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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正的你”不想犯罪

当“真正的你”不想犯罪

“我不能再这么干了。说到底,我是基督徒啊。”

在陷入某个特定的罪之后,你是否也曾有过这种感觉?从内心深处,你讨厌那件事,因为你知道它是不义的,但在诱惑和软弱的时刻,你故态复萌。

首先,感谢上帝,主在他每一个孩子心中都放置了一种对罪的圣洁憎恨。试想一下,如果你不憎恨犯罪,反而享受犯罪,迫不及待地一次又一次乐在其中,那会是什么样子。谢天谢地,耶稣的信徒们想要过一种不同的生活,一种圣洁的生活。

重生的人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17),他们想要对诱惑和罪恶说“不”。我们渴望取悦现在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6:18)。

与此同时,你灵魂深处仍然有罪恶的本性住在“地下室”里。你的旧本性以前主宰了你的生活,那时“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以弗所书2:1-2)。

你的旧本性就是过去的你,而今天的你,真正的你,是你作为基督追随者想要成为的样子。你的罪恶本性在你悔改时已经被处死了(见罗马书6:6-8),但这些罪恶欲望仍然在地下室里阴魂不散。尽管有些休眠,但这些欲望极其危险且具有属灵毒性,在你故意追求它们时尤其如此。

换句话说,你的灵魂地下室里住着一具看不见的邪恶尸体。它腐臭不堪,不是对你物理上的嗅觉而言,而是对你作为信徒的神圣意图和圣洁动机而言。

使徒保罗,作为耶稣弥赛亚的追随者,描述了他的罪恶本性:“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21-25)。

像保罗一样,你内心深处也喜欢上帝的律法。当然,那你得是重生的人。真正的你喜欢顺服主。然而,你地下室的欲望对你基督门徒的生活构成了清晰且迫在眉睫的危险。你选择走进地下室,接受一个邪恶念头或从事一个罪恶行为的那一刻,你就会开始感到被驱使着再迈出一步,然后又一步。

也许保罗有时会发现自己花了几分钟,甚至更长时间,对迫害他的人怀有不虔诚的态度。这样或那样的不义思想让保罗写道:“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马书7:15,17-18)。

保罗是在否认他对不圣洁思想和罪恶行为的责任吗?不,根本不是。这位使徒只是在认识到,真正的保罗是他想成为的样子。虽然他当然不完美,但这位使徒仍然完全致力于取悦主。靠着上帝的恩典,保罗憎恨罪恶思想和邪恶行为,并且过着被圣灵充满的生活。

保罗表达了他为他有幸服务的基督徒所怀有的正义愿望:“我们求神叫你们一件恶事都不做……要作完全人”(哥林多后书13:7,11)。

当然,耶稣是唯一完美的,他完美的十字架牺牲和赎罪之血洗净了信徒的罪。同时,当我们留在这个世界和这个“取死的身体”中时(罗马书7:24),我们继续与诱惑、罪恶思想,甚至罪恶行为作斗争。但我们永远不会满足于罪,特别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屈服于某个特定的诱惑。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这种持续的内心冲突让保罗写道:“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25)。

我的朋友,如果你重生了,圣洁的情感就会从你内心深处散发出来。对于信徒来说,知道我们的罪已得到赦免,天堂是我们的永恒归宿,这是多么大的喜乐啊!因此,我们继续抵制罪恶的思想、欲望和行为。

感谢主,你的内心和思想与你那个充满罪恶欲望的地下室截然不同,我们在基督里是自由的,可以留在楼上,享受与主的团契,并寻求做那些令上帝喜悦的事情。我们可以抵制那些本会充满我们内心和思想的邪恶欲望。选择权在我们手中,每一刻都是如此。既然我们爱耶稣,他为了我们的救赎忍受了十字架的痛苦,“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5)。

保护我们内心的一个好方法是不断默想圣经,包括这段充满能力的经文:“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提多书2:11-13)。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内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会(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师,也是基督邮报的定期供稿人。