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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三種神說停止禱告的情況

聖經中三種神說停止禱告的情況

聖經說我們應該「不住地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7節);要「恆切禱告」(羅馬書12章12節,歌羅西書4章2節)並且「靠着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以弗所書6章18節),耶穌的比喻特別關注於「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18章1節)。

(圖片:(Courtesy of Robin Schumacher))

話雖如此,但聽來很出人意料的則是,聖經里又幾處經文是神要我們停止禱告。考慮上面這些內容,這又意味着什麼呢?

我們來看看對我而言特別醒目的三個例子吧。

已經供應充分的信徒

我肯定你非常熟悉記載在出埃及14章里以色列人穿越紅海的故事。你還記得法老是如何在放走以色列人的時候有了「我都幹了什麼啊」的時刻,並把他們追到了沙漠裡。

聖經告訴我們:「法老臨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見埃及人趕來,就甚懼怕,向耶和華哀求。」(出埃及記14章10節)

乍一看來,這麼做很合理,然而,在這卷書前文里,神應許會保護他的民並且會特別對付法老和他的大軍。以色列已經有了神的應許以及所需的一切,所以,他們需要的不是禱告而是行動。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會讀到:「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什麼向我哀求呢?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出埃及記14章15節)換言之,「起來,做你該做的事情。」

作為信徒,我們已經被神賦予如此多而我們未能運用的事情,然而我們卻為之禱告仿佛我們自己並不擁有那樣。就舉一個例子——想想已經被賦予每個基督徒的聖靈吧(約翰福音14章17節)。

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提醒我們:「如果你想要安慰,神賜予安慰者。如果你想要幫助,他賜你幫助者。如果你想要真理,他給你真理的靈。如果你要引導,他給你導師。如果你要能力,他給你大能的靈。如果你要智慧,他給你智慧的靈。你求忍耐、愛心、仁慈、喜樂、平安等等,他就給你結這些果子的聖靈。你要求在服務上帝方面有所作為,他就賜下給你侍奉恩賜的聖靈。」

內心剛硬的不悔改者

舊約里,神有三次告訴耶利米:「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耶利米書7章16節,參見11章14節,14章11節)神命令先知不要為以色列祈求是因為他們在罪中不知悔改,所以神決定把他們交給審判。

在新約里我們也看到這樣的情形。論及法利賽人,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馬太福音15章14節)。讀到基督告訴他的門徒並不要給誰傳福音,這聽着很奇怪,但很可能是因為他知道這就如同把珍珠丟在豬前(馬太福音7章6節)。

只有「思慮和禱告」的信徒

今天,當一場悲劇發生時,人們通常會說,那些受影響的人「在他們的思慮和禱告中」。毫無疑問,作為基督徒,我們知道祈禱是多麼有效,但對於教會以外的人來說,這樣的聲明在涉及實際幫助時越來越被視為毫無意義。

威靈漢(A.J. Willingham)在為CNN撰寫的一篇文章中談到這個話題時說:「它[『思慮和祈禱』]在我們的悲劇後詞彙中用得越多,它就越被嘲笑為一種公眾懈怠主義,最近則被嘲笑為一種政治混淆。」

雅各書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各書2章14-16節)。

約翰在他的第一封信里說的很直白:「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3章18節)

別誤會——我不是說我們不要為別人禱告。相反,我是說,如果我們力所能及範圍內能提供實際的幫助,那就不要只停留於禱告。

歷史學家安東尼婭·特里波利蒂斯(Antonia Tripolitis)認為,基督教的社區意識和它的普遍慈善是其發展和隨後戰勝帝國和當時其他競爭性宗教和哲學的一個主要原因,甚至是最重要的單一原因。他們通過踐行通常歸功於聖弗朗西斯(St. Francis)的主張,改變了世界:「去傳揚福音——如果有必要,就用語言」。

我們今天也能做同樣的事情。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