生的这些事,怎么可能逃出上帝的旨意呢?

这问题确实引发很多其他疑问。比如说,世上每天发生那么多可怕的事,似乎与一位良善、慈爱的上帝的旨意不符,那又如何解释呢?再比如,圣经中一方面说上帝“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书 2:4),又说他“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 3:9),但同时又说“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 7:14)。

如果主愿意他们“找着”,那他们为何没有呢?

上帝的诸般旨意

深入研究这些问题的神学家告诉我们,上帝的“旨意”其实是多重的,包括他的主权旨意与道德旨意,有效旨意与许可旨意,隐秘旨意与启示旨意,命定旨意与命令旨意,律令旨意与教导旨意,神迹旨意与善意旨意。

这“旨意”实在很多。

所有这些的关键问题在于:上帝的旨意是决定性的还是只是意向性的?神学哲学教授弗里茨·盖伊(Fritz Guy)就持后者观点,认为上帝的旨意更多是“喜悦而非决定”,“若不以预定论为前提,我们就会发现上帝的‘旨意’应理解为意图和愿望。”

然而,这种看法与圣经对上帝主权的描述是相悖的。圣经中的主权意指“至高无上的独立权柄”,“他有绝对全权按照他自己的美好意愿行事”,而其希腊文是dynastes,意指“有权指挥他人的人”。诗篇就说:“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篇 135:6)。

如果这不是真的,后果可就严重了。正如R. C. 斯普鲁尔(R. C. Sproul)指出:“若宇宙中有哪怕一个地方不在上帝的主权之下,那上帝就不是全权的;若上帝不是全权的,那他就不是上帝。若宇宙中哪怕有一个分子是自由漂浮、完全脱离上帝主权的,那我们就无法确信上帝的任何一个应许能得以成就。”

这种说法令一些人不快,他们觉得这听起来像“神定论”——即所有事件(包括人的行为)都是不可避免的,进而把人简化为上帝操控的傀儡。但实际上,真正持这种极端观点的人很少,大多数人认为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是融合的。比如彼得在对早期教会的讲道中就提到:“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使徒行传 2:23)。

好吧,那我们该如何理解那些看似矛盾的说法,例如“上帝愿意万人得救”,却又只有少数人得救?约翰·派博(John Piper)在《上帝有两个旨意吗?》(Are there two wills in God?)一文中如此解释:

“就我所见,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宇宙中有一种力量大过上帝,它挫败了他的旨意……另一种可能是:虽然上帝愿意拯救所有人,但他不会拯救所有人,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旨意,这个更重要的旨意若要保全,就不能动用他的主权来普遍拯救……加尔文主义者和阿民念主义者的分歧不在于上帝有没有两个旨意,而在于他们认为那更高的旨意到底是什么。阿民念主义者认为,那是人类自由选择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与上帝的爱之关系;加尔文主义者则认为,更高的旨意是彰显上帝荣耀的全貌,包括他的忿怒与怜悯(罗马书 9:22–23),以及使人谦卑,以至于将一切救恩的荣耀归于上帝(哥林多前书 1:29)。”

无论你站在哪一边,你都能感受到这些圣经张力的分量。比如一边上帝说:“容我的百姓去吧”,另一边却读到“耶和华使法老的心刚硬”。

这也没关系。关于上帝主权的问题,本就充满奥秘,我们不可能完全解开。哪怕只是去思考今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是否都是上帝所愿的,也已经是难题了。

但我们确实知道,上帝的主权在实际生活中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给我们确据——他完全掌管一切,使我们信靠他的看顾;2)在各种境遇中带来信心;3)提醒我们要全然倚靠他,而不是靠自己,从而使我们保持谦卑。

这些都是极好的事,不是吗?正如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所说:“上帝所有属性中,最能安慰他儿女的,就是他的主权……我们所信靠的,是坐在宝座上的上帝。”

所以你怎么看呢——今天发生在你身上的一切,是出于上帝的旨意吗?

罗宾·舒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软件主管和基督教护教学家,他撰写过许多护教文章,拥有基督教护教学硕士学位和新约圣经研究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